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旅游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20002600 |
| 颗粒名称: | 一、市场管理 |
| 分类号: | F592.7 |
| 页数: | 2 |
| 页码: | 221-223 |
| 摘要: | 本文记述的是1985年7月中旬,省旅游局与福州市人民政府配合,抓紧旅游车辆的收汇检查工作。仅一个月,在福州地区就收入港币83万元。1988年,南平地区对全区旅游饭店、旅游厕所进行检查评比;崇安县对九曲溪的243名筏工进行整顿,并设立武夷导游管理工作站。6月,省长陈明义发布第29号政府令,宣布《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自7月1日起施行。这是福建省以省长令的形式颁布的第一个旅游法规。《暂行办法》颁布后,省旅游局在全省开展大规模的旅游行业规范检查评比活动。 |
| 关键词: | 福建省 旅游业 市场管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是福建省第一部比较全面系统地记述旅游资源及旅游发展的专业分志。全志分为旅游资源和旅游发展两大部分,大体上第一、二章为旅游资源部分,其余为旅游发展部分。第一章旅游景区,各片的介绍一般先列旅游中心城市或主要旅游景区所在地的旅游点,然后列出其它地区的旅游点;同一地的旅游点先列自然景观为主的,再列人文景观为主的;同类景观则按其等级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