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宣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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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750
颗粒名称: 一、普法宣传
分类号: D922.3
页数: 3
页码: 184-1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1991-2005年,制定土地管理系统“三五”法制宣传规划、国土资源厅对“四五”普法教育作出部署,提出法制宣传要进村、矿、区等情况的简介。
关键词: 福建省 土地管理 普法宣传

内容

1996—2000年,省土地管理部门成立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制定土地管理系统“三五”法制宣传规划,组织人员培训,下发宣传材料,并确定厦门、尤溪、闽清等市(县)为土地系统法制宣传试点单位。厦门市结合精神文明建设,把土地法制宣传纳入党校、干校和大中小学校教育课程。尤溪县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土地国策、国法。闽清县开展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省土地管理局举办全省土地管理系统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三明市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层层订立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该市土地管理局还与党校、干校、中小学校联系、制订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开设土地法制课。永安市土地管理局在全市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法律培训班中,系统讲授土地法律法规。
  2001年,省国土资源厅对“四五”普法教育作出部署,提出法制宣传要进村、矿、区。是年,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并按不低于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安排普法宣传经费。厅机关每年都举办3~7场法制讲座,安排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厅直属的国土资源宣传教育中心每年都举办十几期培训班,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国土资源部门每年都投入1000多万元经费,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五”普法期间,各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四五”普法规划,制订相应的普法工作计划。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建立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普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省国土资源厅单独列支普法专项资金,按照人均年普法经费10元标准安排活动,年均普法经费200万元。在“三五”普法已有设施基础上,先后添置摄影仪、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普法宣传器材12件。为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购买普法书籍10200册,征订《法制日报》等报刊20份。每年编辑《国土资源管理文件汇编》,将上年度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以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做到人手一册。
  至2005年,已汇编7本,总印数42000余册。还编印了《国土资源动态(政策法规专刊)》,收集最新公布的法律法规,指导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为普法重点对象,82名县(市、区)政府领导参加培训。全省所有国土资源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和处级干部都参加了系统培训。举办5期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培训班。每年定期举办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估价人员、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培训班,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举行涉及土地总体规划调整、国土资源行政许可、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等听证1151场,参加听众近万人次。
  在普法教育中,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节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南平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老同志表演文艺节目,组织中小学生举行作文比赛;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先后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普法宣传晚会18场、知识竞赛3场、演讲会3场;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结合非法采矿刑事案件的审判现场,组织群众观看,让群众从案件中得到教育,受到震动。省国土资源厅先后在《中国青年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适时报道。省国土资源厅、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在政府互联网上开设“国土资源知识问答”网站,有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还通过通信部门,定期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常识以短信形式,发送给手机用户。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国土资源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分为12章,分别就福建1991-2005年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法制建设、信息化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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