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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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482
颗粒名称: 三、教育培训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4
页码: 148-1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3至2005年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教育培训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教育培训 检察队伍 福建省

内容

199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组织913人参加检察专业证书教育。省检察院举办一期为期两个月的任职资格培训班,45人受训。当年全省共举办各类短期业务培训班19期,748人次受训。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和人员配备,九地市均成立检察官培训中心分部,共配备工作人员13名、专兼职教师45名。
  1994年,按照高检院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官法》适应性培训,1088人参训,合格率达97.2%。继续组织检察专业证书教育,全省共有862人获得第二届检察专业证书。全省全年共组织各类业务骨干培训13期,468人次受训。4月23—28日,省检察院在福州市举办全省检察机关首期刑事赔偿工作培训班。全年省检察院,分、市检察院共举办11期刑事赔偿业务培训班,受训175人。
  1995年,全省检察机关组织750人参加第三届检察专业证书教育。为使增编干部等新进入员尽快适应新的岗位,省检察院根据高检院《关于做好增编补充干部上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针对军转干部和增编补充干部各举办一期培训班,415人受训。当年,全省举办各类短期业务培训班17期,520人次受训。全省组织165人参加首次初任检察官考试。
  1996年,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省检察院举办一期《刑事诉讼法》培训班,省检察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分、市检察院的检察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共75人参加培训.各地也先后展开《刑事诉讼法》轮训。刑检部门按照“学懂、弄通、会用”的要求,进行大量的实施准备工作,全省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10多场,6000多人次参加培训。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期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培训班,参加培训法警48人,平均年龄42.3岁。举办一期军转干部岗前培训班,40人受训。全省组织243人参加初任检察官考试。
  1997年,为学习和掌握修订后的《刑法》,确保《刑法》正确实施,全省检察机关普遍开展刑法培训,并组织知识竞赛、模拟庭、观摩庭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福建省优秀公诉人实施培养方案》,从各地选拔办案骨干60名进行为期三年的滚动式培养。全年全省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1345人次受训。组织最后一期检察专业证书培训,当年,检察专业证书教育工作结束。
  1998年,检察长换届选举后,一大批在其他机关工作的干部进入各级检察院的领导班子,为使新任领导干部尽快熟悉和适应新角色,全省各级检察院按照分级培训的要求,全面开展对新任领导干部的轮训。培训把修订后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作为教学重点,并突出“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加强监督”的检察工作方针。全省检察机关共有784人参加全国初任检察官考试,713人通过。全省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27期,1317人次受训。11月,省检察院在武夷山市召开福建省开展民行检察工作十周年庆祝大会暨第四期全省民行检察理论培训班,总结、宣传民行检察工作十年经验,并就如何把握抗诉条件、房地产、借贷及担保、损害赔偿等问题进行专题授课。高检院举办第一期全国检察技术文检技术提高班,全省派出9名文检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1999年,省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关于反贪局长、法纪处长大轮训的统一部署,下发《全省反贪局长、法纪处长培训规划》,开展全省反贪局长、法纪处长轮训,全年三级院共有406名反贪局长、法纪处长受训。1999年是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年,为落实高检院部署,省检察院于9月举办全省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培训班,85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受训。全省全年共举办各类岗位培训班41期,2488人次受训。
  2000年,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以提高执法水平和实战能力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省检察院重点抓好对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的培训,共有45名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270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受训。组织一期军转干部培训班,46人受训。加强公诉人才培养,推进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通过考试考核共任命主诉检察官166名,举办一期主诉检察官培训班。全省全年共组织各类培训137期,4400多人次受训。
  2001年,省检察院下发《2001—2005年福建省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全面实施以“三个一”和“541”人才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素质工程。“三个一”是指五年内,在现有基础上培养或引进10名法学博士、100名法律硕士、1000名法律本科生。“541”是指在全省检察机关培养500名主办检察官,400名主诉检察官,100名既有业务实践经验、又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复合型人才。2001年是“十五”教育培训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十五”规划关于正规化培训的要求,探索建立以领导素能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为基本类型的正规化培训制度,按照正规化的要求组织各类培训,逐步实现检察教育培训的正规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省检察院着重组织全省主诉检察官培训班、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7月,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民行检察业务培训班,设立13个专题,112名民行业务骨干参加培训。8月,省检察院下发《福建省检察机关全员基本素质考试实施方案》,全省检察机关于11月17日和12月15日,分两批进行全员基本素质考试。
  2002年,全省检察机关着力开展提高大案要案出庭公诉水平和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5月,省检察院组织全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全国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大力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11月下发了《福建省检察机关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提出要培养5名专家型人才、50名复合型人才、300名专门型人才。截至2005年底,省、市两级检察院共推荐提名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训对象41名,高层次专门型人才培养对象159名。厦门市检察院郭有评被评为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全省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4期,培训1982人次。根据修订后的《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任职学历条件的要求以及高检院下发的《关于落实〈检察官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具体办法》,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续职资格培训和续本学历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续本教育和续职资格培训。对于续本教育,各级院拓宽教育渠道,利用社会教育资源,组织选派人员参加电大、函授、自考、现代远程等学历教育。对于续职资格培训,全省分三个阶段实施,经过三年努力,截至2004年6月,全省检察官续职资格培训任务全面完成。全省1514名40岁以上检察官参加培训,并全部通过高检院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续职资格证书。为推进续本学历教育,福建电大省检察院分校于2002年恢复招生。截至2005年3月,共招收专科生69名、本科生482名,累计毕业213名。
  2003年5月,为按期完成“十五”教育培训规划的任务,省检察院下发《2003—2005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全员轮训实施方案》,要求2001年以来未接受过正规化培训的检察人员在2005年前全部接受培训。全省全年举办主诉检察官、反贪等业务培训班7期,培训422人次。省检察院总队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第二期司法警察骨干培训班,全省共有62名司法警察参加培训,平均年龄40.7岁。
  2004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省检察院下发《基层院检察长、分管自侦工作副检察长和市、县(区)两级院反贪局长、渎检处(科)长轮训工作实施方案》,组织86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88名分管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109名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反贪局长,101名市、县(区)两级检察院渎检处(科)长参加培训。省检察院还举办各类专项业务培训班8期,培训437人次。年底,省检察院组织系统内业务骨干赴7个基层检察院巡讲检察实务。5月,漳州市检察院法警支队组织为期12天的全封闭军事化管理的警务技能培训班。5月23—28日,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培训班,对业务骨干进行专门培训。8月,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林检部门首次选任主诉检察官上岗资格书面考试,参加考试人员80人。9月,举办第一期全省检察机关信息技术培训班。各设区市检察院的技术处长和信息技术人员及部分县级院的信息技术人员67人,参加网络基础知识、检察专网构建与功能和专线网设备使用维护知识的培训。省检察院法警总队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第三期司法警察培训班,全省参加培训法警共71人,平均年龄38.5岁。2005年,全省检察机关采取召开新闻通报会、上街设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在新闻媒体刊登宣传报道文章等方法,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的重点、立案标准和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推动跨地区基层检察院“结对子”活动深入开展,省检察院对8对集体、5名个人进行表彰。8月,在福州市举办全省民行检察业务骨干培训班,全省130多名民行部门干警参加培训。法警总队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第四期司法警察培训班,全省参加培训法警共70人,平均年龄34岁。各级检察院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举办各类专门培训班,开展计算机应用竞赛、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和继续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活动,以此推动计算机网络应用工作,增强干警计算机操作能力。按照高检院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培训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省检察院制定下发《福建省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培训考核实施办法》,全面安排培训考核工作。《办法》将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行、控告申诉、监所、林业检察等部门的检察官作为重点对象,实行脱产培训闭卷考试。全省举办重点部门培训班63期,培训2825人次。至11月,培训考核工作结束。全省各级检察院608名领导班子成员和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各级院其他部门在职检察人员均参加了不少于30学时的在岗培训。全省检察机关参加培训考核的5839名检察人员在考试考核中全部合格。省检察院举办—期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分管侦监、公诉工作副检察长、侦监处(科)长、公诉处(科)长培训班,全省基层检察院120名分管侦监、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市、县(区)两级检察院105名侦监处(科)长,106名公诉处(科)长,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选派的38名学员参加培训。省检察院还举办民行、控申、预防职务犯罪等业务培训班3期,培训235人次。下发了《福建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知识竞赛实施方案》,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以检察业务知识竞赛为主要形式的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改善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各设区市检察院和各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先后组织开展668场观摩庭、考核庭活动。泉州市检察院分期分批从该市各基层检察院抽调公诉业务骨干到市检察院公诉处跟班学习培训。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福建省志·检察志(1993—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该志全面系统地记述了1993-2005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历史沿革、重要标志和发展进程。1993-2005年是人民检察事业深刻变革和全面发展的十三年,集中展示了福建特定区位和海峡西岸检察实践的重要成效,见证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昭示了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和检察事业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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