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高山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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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597
颗粒名称: 第八章 高山族
分类号: K281.2
页数: 10
页码: 296-305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福建省是大陆高山族人口较多的省份。他们主要是20世纪四五十年代迁入福建的,均散居于闽南、闽北等山区,没有形成相对集中的聚落,加上都与当地汉人通婚,所以,第一代高山族人保留的许多文化传统到第三代就已经所剩无几。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海峡两岸交流增多,福建的高山族人经常来往于闽台两地。
关键词: 福建省 民族志 高山族

内容

福建省是大陆高山族人口较多的省份。他们主要是20世纪四五十年代迁入福建的,均散居于闽南、闽北等山区,没有形成相对集中的聚落,加上都与当地汉人通婚,所以,第一代高山族人保留的许多文化传统到第三代就已经所剩无几。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海峡两岸交流增多,福建的高山族人经常来往于闽台两地。
  第一节 入闽
  南宋淳熙年间(1174-1189年),有一部分名为“毗舍耶”的台湾土著居民到泉州的水澳、围头等地。由于台湾高山族铁器很稀少,他们对泉州的铁制品爱不释手。元大德元年(1297年),福建省平章政事高兴,遣省都镇抚张浩、福州新军万户张进带兵到台湾,将130余高山族人带回大陆。明万历三十年(1603年)十二月,福建省连江人陈第随沈有容率军驱逐侵略台湾、澎湖的倭寇,在台湾西南部接触到高山族,回大陆后写出《东番记》,记载台湾西南部地区的自然状况和高山族的生活习俗。清代福建人大量移民台湾,也有少量的福建人进入台湾高山族区域,与高山族联姻。如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高山族勃朗社部落头目以其妹巴赖林喇哪觅赠与德化人王必捷为妻。雍正四年(1726年),王必捷携妻儿返乡。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两岸经商、求学、求医、探亲和从政调遣日益增多。随之,高山族同胞也逐渐入闽。20世纪90年代末,福建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专门派员访问82户在闽的高山族人,了解他们入闽的时间和缘由。得知他们先后来自台湾省花莲、台东、屏东、高雄、台南、台中、嘉义、南投和宜兰等9个县(市)。如:在1931-1932年间,台东市卑南人黄氏1户带儿子共3人至泉州、南安等地求学中医,学成后,申报个人开业,定居莆田城厢镇;1946年12月至1947年1月,从嘉义、南投等地来闽经商、求医、求学的高山族安雅人等共4户8人,分别定居于漳州、云霄、华安等地;1946年初,漳州地区王氏、何氏两户农民三兄弟去台湾务农,同高雄、屏东、台南等地西拉雅人、马卡道人的女子结婚,1947年春节携妻回闽,在漳州浦南镇和天宝乡老家居住;
  1949年4月,自动离开国民党军队,到漳州求医,要求定居的有2户2人;1951年初,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复员转业的台湾省籍高山族士兵安置在漳州、南平地区国营农林场或在农村落户的有12户12人。
  1955年至1956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退伍、转业的台湾省籍高山族官兵,分别安排在南平、永安、龙溪、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市)的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其中担任干部的有28人,工人和职工22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复员转业的台湾省高山族官兵,都是1946年至1947年被国民党政府抓壮丁而来大陆当兵的。1947—1949年,他们先后在东北、华北和山东等地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收编而重新入伍。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复员转业的有关档案资料记载,当时注明高山族成分的有:阿美人21人,排湾人10人,布农人6人,卑南人5人,泰雅人1人。
  部队复员转业的高山族青壮年,在福建落户后与当地民女通婚成家。到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福建高山族由1964年的84人猛增到424人。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高山族人口为521人,其中男性312人,女性209人。
  从1989年10月至1995年12月,据南平、福州、泉州、漳州、厦门等5个市统计,有高山族69户,369人,其中回台湾定居的有41户(第一代老人41人,携家眷87人),第一代病故13人,至1995年健在的15人,至当年底止,全省有高山族110户,456人。
  第二节 分布
  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全省计有高山族129户521人,分布在全省9个地市58个县(市、区)。
  1995年12月,据漳州、厦门、福州、南平等地市统计,分别有阿美人、排湾人、布农人、卑南人和泰雅人族群。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省计有高山族分布在全省9个地市54个县(市、区)。
  第三节 政治与经济
  一、政治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有许多高山族人,他们参加过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许多人立过战功,有的在上甘岭战役中荣获三级战斗英雄称号,有的被命名为黄继光式的好战士。在解放战争中立过二等功以上的有13人。
  1950年初,各级党政部门从地方或从部队转业复员军人中输送22名高山族学员到上海台湾干部培训团学习。1952年9月至1956年9月,各级政府先后输送9批高山族青年干部共38人,分别到北京中央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学院武汉分院和上海交通大学、清华大学等高等院校培养,毕业后基本回到福建,分别被安排到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部分高山族干部和职工受到了冲击。1978年后,经过“拨乱反正”,落实各项政策,对下放农村或农场劳动改造的高山族人全部转成城镇居民户,调回原单位工作;原是国家干部、职工的全部恢复工作;对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复员,转业后家住农村的,本人户口也转为城镇居民户,同时每户农村户口的都安排1至2名子女在国营或集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对家住农村住房有困难的,各级政府优先帮助解决,有的拨专款资助修建;对原是国家干部、职工,年龄已达离退休的,全部按政策分别办理了离退休手续。据1990年统计,全省有在职高山族干部38人,其中厅局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8人;有中国共产党党员24人,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26人。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大”和第“十四大”代表各1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六、七、八届的代表各1人。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五、六、七届委员会委员各2人。当选县市人大代表7人,县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3人、县市政协委员9人。
  二、经济
  福建高山族人分散居住在省内58个县(市、区),经济生活多数接近于当地居民平均水平。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统计,高山族社会职业分类构成为:从事农、林、牧、渔业者占27.38%;生产工人即制造业者占30.66%;矿业及木材采用业者占5.38%;电力、煤气、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业者占0.44%;从事地质勘探与普查业者占0.44%;从事建筑业者占4.55%;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者占6.77%;从事商业饮食业及物资供销仓储业者占9.55%;从事住宅管理、公用事业管理与居民服务业者占1.33%;从事卫生、体育与社会福利业者占3.11%;从事教育、文化和艺术事业者占2.22%;在国家机关、党、政和群众团体任职的占8.22%。在各职业分类所占劳动力的比重中,农、林、牧、渔的劳动者占总劳力的29.3%;企业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占总劳力的39.1%;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占总劳力的8%;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负责人占总劳力的7.1%,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总劳力的5.7%;商业、供销人员占总劳力的3.5%;无固定职业,临时打工者占总劳力的7.1%。
  1995年底统计,南平市高山族16户55人,全年总收入为136824元,人均2488元。其中阿美人9户31人,年总收入为72424元,人均2683元;排湾人7户24人,全年总收入64400元,人均2336元。福州市高山族11户64人,其中有离休干部7人,在职干部12人,职工13人,中学教师1人,自由职业者2人,总收入为11.5万元。有一户承包福州太平洋酒楼中餐厅,年纯收入为3.6万元。漳州市高山族46户19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7人,农业人口76人;国家干部15人,企事业单位职工39人,农民31人,待业12人,其他96人。经济收入方面,干部、职工主要靠工薪收入,家住农村的,除承包土地种粮食自食有余,并种有龙眼、芒果、香蕉、柑橘、柚子、葡萄等水果共计750亩。收入最高户是平和县柯耀宗,每年仅蜜柚一项收入就有9900元。
  家住农村的,除农业收入外,有临时外出打工的,主要从事建筑行业的泥水工、电工、机砖工、泥瓦工等。华安县仙都镇建坑村和大地村高山族农民青年男女到深圳民俗村“高山寨”打工,他们以民族习俗、歌舞、礼仪接待国内外游客。从1990年至1995年,他们每年固定有五六人在深圳民俗村工作,人均年纯收入有5.3万元。居住在漳州地区芗城、平和、长泰、漳浦、东山、华安、南靖等农村的32户高山族,1982年至1985年共修建房屋31座,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实施了“造福工程”,居住山区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高山族村民相对集中地搬到了城镇。
  第四节 文化体育教育
  一、民间文学
  从1982年以来,福建第一代高山族人开始整理民间故事。1991年6月,高山族嗄哨(汉名林忠富)、古拉(汉名严谷长)、阿杜(汉名廖丁富)、日盖(汉名叶建治)、戈江(汉名尹子乐)、卡知度斯(汉名范金华)、科拉斯·阿得仔(汉名高文贵)、科拉差(汉名叶正义)等先后共同编写高山族民间故事传说,其中《人种的来源》、《天的起源》、《籼米的来历》、《阿美族的来历》、《巴朗额兄弟》、《聪明的沙法》、《古拉高和卡不隆球》、《五步蛇、蜈蚣、癞蛤蟆》、《山牛和地震》、《青蛙姑娘》、《田螺姑娘》、《打喷嚏的忌讳》等13篇被收入《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福建卷·漳州市分卷(三)》。
  一、民间音乐舞蹈
  福建省的高山族音乐,是由抗日战争胜利前后入闽的台湾高山族引入。他们人数少且居住分散,但只要偶有聚会,就会一边喝酒,一边唱歌,同时还跳起家乡舞蹈。他们创作编排了高山族的歌舞节目,参加各级文化部门组织的文艺汇演。
  泉州人舒平是最早对大陆髙山族音乐进行采录的学者。他于1958年前往中央民族学院中南分院采访了包括来自福建的30多位高山族学员。1958年至1959年之间,舒平又到北京中央民族学院拜访了4位高山族语言教师,历时一个多月。舒平曾将采录来的高山族民歌全部记成简谱,并撰写了《台湾高山族音乐》文稿,约七八万字,于1974年由福建省文化局音乐工作室翻印成“内部资料”。该民歌集在歌词上采用中文拼音、汉语直译、汉语意译的方式,共记录了由巴沙索夫、布拉克、卡卓多士、巴拉额兰、乔乌义、莫拉能唱的“百宛”民歌,由沙波尔、科拉斯、于烈、达桑吴拉等唱的“阿眉斯”民歌,由巴拉松等唱的“卑尤马”民歌及各部落歌舞曲,共计80首。
  1974年7月,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播部王重光为组长,音乐组陈莲、铁路文工团魏立(台籍)、周清(台籍)为组员的一行4人到福州采访台湾卑南人温少武,排湾人金源金、骆义川等人。之后,又到漳州、厦门进行田野调查。将采录的音响记录复写《台湾省高山族民歌》,记有由温少武、谢贺、王光治演唱的“卑尤马”民歌5首;由叶建治、骆义川、魏明星、柯锦林、严长演唱的“百宛”民歌9首;由郑明德、王明、田义勇、林松山、张明亮、林书元演唱的“阿眉斯”民歌14首;由林忠、黄亚万演唱的泰雅民歌3首等,共计34首。1977年10月,福建省文化局音乐工作室将其油印成册,标明《台湾民间音乐资料》。
  1978-1979年,省文化厅音乐工作室台湾民歌采集工作组召集了福建省内的高山族人士集中于福州采录民歌。1979年6月编印《台湾民歌选·高山族部分》,其中排湾民歌25首,阿美民歌17首,卑南民歌13首,泰雅民歌6首,共计61首。1979年7月,又油印《台湾民歌选·补充材料之一》,收入排湾民歌7首,阿美民歌27首,泰雅民歌1首,卑南民歌11首,共计46首。1980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台湾民歌选》共收入上述高山族民歌103首。这些民歌每一段歌词都有3行文字,一是以汉字标注的高山族语音,二是汉语直译,三是汉语填词,由福建省词作家根据高山族民歌原意而填上汉语。
  20世纪80年代初,福建前线广播电台编辑部编的《台湾民谣选》,收入台湾高山族民歌、流行歌计21首。
  1980年,福建省建瓯县文化馆编印的由台湾阿美人黄新发与陈树光口录的民歌22首,1981年7月收入《建瓯县民间音乐资料》第一辑的有15首。
  1982年3月21日,在北京召开由文化部副部长、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周巍峙主持的《中国民族音乐集成》编委会会议,会议决定着手编辑《中国民歌集成·台湾卷》,并将此任务下达给福建省有关部门。1984年正式成立《中国民间歌曲集·台湾卷》编委会,确定中国音协主席李焕之为主编,工作由北京组和福建组分头进行。福建组有福建省群众艺术馆刘春曙、蓝雪霏、叶清海等人。福建、北京组搜集的高山族民歌至1985年计有390首,以数量多寡计,依次为阿美、排湾、卑南、泰雅等族群民歌,另有少量布农民歌。音响约有9小时。其内容主要是:节日类的有老人领舞歌、老人抬腿舞歌、妇女舞歌、迎宾舞歌等;仪式类的有婚礼歌、收集祭歌、猎首歌、巫歌等;劳动类的有犁田歌、除草歌、舂米歌、赶牛车、上山割藤、打猎歌、捕鱼歌、挑水歌、换工歌等;生活类的情歌如《不会劳动我不爱你》、《我是一棵酸橘树没人爱》、《相思使我瘦的像狗尾巴草》、《羡慕太阳最公道,羡慕飞鸟最自由,想爱就能爱到》、《从窗口看月亮想姑娘的美丽》等,还有孤儿歌、讽刺歌、日据时代被迫做苦役歌等等。
  20世纪80年代,福建高山族人挖掘整理了音乐舞蹈节目《杵乐》、《背篓》等。1980年全国少数民族会演,福建省代表团表演的高山族节目有歌舞乐《杵乐》、《高山族民歌演唱》、双人舞《高山情歌》。这三个节目被列为优秀节目进入人民大会堂参加国庆晚会演出。1992年2月,《杵乐》被选为“中国第三届艺术节”表演项目,并派出乐队共12名成员赴云南省昆明市表演,获集体演出奖。
  20世纪90年代末,在华安县城设立高山族民俗风情园,园内有华安县高山族风情表演队为游客表演高山族歌舞。
  三、传统体育
  福建省高山族的传统体育项目主要是背篓球、竿球、抛陀螺等。
  1.背篓球,又称“背篓会”。原是高山族男女求爱的一种形式,阿美人尤为喜爱。参加活动的大部分是未婚青年。现已成为一项传统体育活动。比赛时,男女分开,每次按人数分成两队或几个队,每队一人背篓,甲队员投乙篓,乙队员投甲篓,投中多者胜。篓用竹编,高约50厘米,口径约25厘米,外织图案花纹。球用槟榔,亦用沙包、橘子、乒乓球等。
  竿球,高山族语叫做“卡不隆”球。源自台湾省台东的南太武山排湾人的生产习俗,排湾人先辈们用顶端削得十分锋利的长竹竿来捕杀一种名叫“古拉高”的凶猛大鸟,这种捕获方法后来演变成排湾人的“竿球”活动。在表演中,第一个刺中“卡不隆”球的嘎戈亮(年轻小伙子)最受费劳兰(乡亲们)的尊重。
  抛陀螺,是台湾高山族民间传统的体育娱乐项目之一。“陀螺”通常用木头制作而成,形似海螺,其底部加钉铁芯。玩陀螺时,每人拿一陀螺,在地上有规律地一个接着一个抛转鞭打,相互挤出界。后来,又从地上抛演变成抛至铁架上的盘子里。活动场地可大可小。陀螺最大的可以做到50多千克,最小的只有一二两。盘子(放在铁架顶端)最大25厘米,最小6厘米左右(有大、中、小),铁架可以逐渐升高,运动员与铁架的距离约1.5~3.5米左右。
  福建省高山族主要以上述传统体育项目参加20世纪80年代后举行的全省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先后获全国表演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
  四、现代教育
  根据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1990年,福建高山族文化程度构成比例中,大学毕业生占3%、大学肄业或在校生占0.3%,髙中毕业生占17.8%,初中毕业生占29.9%,小学毕业生占38.3%,文盲、半文盲占10.7%(其中6-11岁占2.3%)。
  1995年对福州、厦门、漳州、南平等4市的高山族84户,共362人的文化程度进行了统计。
  2000年福建省高山族7周岁以上受教育人口共391人,其中小学程度的占31.46%,中学(包括中专)文化程度的占55.24%,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0.49%。
  第五节 家庭与宗族
  福建高山族的家庭组织形式基本同于当地汉族,他们更乐意同本族人联姻,由于分散居住,同民族之间的联姻较少。
  福建高山族第一代都有与本族群相适应的名字。同时,在一般的社交场合,通用以汉人相同的命名法则确定的名字。因居住分散,又分属于不同的族群,基本没有进行宗族活动。
  1979年3月,东山县硅沙矿厂工人叶正义与台湾省花莲县家乡的姐姐通讯,谈自己在闽的生活与现状。同年5月,其姐以申请赴马来西亚旅游为名,中转香港来闽探望弟弟一家,这是建国后福建高山族人与台湾宗亲的首次联系活动。
  1986年,台湾当局开放大陆同胞赴台探亲奔丧和允许台籍老兵回台定居,截至1995年12月,去台探亲的高山族同胞有115人次,其中回台定居41户87人。没有回台定居的,返闽后经常以捎带福建土特产品、寄生活近照等方式与台湾亲友联系。凡在台湾有亲友的高山族同胞都保持紧密联系,他们是率先与台湾通讯、通邮的先行者。
  1991年11月12日,在全国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福建省高山族体育代表团与台湾省屏东县三地门乡以排湾人为主组成的台湾日月潭龙舟队举行联欢。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闽、台两岸髙山族同胞第一次会面。1995年11月和1999年9月,在全国第五届和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闽、台两地高山族体育代表队成员又分别会面,并举行联欢活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族志

《福建省志·民族志》

出版者: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本书记述对象为福建省的世居民族。汉族部分仅记汉族入闽及汉族支系的地域文化特征。共十章,包括远古人类、古代民族、汉族、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高山族、民族事务管理、民族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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