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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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960
颗粒名称: 概述
分类号: F239.22
页数: 4
页码: 1-4
摘要: 这段文本介绍了中国审计的发展历程,从古代到民国时期再到新中国成立后,审计在政府机构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增强。在民国时期,审计范围、内容、方法有所创新和发展,具有现代审计的特征。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审计组织体系逐渐建立,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组织也得到发展,为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关键词: 福建省 审计 概述

内容

古代审计,在西周初期就已具雏形,经过漫长岁月,至民国时期,政府审计发展成为具有较高地位和独立性、权威性的专职外部审计,地方审计机关作为中央审计机关的派驻机构,实行垂直领导,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地方行政干预。民国初期,北洋政府在福建首设福建审计分处,一年后即被撤销。其后直至民国29年(1940年),福建审计机构经常变动和调整。民国30年6月,国民政府设立福建省审计处,此后独立的审计机构开始稳定,且在县一级也实行政府审计。福建省审计处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开展省市财务审计、中央驻闽机关单位财务审计、公库收支审计。审计方法有事后审计、事前审计、就地审计、巡回审计等。民国30年至37年上半年,福建省审计处共审核收支凭证176488件,核准金额18863694.69万元(法币,下同),剔除数27656.84万元。民国31年至民国37年上半年,共稽察案件264698件,节省公款170287.29万元。民国时期,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均较古代审计有所创新和发展,某些方面具有现代审计的特征。
  民国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革命根据地也设立过审计机构。民国22年(1933年)12月,福建省苏维埃成立福建审计委员会。解放战争时期,福建在边区政府财经委员会下设审计科,对经费开支进行审查复核。革命根据地的审计主要是开展政府预算审计,对克服财政经济困难,促进有限财力、物力的合理使用,起到应有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1982年国家没有设立独立的审计机构。审计从属财政监察工作。1950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在财政厅内设立审计处,在专署和市的财政科内设审计股,重点审计财政预决算和公有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福建审计事业中断,直到1978年才陆续恢复财政监察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为适应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198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建立政府审计机构、实行审计监督载入宪法。《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1982年9月,福建在省财政厅内成立省审计机关筹备组,经过一年多筹备,于1984年3月正式成立福建省审计局。在省审计局成立前,1983年5月,三明市审计局率先成立。同年6月和8月,福州市审计局和厦门市审计局相继成立。至1984年11月,全省九个地市全部成立审计局,各县区也先后成立审计局。自此,福建独立的政府审计组织体系基本组建完毕。
  政府审计组织体系初建后,国家即着手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的组建工作。1984年7月,闽东电机公司建立内部审计机构。1985年10月,审计署发布《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福建省审计局依据审计署规定的有关精神,于1986年开始加大组建内审机构的力度,指导内审机构开展部门单位内部的财务收支、财经法纪、经济效益和年度决算审计。至当年12月,全省共有内部审计机构292个,从业人员476人。当年,审计256个单位,查出各类违纪金额1076万元。1995年12月,内审机构发展到1242个,从业人员3094人。当年审计3007个单位,查出各类违纪金额4635万元。审计师事务所是社会审计组织的一种形式,接受委托从事审计查证、资产评估、经济案件鉴定、咨询等审计业务。福建省的审计事务所始建于1986年,当年成立两家。随后,社会审计组织发展较快,至1995年12月,全省共有审计师事务所110家,从业人员1500人。1995年,办理各类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4.50万项,为委托单位核减基建决算金额4939万元,核减虚假注册资金13702万元,追回损失1036万元。
  中国当代审计分为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各自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承担不同的职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从1984年省审计局成立开始,到1995年底的12年中,福建审计工作不断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一、加强培训,提高队伍素质。1982年9月,省审计机关筹备组一成立就着手干部培训工作。10月,举办全国第一个审计干部培训班。1983年4月,编写《审计基础知识》小册子,为省内外提供全国第一部审计基础知识培训教材。1984年3月,省审计局成立。5月,举办审计机关成立后的第一期审计基础知识培训班。9月,组织部分地市审计局干部到上海、深圳等五市学习交流试审工作经验。1984~1995年,省审计局(厅)多次举办财政、税收、会计、金融、法律、统计、文书、挡案、信息、基本建设、外经外贸、计算机、内部审计等各种类型的审计业务培训班,以适应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为拓展办学渠道,提高学历层次,省审计局(厅)在1985年至1995年期间分别同上海立信会计专科学校、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南京审计学院、福建省建筑专科学校、福州大学联合办学。1989年7月,经福建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组成省审计局专业审计人员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从此,审计人员职称评聘工作走上正常化轨道。1988年,全省审计系统实有人数1419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368人,占26%;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者65人,占5%。1995年,两者比例分别提高到46%和29%。
  二、依法审计,坚持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从福建审计机关组建到1995年,审计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的职能不断增强。1984年,为加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省审计局对厦门大学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进行审计。1985~1986年,为维护财经法纪,省审计局组织泉州等地市县审计局开展例行财务收支审计。1987年,为提高外贸经济效益,省审计机关开展对省工贸企业水产进出口公司、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的行业审计。1988年,为加强对境外企业的管理,漳州市审计局开展驻港企业审计。1989年,为提高信贷资金质量,省、地两级审计机关开展对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的审计调查。1990年,为加强对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省审计局有计划分期分批地把国家在本省建设项目及省属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列入当年必审项目。为了配合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开展了工交企业承包合同兑现审计和终结审计。1991年,预算外资金管理问题比较突出,省审计机关开展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审计调查。
  1992年,为发挥支农资金效益,省审计局开展对安溪等39个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费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1993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越显重要,省审计局开展对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和待业保险资金统筹企业的缴纳、使用保险资金情况的审计调查。1994年,为加强对外债的管理,省审计局开展对有直接对外借债和提供外债担保的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的外债情况审计。199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全省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开展对全省各级政府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上述各项审计工作,在为福建经济建设服务方面,均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拓展业务,发挥审计监督职能。1984~1985年,福建审计机关正处于“边组建、边工作”阶段,审计业务量小,影响力有限,两年审计只涉及工业交通、国内贸易、外经外贸、金融、行政事业等部门的2273个单位。1986~1988年,福建审计进入“抓重点、打基础”阶段,审计范围得以拓宽,审计业务量有较大增长。三年共审计31074个单位,除审计单位数增加外,还新辟下级政府决算审计、工交企业厂长离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外资审计、中央属单位审计、农林水审计、境外企业审计等新业务。1989年后,福建审计进入“积极发展,逐步提高”阶段。至1995年,审计覆盖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不仅覆盖农业、工业、建筑业、投资、交通、邮电、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财政、金融保险等部门,而且还覆盖到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从省审计厅各业务处审计范围上看,审计面也不断扩充。如工交商企业审计,从1985年对台贸易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和食品行业审计起步,至1995年,业务囊括大中型工业企业审计、盈亏大户审计、旅游系统企业审计、内联企业审计、股份制企业审计、交通企业审计,制糖、物资、石油、粮食、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化肥农药生产企业、“先行工程”建设资金、公路养路费等行业审计。
  四、突出特色,开展涉外经济审计。福建是实行对外开放最早的省份之一,对外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较大。福建涉外经济审计不仅起步最早,而且涉及面也广,包括对台贸易审计、国际组织及外国政府援贷款项目审计、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审计、境外企业审计、外经外贸企业审计、外债情况审计等。1986年,厦门市审计局对悦华酒店财务收支审计首开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审计的先例,并于1989年最先将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审计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援贷款项目审计,早在1986年就在省、地、县三级展开。境外企业审计始于1988年,先从驻港企业审计开始,经历政府交办,财政、外经贸委、审计三家协调,到实施经常性审计监督三个阶段,于1994年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从1988年到1995年,省审计局(厅)涉外经济审计252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15532.19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1606.15万元。
  五、着眼全局,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服务。1984~1995年,福建审计机关共审计91874个单位,查出违纪违规金额734259万元,上缴财政金额130351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2189万元,促进增收节支金额23397万元;移送贪污贿赂案件222件321人。福建审计起到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作用。福建审计为政府宏观调控服务还体现在信息提供上。1984~1995年,省审计局(厅)共编发《审计简报》207期,《审计动态》345期,有不少信息被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被省政府《今日要讯》、省委《八闽快讯》、审计署、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特别是1995年开展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是福建各级审计机关在各级政府调节体系中的职能得到显著增强的重要标志。
  六、加强管理,逐步提高审计质量。福建审计在计划项目管理上,按省、地、县三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在审计质量控制上,实行审计项目审理把关制度和重大审计事项会审制度。在审计统计工作上,采用计算机汇总和微机联网,地市审计局和省审计局(厅)用远程通讯方式分别向省审计局(厅)、国家审计署报送统计资料。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制订一系列规章制度,审计工作和各项廉政制度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在档案管理上,实行规范管理,并重视档案开发,有效满足各方面的需求,多次获得审计署、省政府的表彰。在信息工作上,能起到向上级党政部门、审计署反映情况,为党政部门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在队伍建设上,重视培训教育和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形成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梯队。在科研工作上,以实用研究为主,开展学术交流,注意项目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在审计宣传上,尤其是省审计局开展的反映福建十年审计工作成就的一系列宣传活动,效果明显。在系统管理上,以业务建设为重点,促使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机构不断提高执业水准。
  审计是经济活动的产物,福建审计只有紧密为经济建设服务,才能得到长足发展。审计是政府宏观调控的工具,福建审计只有在宏观调控中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才有光辉灿烂的现在和未来。审计是廉政建设的有力手段,福建审计只有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独立的、客观公正的揭露与评价,才能为全省党风政风建设发挥其监督职能。福建审计事业的发展不仅取决于其自身的内部建设与努力,还取决于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别是依法治省的环境。这就是福建审计的经验总结。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福建省志·审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介绍了审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书突出国家审计实务,内容包括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审计、金融审计、社会保障和行政事业审计、企业审计、国际贷援款项目审计等8个主体部分,全面系统记述了福建1996~2005年十年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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