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探测记录的报表审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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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698
颗粒名称: 二、探测记录的报表审核
分类号: P413
页数: 2
页码: 73-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探测记录的报表审核工作情况。
关键词: 气象 探测记录 报表审核

内容

(一)审核
  福建省地面气象观测记录报表的审核工作最早始于1936年,由福州测候所负责审核全省四个测候所的地面观测月总簿。1951年9月至1954年9月,观测纪录由华东军区司令部气象处测政科审核。1954年10月省局正式成立审核组,负责审核全省气象站(包括三都澳海军气象台)的观测记录。1958~1962年地面气象观测记录报表下放地(市)气象台审核,原审核组大多数人员随之下放地(市)气象台。1963年又收回省气象局审核组集中审核。1982年4月中央气象局颁发地面气象观测记录报表审核办法,对审核的任务、分工、要求、方法和有关手续等作了规定。1983年9月,全省70个台站的地面气象观测记录报表实行台站预审和省气象档案馆审核的两级审核制度。1985年,审核科停止对三都澳海军气象台的地面气象观测报表的审核。以上审核方式为人工审核。80年代后期,省气象档案馆着重加强以微机制作气象观测记录报表和利用微机进行自动审核为目的,以克服人工审核工作量大、时效慢等缺点,多次派人到安徽、江西等省气象局参观学习机制报表和微机报表审核,在消化吸收外省的机制报表软件的基础上,从1988年4月起在省气象台和厦门、漳州、莆田、宁德、龙岩、闽清、邵武等八个气象台站用微机制作气表-1。这九个台站将气象观测原始记录录在卡式录音磁带或SHARP、PC-1500袖珍计算机的CE-161模块上上报,由省气象档案馆输人计算机编制报表供审核,归档和返回台站各1份。机制报表持续27个月,1990年7月份起停止微机制作气表-1。
  高空气象探测审核始于1954年,负责审核全省测风站和探空站的观测报表。1967~1972年3月的记录审核一度停止,后因十年整编的需要只对记录报表补审,而未审原始记录。1988年1月1日福鼎、平潭、长汀等3个小球测风站停止测风观测,其审核也随之中止。1988年1月起高空气象探测报表的审核仅剩福州、厦门、邵武等3个探空站。1989年6月,省气象档案馆和省气象局业务处成立《高空气象资料自动化处理系统》课题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的高空气象资料处理程序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并增加微机审核功能,1990年4月邵武市气象局率先用微机制作高空报表,1990年4月13日课题通过省气象局的签定,并于1990年6月投入使用。这样高空气象探测记录的审核主要是审核原始记录。
  农业气象观测记录报表的审核始于1958年,由省局农业气象研究室负责。1966~1976年因没有观测而停顿。1976年逐渐恢复农业气象观测。1979年中央气象局颁发《农业气象观测方法》,农业气象观测记录报表的审核办法也同时参照“方法”执行。1983年全省20个站的气报表归省气候资料室审核科审核,1987年机构调整,归省农业气象中心审核,1990年又由省气象档案馆审核科审核。
  (二)制度
  按照气象记录预审报表办法,台站预审员对原始记录自记纸和气表进行全面的预审。按时完成后,填写预审单,连同报表一并上报,对预审发现的错误,要一一改正。
  台站的气象观测记录报表经预审后,月报表和规定必须抽审的原始记录在次月十日前,年报表在翌年三月底报送省气象档案馆。省气象档案馆在三个月内审核完毕,并将20个国家基本台站的报表汇总上报国家气象中心气候应用室。对上级业务部门的查询单,由预审员负责,一般应在收到查询单后五天内予以查复。更正报表底表资料时,必须注意其影响部门。预审中发现的错情要详细登记,定期总结,分析原因。
  对不合格的报表,省气象档案馆有权退回原报送台站,台站接到退回的报表后,应在一个月内及时重新制作补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福建省志·气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福建省气象事业发展脉络的资料性著述。全书全面、系统地、准确地记述了1991-2005年期间气象事业在历史巨变中的新面貌、新成就、新特色,客观地体现出气象与经济、气象与社会民生的密切关系,详述出气象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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