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额信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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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204
颗粒名称: 三、小额信贷
分类号: F323.8
页数: 1
页码: 49-51
摘要: 本文记述福建省对小额信贷的对象、贫困户的组织、管理办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群众联保贷款解决了资金风险问题,增强了老百姓的还款意识和还款责任。
关键词: 福建省 扶贫 小额信贷

内容

1996年11月,在松溪县溪东乡开展“五户联保,小额信贷”试点。试点以一个小康户带动4个贫困户,采用“五户一组、五组一中心”的联保扶贫开发方式,使用扶贫贷款,发展种竹、种烟草、种花菇。全乡共有50个小组250户;选定栽培香菇的有26个小组129户,选定种植烤烟的有13个小组66户,选定发展毛竹的11个小组55户。每户发放小额贷款资金1000~2000元。年底人均收入可达1500元以上,比上年增收700多元。
  1997年6月,省脱贫办在松溪召开小额信贷现场会,有24个贫困县、困难县以及省妇联、团省委有关人员参加。当年安排800万元资金用于联保扶贫开发,在3个贫困县和扶贫难度较大的县市推广,至年底全省共成立扶贫小组1123个,共扶持贫困农户5593户,受益群众约2.5万人。
  1998年,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其中300万元由省妇联组织实施),加上上年回收的745万元,共计1745万元,分批下达,在全省31个县区、154个乡镇实施,成立了1783个联保小组,8811户贫困户和低收入农户参加,受益群众达3.96万人。这些资金全部落实到贫困户和低收入农户,以小额信贷资金为载体,对农户进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为使小额信贷工作规范化,省脱贫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外省经验,并结合试点情况,先后制定发布了《福建省联保抹贫开发小额信贷管理试行办法》、《福建省小额信贷实施方案(试行)》。对小额信贷的对象、贫困户的组织、管理办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还印发了《小额信贷专辑》、《小额信贷知识简介》等材料,供各地参考学习。
  1999年,财政安排1500万元小额信贷资金,连同前两年回收周转金1800万元,规模达到3300万元。到年底,全省已成立联保中心882个,联保组织3650个,扶持农户18535户。同年国务院扶贫办派出专家到长汀考察,对长汀小额信贷给予高度评价,称为“小额信贷—长汀模式”,并将其成效和做法在《中国贫困地区》等全国性报刊上作了全面介绍。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到长汀视察工作时指出:“小额信贷是一种很好的扶贫方式,要大力推广,特别是群众联保贷款解决了资金风险问题,增强了老百姓的还款意识和还款责任
  2000年,省财政安排2500万元小额信贷资金,省农业银行也安排5000万元资金用于小额信贷,全省小额信贷资金达到1.08亿元。
  从2002年开始,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意见精神,由金融部门每年筹措1亿元作为小额信贷资金,实行优惠利率,由财政予以贴息。为了确保这一项政策落到实处,省扶贫办与财政厅、省农行、省信用合作协会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各级扶贫、农行、信用社等部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掌握实情,及时将贷款发放到贫困户手上。是年,省扶贫办筹措1000万元周转金,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在省内两个县分别实施“农户自立能力建设工程小额信贷”项目,通过试点探索小额信贷扶贫新机制。在实施过程中,注重实现3个目标:一是真正把钱贷给穷人,解决贫困户和低收入农户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二是通过实施微型项目培育农户经营意识,增强农户自身素质,提升农户自立能力;三是强化管理意识,控制成本,实现操作机构收支平衡,确保项目可持续运作。至2005年年底,两个试点县累计发放小额信贷资金5579多万元,扶持2.2万户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资金回收率在99%以上。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设有生产条件、农村经济、农业技术、粮油作物、工业原料作物、园艺作物、热带与南亚热带作物、教育与科技等类目,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历史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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