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件检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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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检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16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文件检验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69
摘要: 本节记述了自1984年至1992年福建省林业检察机关文件检验技术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文件检验 检察技术 福建省

内容

文件检验,简称“文检”,它包括:笔迹检验、印刷文件检验、损坏与变造文件检验、文件物质材料检验、人像检验和言语识别。
  福建省检察机关的文件检验工作始于1984年。根据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和审查、复核公安移送的案件的需要,省院于1984年下半年举办一期为时3个月的文检培训班,受训94人。全省检察系统还先后派出7批14人次到西南政法学院、中国刑警学院等院校参加专业培训。1988年5月,福建省检察院授予首批4名实习期满、考核合格的干警以文件检验鉴定权,使之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1990年7月3日,莆田县农业银行梧塘营业所东坡分理处在查帐时发现,该县啤酒厂一笔1万元款被人冒领。报案后,该单位将有关资料送公安部门鉴定,认定该处一职员为嫌疑人。侦查机关立即将该职员逮捕,但他矢口否认。莆田县院又将有关资料送到省院技术处重新鉴定。检验后,确定不是其人笔迹,而系他人摹仿。文检鉴定发现该所另一职员有重大嫌疑。通过重新检验,其字迹样本果然与冒领签字如出一辙,及时纠正了一起错案。

知识出处

福建省·检察志

《福建省·检察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为清宣统元年(1909年),下限为1992年底。记述了福建省检察事业发展变化的情况,包含刑事检察、查处经济罪案、监所检察、民事行政监察、林业检察、机构与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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