第一章 测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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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测绘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50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测绘机构
分类号: P205
页数: 12
页码: 3-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测绘机构的情况。其中包括清末测绘机构、民国测绘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测绘机构等。
关键词: 福建省 测绘 机构

内容

我国古代没有测绘建制,但运用地图有着悠久的历史。福建省在清末开始有临时性测绘组织,附属于各需要单位,时间不长,工作达到目的之后,即行撤销。到了民国时期,为了军事需要,设有测绘专门机构及测绘专业学校,培育测绘人才,但在数量和质量方面,均满足不了需要。新中国成立后,福建省成立测绘局,全省各经济建设部门也都有了专业测绘队伍。国家设有高中等测绘专业学校,培养出一定的数量和质量的测绘人才,充实全国各测绘机构。目前本省已有高、中等测绘人员2200余人。
  第一节 清末测绘机构
  一、省舆图局
  光绪十二年至十六年(1886~1890),清政府成立“会典馆画图处”,集中全国测绘人才研究统一舆地图作图方法。光绪二十年(1894),福建省成立舆图局编纂《地舆图说》,由补用道福建候补知府傅以礼住提调主其事,邵武知府董毓奇、候补知县顾芹任会办,福建候补从九品李藻管测量,福建候补巡检保津管绘图,共同按照会典馆原颁条式编绘有福建省《地舆图说》。其中有福建省各海口全图及各府县图说,共12册。
  二、省督练公所参谋处
  光绪二十九年(1903),清政府兵部练兵处,通知各省设立测绘机构,创办测绘学堂。福建省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成立福建省督练公所。在督练公所参谋处下设测地科,为福建省当时唯一的主管测绘单位。光复后改为都督府参谋司测绘科。
  三、福州船政局图算所
  清同治五年(1866),由闽浙总督左宗堂采纳法国专家的建议,在福州马江创建船政学堂,船政大臣沈葆桢管理其事,招收强健的青年为对象,授有图算一课(即测绘制图计算),到民国2年(1913)设绘事院(俗称画院),学员有20余人,见习中测有内江海图,后又改称图算所,至民国5年(1916),由于经费支绌,机构撤销。
  第二节 民国测绘机构
  一、省陆地测量局
  民国初,因军事需要,决定筹建测绘机构,招聘北京测量学堂和上海两江测量学堂毕业的测绘技术人员任教职,在福州圣庙路创办福建陆军测量学校。招收学员50余名,分设三角、地形、制图3个班,学制为两年。该班学员毕业后,成为福建省首批专职军事测绘技术人员。以教员为骨干,学员为基础,增加后勤行政人员,于民国元年(1912)下半年都督府参谋司测绘科撤销,建立“福建省陆军测量局”,受北京参谋本部陆军测量总局及福建督军府管辖。着手筹办福建省军用地形图的测绘工作。
  民国16年(1927)4月,南京成立国民政府。同年5月,福建省政府正式成立。福建省陆军测量局改隶于南京参谋本部陆军测绘总局,定名为“参谋本部福建省陆军测量局”。民国17年(1928),由陆军测绘总局召开全国测量会议,邀请各专业部门派代表参加,决定改“陆军测绘总局”为“陆地测量总局”。其后福建省陆军测量局也就更名为“福建省陆地测量局”,仍属军事性质,其成果成图一般提供军事部门使用。该局设置副官、秘书二室及三角、地形、制图3个科。副官室由副官、庶务、军需、储存员等人组成。秘书室由秘书、书记、司书等人组成。各科均下设两个股,分理各自业务,全局人员有60余人。
  民国18~19年(1929~1930),福建省陆地测量局招收两批新学员,每批50余人,分班培训三角、地形、绘图的技术人员,学制为一年半。该两批学员毕业后,部分人员被分派到各科室供职,当时该局人数已充实到100多人。
  民国26年(1937)7月,抗日战争爆发后,陆地测量局机构屡经更迭。27年(1938),重庆成立军令部,陆地测量总局隶属于军令部,福建省陆地测量局由福州迁至沙县,至28年(1939)春,因抗日战争局势紧张,军令部测量总局命令福建省陆地测量局缩编为测量队,改称“福建省陆地测量队”,由福建省地政局代管。此时部分测绘人员有的转到地政部门,有的遣散。测量队的组织形式是:队长下管三角、地形、绘图3个组。各组有组长1人,组员若干人。队部有书记、会计员、庶务员、储存员各1人,文书2人,全队共40余人。队址设在沙县林家祠。29年(1940)春,福建省陆地测量队改隶省保安司令部管辖,队的名称和组织形式及人员数不变,只是恢复原来的军事性质。办理闽中、闽东一带军用地形图的测量任务,因该队人员有限,外业力量不足,乃由省保安干部训练所举办短期测量训练班,抽调干训所两队学员培训为测量员,由测量队组织测绘闽中、闽东1:5万地形图。自29年(1940)8月开始至30年(1941)12月完成测图任务,后召回部队。31年(1942)1月,军令部测量总局命令测量队恢复陆地测量局编制,改称“军令部福建省陆地测量局”。其组织形式与原陆地测量局相同。人员补充到70余人。同年,该局招收绘图短训班学员,培训半年,毕业后分派到制图科绘图股工作。32年(1943)3月,测量局又招收三角、地形培训班学员30余人。不久,该班被中央测量学校承认为中央测量学校训练班第八期。该批学员毕业后,分别充实到三角科或地形科工作。34年(1945)秋,抗日战争胜利。同年11月,陆地测量局由沙县迁回福州。由于圣庙路原局址房屋于抗日战争期间被破坏,新局址暂设于山观音阁。35年(1946)春,陆地测量局又奉命缩编为测量队,改称“军令部测量第十队”,将原有的三角、地形、制图3个科改为3个课。同年秋季,南京政府撤销军令部,成立国防部。国防部内设测量局,管辖全国各省测量队。福建省测量第十队则改名为“国防部测量第十队”。38年(1949)初,测量第十队又改称为“国防部地形测量第八队”,至1949年8月,福建解放后,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十兵团接管。
  二、省水利测量机构
  本省修浚闽江局,始于民国5年(1916),福州政府和闽海关税务司费妥码,为使寻常来往福州的海轮对以直达南台,因而动了修浚闽江的念头。7年(1918),福州政府派员与领事团以及中外商界代表组织一个“修浚闽江董事会”和“干事团”。8年(1919)6月,正式成立“修浚闽江总局”,直属闽海关,专事疏浚闽江尾闾南台至马尾一段河道,其经费出自海关附加之浚河捐,初由外人经理其事。同时成立工程处。工程处设测量、图算、流量、工务等4个科,17年(1928)6月收归省有,继续整治,至21年(1932)2月改称为“福建省政府修浚闽江工程局”,23年(1934)6月又改名为“闽江工程委员会”,除继续台马段河道外,兼办南北港工程。
  民国24年(1935)2月,省建设厅设立“水利总工程处”,总司全省水利工程事宜。总工程处先后分设“闽江上游下游洪水流量测量队”、“剑溪水道测量队”、“九龙江测量队”、“晋江测量队”、“水准测量队”。各测量队人员编制在30人左右,水准测量队只有15人。26年(1937)8月,水利总工程处裁并,由公用事业管理局设科办理,渐注意于内地农田水利工程,设立3个测勘队,每队人员15~20人不等,同时施测闽江各支流水准。28年(1939),“公用事业管理局”机构裁撤,水利事业暂由建设厅第一科直接办理,基础组织仍旧不变,并另行组织第一、第二两个测量队,每队均30人,施测沙溪及建溪水道。
  民国32年(1943)3月成立“水利局”其附属机构中设有“农田水利设计测量队”及“水道测勘队”共40余人,不久与工程处合并,分驻到各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配合水利工程施工测量工作。另建立有3个水文站,分驻福州、南平、永安、测量闽江水系的流量,并设立水标站44处,至33年减为32处。此外,尚有华北水利委员会一个派驻本省的第三测量队第一勘查队有40余人,协助本省交通农田水利工程勘测事宜,34年(1945)11月,成立“九龙江水道测量队”,人员编制约30人,施测九龙江北溪、西溪、南溪等处航道。
  三、省公路勘测机构
  福建省公路勘测机构,早在民国7年(1918)粤军陈炯明入闽,即在漳州成立汀漳工务总局,开始组织测量队,测量漳州至浮宫公路。10年(1921)福建省成立“公路筹备处”。11年成立“省道局”。16年(1927)5月省道局撤销,成立“省建设厅公路局”。18年(1929)制定了《福建省公路局勘测路线规程》,全省公路勘测工作,始由省公路局统一审定,随后根据路线长短计划的需要,成立若干个公路测量队,每个测量队设队长1人、队员1人、助手2人、测量工人7至8人。
  民国23年(1934),省建设厅成立“公路总工程处”。各路段成立有工程处及测量队,按《公路测量细则》规定:路线测量分预测、定测两个阶段。预测设中线、水准、地形3个组,定测设中线、水准、用地3个组。27年(1938)又制定《测量队组织规程》,对测量队组织编制作了明确规定:测量队设队长1人,由工程师兼任,队设选线、中线、水准、地形、横断面、用地等6组,全队技术人员9人,事务员、测工、小工共34人。同时制定《简捷测量队暂行办法》。简捷测量队是用于新筑公路来不及正式测量的,以及协助不列等公路建筑而设置的。该队规定设队长1人(兼任选线工作),内分经纬仪、水准仪两组,经纬仪组掌握选线、中线、地形测量;水准仪组掌握中线高程。桥涵位、横断面的测量。全队技术人员4人,事务及测工等20人。
  民国28年(1939),福建省公路局总工程处改组为“福建省工程局”,全省分设3个工程处及若干“改善工程测量队”,修测于邵武、光泽、建泰宁以及漳龙各路段。30年(1941)2月,福建工程局进行调整,公路勘测并入建设厅第五科管理,至9月改称“福建省土木工程局”,负责公路及水利两部门工作。32年(1943)5月,公路和水利又恢复分立为公路局及水利局。同年5月,公路局又改为“福建省交通局”。
  民国36年(1947)4月,交通部公路总局颁发《公路路线勘测规程》,对路线踏勘队、测量队的人员组织有新的规定:踏勘队设总工程司兼队长1人(或由经验丰富的副总工程司及正工程司兼),副工程司或帮工程司1人,工务员1至2人,事务员1人,测工、小工若干人,视工作需要而增减。测量队初测、定测均设副总工程司兼队长1人,或正工程司兼任选线定点组工作;副工程司及帮工程司任其他各组工作,初测所需员工40人至55人,定测所需员工44人至62人,具体人数视实际需要临时酌定,同年成立“闽赣国道测量队”,重新划定福建省福厦、福马、福古瓯、浦延、建邵光等公路线属国道范围,由国道测量队进行改善勘测修复。
  四、省地政土地测量机构
  本省地政创始于民国4年(1915),当时主管机关为“福建省土地调查筹备处”。17年(1928),举办厦门市禾山特区土地测量,委托省陆地测量局代办,该局派测绘人员30余人进行施测。19年(1930),福州也开办土地测量。24年(1935),福建省民政厅内组织地政筹备股。25年(1936)“福建省地政局”成立,开始计划土地测量工作。26年(1937)初,在福州西湖澄兰阁招收了两期学员,分清丈、绘图、求积3个班,招收对象为高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清丈班为男同学,绘图和求积两班为女同学,两期共300余人,进行了短期技术培训,为期6个月,毕业后派出担任土地测量工作。同年,本省先从仙游县开始,试行土地编查工作。土地编查是一种简易的地籍测量,经试行认可后,即推行全省。“土地编查队”设正、副队长各1人,队检查1人,事务员2人,文书、缮写各1人。队下设内业组组长1人,绘图员、求积员若干人。另设若干外业组,每个外业组设有组长1人,地形划段员1至2人,测编员若干人。每个测编作业小组只有1个测编员,1个工人。自1937~1942年,全省陆续增加有6~7个土地编查队伍。编查进程除城镇外,共分12期,每期编查4~6个县份,用了5年时间,完成全省编查工作。
  民国30年(1941),开始进行城镇土地测量工作,到32年(1943),共完成69个城区(内包括县辖镇及居民地稠密行政中心所在地)的地籍整理工作。先后共组织有21个“土地测量队”。土地测量队设队长1人,事务员及文书各1人,队下设内业组长1人、绘图员若干人。外业设一至两个组,每组设组长1人,检查员1人,测量员若干人,每个作业小组有测工2人。土地测量队及土地编查队均隶属于省地政局管理。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测绘机构
  一、省测绘管理处
  “国家测绘总局福建省测绘管理处”于1960年组建。1961年4月省地质局根据福建省人委(61)省编捷字第1313号文《确定省直各部1961年行政、事业、企业机构编制的通知》,决定在省地质局机关中,附设“福建省测绘工作管理处”。1964年10月,根据省人委(64)省办综第927号文,决定将附设在省地质局的测绘管理处移交省人委办公厅。管理处下设:办公室、技术组和资料室,人员编制16人。文化大革命后期(1972)机构撤销,全省测绘档案资料暂交省地质局代管。1974年“福建省测绘局”建立后,该批资料即转交省测绘局资料室。
  二、省测绘局
  1974年2月,省政府决定增设“福建省测绘局”,为政府职能机构,人员编制500名,组建工作由省计划委员会负责。同年3为由省计划委员会指派许彦臣、王志、林贻忠3人为筹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筹建工作。局机关设置办公室、政工组、计划财务组、测绘组、供应组,各组人员编制共46名。办公地点设在环城路原劳改局办公大楼内。局机关下辖:测绘技术培训班、地形测量一队、地形测量二队。各队的技术干部,由福州军区测绘大队转业调来一部分。又从外省测绘部门陆续调来一批测绘专业人员。
  1975年12月,中共福建省委(75)48号文核定:省测绘局为一级局机构,人员编制540名,其中局机关编制46名,设办公室、政工处、生产技术处、计划财务处和物资供应处。局址迁至温泉路一号,代局长张哲、副局长许彦臣。局属单位有:测量一、二、三队,制图队、资料室、测绘培训班、仓库及仪器维修车间。为尽快提供1:1万地形图,在国家测绘总局的支持下,决定开展航空摄影测量。将测量二、三队改组成“航测外业队”,抽调该两队的60名技工到湖南省测绘局接受航测外业的技术培训,这也是本省以航测手段来施测大面积地图的开端。
  1977年11月省编委(77)28号文批复:省测绘局增设“航测内业队”。该队人员编制100名,,由原来的制图队扩大而成。航测内业常规仪器设备从国家测绘总局调拨,另用省经费购置两台精密测图仪(托普卡B),为开展航测成图的技术业务打好基础。
  为了加速福建省的地图编绘印刷,1980年12月成立“福建省地图出版社”,隶属福建省测绘局。它是继北京、广东之后的全国第三家地方地图专业出版社。
  为了开发海洋,首先要有精确可靠的沿海海涂及海道的地图和测量数据,供研究和规划。1981年3月,省编委(81)27号文批准:省测绘局增设“海洋测量队”,开展海洋测绘工作。
  1983年省委贯彻精减机构的精神,于同年5月,中共福建省委(83)11号文件决定:省测绘局改为二级局机构。局机关人员编制为35名,局长武国熙,副局长龚静智、华大钧、林启周,后华大钧任正局长,副局长林启周、于子榕、卢仲贵。设机关党委会、办公室、人事迚、计财处、科技处、测管处。局属单位有:资料中心、测绘技术应用研究室、供应站、外业大队、内业大队。全局总编制为683名,比筹建阶段增加了183名。
  1984年,省政府闽政综字(542)号文《关于同意地、市设立测绘管理机构》颁发后,在各地(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相继成立了福州市、漳州市、宁德地区、南平地区、泉州市、三明市、龙岩地区、厦门市、莆田市等9个地、市的“测绘管理站”,为省内测绘行业管理落实了组织建设,以后又相继成立了南靖县、福安县、上杭县、福鼎县、东山县、南平市、龙岩市的县级测绘管理站,在全省逐步形成省、地(市)、县三级的测绘管理网络。
  福建省测绘局自建局至今,经过十多年艰苦创业,不仅培训了大批人才,加强了管理和扩大了测绘生产范围,而且各种测绘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有了很大改善。内业大队现拥有C—130解析测图仪、正射投影仪、B8S、A10、HCT—2立测仪、M68000微机等仪器。外业大队配备了多台红外测距仪、全站型经纬仪等。全部更新了测深仪器和部分经纬仪。现在全局仪器设备资产达763.74万元,基建资产达509万元,基建面积达31861平方米。
  三、省地矿系统测绘机构
  1952年,“省地质土壤调查所”撤销,成立“福建省工业厅地质勘测队”,测绘人员只有7~8人,主要任务是选择厂址、地形测图和工程地质、矿产普查测量。
  1953年,省工业厅成立“地质处”,开展地质普查工作,测绘专业人员增加到15人。1954~1955年间,华东地质局测绘大队,曾多次派员支持福建的地勘测绘工作。
  1957年,福建省成立“华东地质局福建省办事处”。华东地质局测绘大队派来一个分队,有30余人进入漳平大深铁矿区开展三角测量和地形测量工作。
  1958年5月,省地质局成立的同时,将原属华东地质局测绘大队的3个分队,和省工业厅地质处所辖的测绘力量合并,成立了“福建省地质局测量队”。同年10月,该队改名为“福建省地质局测绘大队”。测绘大队设办公室和政工、生产技术、供应、财务4个组,下设3~4个分队。1961年,国家测绘总局第四大地测量队的一个区队下放到福建省地质局测绘大队,并组建为“测绘大队大地测量队”,承担大地网加密和改造任务。至此,全大队职工总数达338人。此外,局属各地质大队及水文、物探等专业队下还设有测量分队或测绘组,每队、组人数5至20人不等。经1961年统计,在地质局工作的测绘人员共有800人左右。1962年,由于自然灾害影响,测绘大队进行了压缩、精简和调整,人员从338人压缩到120人左右。同年8月,测绘大队与区测、物探、水文、石油等专业队合并为“福建省306地质队”(亦称综合地质队),测绘队整编为其下属单位。
  1964年以后,因支援青海、四川、云南等省的三线建设,地质测绘队的技术人员尚有99名。1966年5月,省306地质队撤销,恢复省测绘队建制,队名为“福建省地质局测绘队”。60年代后期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测绘队更名为“福建省地质局测绘队革命委员会”,队革委会机关略有变动,基层按军事连、排、班编制。1970年经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批准,从原国家测绘总局选调到49名各类测绘专业技术人员。至此,队革委会的总人数达150人左右。
  1971年初,省地质局测绘队革命委员会改名为“福建省七一五队”。同年7月,乂与“福建省七一四队”(原地质局物探队)合并,改称为“福建省七一四队”。1974年2月,又改称为“福建省物探测绘队”。
  1976年3月,物探测绘两部分同时恢复建制。测绘定名为“福建省地质测绘队”。此时,省地质测绘队职工已陆续增加到260人左右,队设生产技术、计财、物管、测管(局建制)政工5个科及一个行政办公室,基层设外业3个分队(平板仪地形测量2个、航测外业1个)、内业设制印车间、航测内业室和编绘室。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省地质测绘队有了较大发展,职工总数在330~360人之间,队名未变,但机关科室及基层略有变动,增加了总工程师办公室、地矿部测绘技术方法研究室和一个外业综合分队。
  地勘工程测绘机构,地质局下属地质队以及水文、物探、区测等专业队。专业队包括分队共27个单位,均设有地质勘探测量组、制图组、出版组,配合地矿工作,其中闽东南地质队设有测量分队,编有8个作业小组,共有员工29人;闽西北地质队设5个测量小组,员工28人;闽北地质队设4个测量小组,员工21人;各专业队及龙岩地质8队等共11个测量小组,员工计62人,全省地勘工程测绘职工总共400余人。
  省地质局还在地质学校设立测绘专业班,每年在全省内招收中级测绘专业学员50人左右。
  煤田勘探测绘机构,建立于1960年3月,当时仅有一个分队,约30人。在“省煤田勘探公司”领导下,于今已发展有3个测绘分队:龙岩市中粪121煤田勘探分队、沙县洋坊196勘测分队、永春岵山197勘测分队。测绘员工共有80余人。
  四、省水利水电系统测绘机构
  福建省水利水电的勘测机构,在解放初期,只有一个黄河工程总局派驻本省的“第十五测量队”,人员有10余人。1950年奉命撤回河南原单位。1951至1953年,陆续组建有“闽江流域测量队”,人员编有49人;“晋江流域测量队”,人员30人;“农田水利测量队”,人员32人;“防洪测量队”,人员32人;“精密水准测量队”,人员20人。闽江、晋江流域测量队,各负责闽江、晋江流域地形测量。农田水利测量队,负责全省范围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测量。防洪测量队,负责福州、厦门、晋江等市防洪及厦门高崎海堤等工程测量。5个测量队共有员工163人。到了1954年,全省掀起兴修小型农田水利,大批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兴修工作,遂从测量队伍中抽调技术骨干前往支援,因而流域测量放慢了步伐,缩减了两个测量队,剩下80余人。原闽江、晋江两个流域测量队业务暂告结束。新设有“九龙江流域测量队”及“农田勘测队”,有70余人。1955年至1956年为适应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全省各地兴起水利工程建设,测量队再次扩充到6个队,约200人。1958年3月,省水利局成立“设计院”,省工业厅基建处有部分测绘人员合并到设计院来,五个队人员仍保持有196人。到1960年,国家受自然灾害,处于困难时期,测绘队伍经调整、整顿,缩减了3个测量队,人员减到137人。第二年度再精简为一个队。第三年为了粮食要增产又增加一个围垦测量队。几年来测绘队伍变化频繁,人员增减无定,一直到了“文革”前夕,只有一个队,分9个作业小组,共有107人。另设有“电力线路勘测组”,人员10至15人,直属于“火电设计室”。
  1969年“文革”动乱期中,测量队生产几乎陷于停顿。省水利局设计院改为“设计大队”,下设“机关连”和“勘测设计连”,勘测设计连下设“测量排”,整个按军事连、排、班的建制。到了1972年,又恢复原来设计院测量队,但人员几经调整下放只剩下60人左右,主要进行水电工程及路线勘测工作。1978年新招一批测量工人,上半年火电设计室测量队伍合并于设计院编为“地质勘测三队”,内有测量人员10余人。至1983年,又分出另立“电力设计院测量队”,一直到今,从1987年开始,省水利系统无大变化,设有“水电测量队”,人员编制40余人;院设计室设有工程测量组,人员编制10余人;另有“水利规划队”,设有一个测量分队,人员也有10余人,总共有测绘专业人员70余人。
  此外在地区及市县水利单位,也编有少数测绘人员。根据地区及市、县建设工程的需要,随时组队或测量小组,进行测绘工作。
  五、省交通系统勘测机构
  1949年11月初成立公路局时,公路工程测量系由公路局工程科安排交给工程队测量和施工,未专门成立测量单位。
  1950年,福建成立支前公路指挥分所,指挥分所下辖有16个工程队,其中有4个专业测量队。1953年,指挥分所撤销,业务由福建交通厅领导,负责本省公路基本建设的勘测施工工作,属厅设计处主管,先后组织有6个测量队和6个工务段,担负测量和施工。
  1954年,国家对基本建设实行集中管理,交通部在上海成立“交通部公路第三分局”,设有两个踏勘队,5个测量队,常驻福建的有第三、四、五三个测量队,每个测量队约有40人。1956年,“三分局”改为“设计三分院”,在福建设立“测设总队”,下属常驻福建的3个测量队伍。到了1958年4月该院撤销,测量队下放,由本省交通工程局接管。工程局仅保留一个勘测队,余均分配至龙溪、晋江、福安3个专区,担负简易公路测量。同年,根据交通部的部署,公路测设施工,应以省管为主,因此交通部的公路测设。施工人员大部分下放到省。本省虽接收了3个测量队,但为了应付“大跃进”全民办交通的需要,分配到各专区去,人员仍感不足。
  1961年,省公路局成立“野外公路测量队”,下设两个公路中队,人员有100余人。1962年,因支前测设任务紧急,公路测设力量不足,交通部调贵州省交通厅公路设计院及交通部第二公路工程局、西安公路学院等单位共121人前来支援本省公路测设工作,并组织“支闽设计院”,下编3个测量队。
  1964年11月成立了“交通厅设计院”,主要业务为公路、桥梁、港口、码头、航道的勘测设计。交通厅设计院下设有公路测量3个队,水上测量一个队。
  1966年“文革”开始,测设工作几陷停顿。1969年,全体员工下放农村,仅留部分测量队人员,由军管会组成“勘察设计连”,改隶“省交通工程团”。1973年,该团改组为“交通工程管理局”。公路及港航测设人员再次集中组成“勘察设计处”,隶属于“交通管理局”,定员220人,处下设公路测量3个队共120人,水上测量队40人。
  1975年,勘察设计处扩编改名为“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下设3个公路测量队,每队职工45至48人,水上测量队32人,直到目前,人员虽有增减,但机构尚未改动。
  六、省林业系统勘测机构
  林业勘测设计的主要内容为森林资源调查。建国前没有从事这项专业的勘察队伍,建国后逐步建立起一支省、地、县三级林业勘察设计队伍。这支队伍,大体上分为测量、制图和调查设计二部分人员。由于行业习惯和工作特点,测量与调查、测量与设计一般都混合编队,大多数作业亦不作明确分工,只在测量技术的专业要求较高的作业中才单独成立测量队或测量组。1953年,省林业厅组建“林业野外调查队”,下设有10个调查小队,在每个小队内,编有一个测量小组,每组3至5人。1959年8月,“省林业勘测设计院”成立“航空摄影测量队”,负责森林航测制图和平板测图等,该队编制20至25人,1965年撤销,同年成立制图队,负责各种林业图籍的编制和复制工作,人员在15人左右,于1969年撤销建制。1980年省林业勘测设计院更名为“林业勘察设计院”,第二年初重建森林航测工作,成立了测绘队(包括森林航测和制图),人员编制为20人,至1984年测绘队机构撤销,人员并入勘察设计院技术室,担负森林道路及森林水道运输等工程勘测和设计任务。
  1958年开始创建地、县级林业勘察设计队伍,逐步发展到现在,共有36个单位,其建制名称:有的叫做“林业工程勘测设计队”,有的叫做“规划设计队”,但其任务无大区别,人员编制一般为10至20人。
  七、省城建系统测绘机构
  (一)福建省建筑设计院
  1953年创建福建省建筑设计院,原为“福建省建筑工程局”,在设计室下设立一个测量组。它的任务为小面积工地施测大比例尺地形图,及施工放样等。当时只有老技术员2人,以后相继配备有实习生2人,工人4人。1954年,省建筑设计院改名为“福建省民用工业设计公司”,随着设计规模扩大,测量队伍也相应得到发展,由原来仅有几人,陆续增加一批具有民建专业的中等学校毕业生充实测量队伍。经两年左右的实践锻炼,这批年轻的技术力量,逐步形成本省第一批城市、县、镇建设规模测量的基础骨干队伍。
  1956年,在连城机场工地挑选20多名政治素质较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知识青年,经过3个多月的紧张测量技能培训,于1956年5月正式成立“福建省城市建设局勘察测量队”,队设正副队长、指导员各1名,分综合、后勤、外业3个组,全队共有35人。
  1959年初,在华东协作区的支持下,华东派来原勘察分院测量队20多名技术人员支援本省城市测量。另在省内招收一批测量工人,将省城市建设局勘察测量队与华东分院派来人员混合组成两个测量队伍。并改名为“福建省建设厅设计院测量一队及测量二队”,两队共有150余人。
  1962年下半年,测绘计划任务告一段落,原华东分院派来支援的测量技术骨干,全部撤回原单位,只留下本省一个队的力量继续工作。1963年,我国国民经济正进入恢复阶段,但不久又遇“文革”动乱,省建筑设计院测量队伍再次进行了精简下放。同时又经1970年的机构调整,省建筑设计院抽出大批各专业人员,另成立“省国防工业设计院”,包括调出测量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因而城建测量人员精简到只有10多人,使得测绘工作转向,不再承担本省城市规划测量任务,而以工程测量为主。重新将队缩小为测量组。目前全组共有员工13人。
  (二)福州市勘测队
  建国初期,福州市城市建设局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图要求,于1952年在都市规划室下设测量队,由王彬才等5人小组集体领导,测量员工约有20人,仪器设备仅有经纬仪和水准仪各一台,施测福州城市1:5百比例尺地形图,随着测量任务增多,技术力量亦渐加强,到1958年兼设工程地质勘察,因而测量队改称为“勘测队”。
  勘测队设正、副队长。机关组织编有外业、内业、钻探班,1958至1960年,人数增至80人,到了1961年减少一半左右,1965年只有50余人。人员来自测绘高校毕业生,同时调进少数本行业技术干部作为业务骨干,大部分招收工人充实作业力量,先后有从建设大队转来,有从劳动部门招收待业青年,或招收本队职工子女补员。这些工人大多数经过各种测量专业培训,其中少部分已能独立作业,大部分可充当作业助手。
  福州市城市勘测部门的体制隶属,迭经变动。1965年,市建设局设计科勘测队改为“市建设局勘测队”。配有政治指导员,队下仍设外业、内业和钻探3个班,全队共有65人,仪器装备亦陆续得到补充。1970年,市建设局勘测队再次改为“福州市勘测队”,队设政工、办事、生产3个组,原有外业、内业、钻探3个班归有生产组统管,总人数无大增减,仍编有60余人。
  1979年,福州市勘测队改名为“福州市建设规划设计处”。处内增加了规划和设计部分,生产组没有变更,人员由83人陆续增至102人。1984年2月,福州市城建规划设计处改称“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在院下设勘测队。勘测队实有人数73人,队部设有一个技术组,5个作业班。到了1986年3月,复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为便于开展本市勘测工作,直接称为“福州市勘测队”,仍由市规划院领导,实行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对外承担业务,经济独立核算。编制定员105人,设正、副队长各1人,测绘、勘察主任工程师各1人,队部设办公室和生产技术室,下编4个作业分队,一、二分队外业测量,三分队内业绘图,四分队工程地质钻探及土工试验。全队技术力量计有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13人,助理工程师2人,工人72人,其中内外业测绘员工62人,勘察员10人。
  (三)厦门市规划局测量队
  建国前,厦门市无常设的测绘机构,建国后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1954年下半年开始,在厦门市政府建设局技术室下设有城市测量小队,人员仅有10人,分外业测量3个小组,按业务上需要,还可雇用测绘临时工,为厦门市建设、规划、设计和管理提供测绘基础资料,并为市政建设工程服务。
  1957年,厦门市建设局增设规划股,测量队归由规划股领导,到了1958年8月,厦门市成立“建设局勘测工程队”。在原测量队基础上,增添工程地质勘察业务,队伍扩大到75人,其中技术骨干23人,工人52人,分外业、内业、钻探3个组。1959年,又增加土工化验一个组。1960年,“厦门市城建局勘测工程队”改称为“厦门市建筑设计院综合勘察队”,人员共有74人,由原城建局工程队和厦门市地质队合并组建成立,归由建筑设计院领导,综合勘察队内设测量外业组、内业组、绘图组、钻探组、土工化验组.、资源地质分队等。到了1965年减员只剩40人,撤掉资源地质分队。1968年(文革时期),厦门市综合勘察队进行机构调整合并,人员下放,宣告撤销。
  随着国民经济逐渐恢复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急需大量各种比例尺测量成果成图,以满足城建的规划,为此,于1974年8月,在厦门市城建局下又成立一个测量队,人员由13人陆续增加到20人。
  1982年改为“规划局测量队”人数增加到40人,内设:外业测量4个大组、内业绘图组、仪修后勤组。1987年起规划局测量队改隶厦门市土地局领导,编制人员仍有40人。
  (四)地、市、县级建设局测量组
  省地、市级建设局单位,一般均设有测量组,人数5至10人不等,部分县级建设局,虽无常设测绘机构,但至少设有测绘人员,根据业务的需要,临时组合测量队或测量组进行工作,如大田、南靖、安溪、长泰、罗源等县建设局,先后均组建测量队或测量组,人员10至20人,为城区总体规划的需要进行测量。福鼎、诏安等县还联合县水利、基建部门测绘人员组建测量队进行城区测量。
  八、省地震测量队
  福建历史上没有地震测量机构,地震预报、防震、抗震等工作一直空白。国家地震局于1971年4月,在福州成立“福州地震大队地震测量队”,队址选在同安县溪边街。该队大部分人员系从陕西西安搬迁福建,首次在福建及江西省开展大地形变测量,全队共有人员111人。
  1972年2月,国家召开了全国地震工作会议,决定建立福建省常设地震工作机构。同年5月,即正式成立了”福州地震大队综合队”。综合队是由原国家地震局派驻福建省的地震测量队和地震地质队合并组成。队长1人,副队长2人,人员编制147人,队设政工、行政、业务3个组,队下设有两个分队。第一分队为地震地质分队,第二分队为地震大地形变测量队。1976年至1978年,人员陆续有增加,自165人增至178人。队改设两科一室,人事科、业务科及办公室,队下设置两个分队,基本不变,至1984年,两个分队改为地震测量、地震地质研究、地震分析研究等3个室。1986至1988年,综合队人员陆续减缩到138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测绘志

《福建省志·测绘志》

本志记述了福建省测绘事业的发展变化,包含测绘机构、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海洋测量、遥感应用、测绘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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