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视听技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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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检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216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视听技术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2
页码: 67-68
摘要: 本节记述了自1979年至1992年福建省林业检察机关视听技术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检察技术 检察工作 福建省

内容

1979年,省院配备比较完整的现场照相和黑白冲洗放大设备,后又添置国产彩色冲洗设备和日本小1/2摄像机、录像机。1981年,省院举办首期刑事照相培训班,培训学员56人。翌年,进口一套索尼专业型摄录像机和简单编辑的设备,这在当时属全省政法系统较先进的设备。1982年,全省检察系统省、地(市)、县三级都配备了照相机。从1983年起,省院技术科不断补充、完善配套设备,使省院的录像制作水平有所提高。1983年,建阳分院率先购买了摄像机,成为福建省第一个开展录像工作的分院。随后,各分、市院和南平、福清、漳平、惠安、永安等县(市)院也先后配备专门人员,购买视听设备,开展工作。
  1986年,省院购置一台意大利产的DUST彩色冲洗放大设备,同时,给各业务处配备进口相机、闪光灯、三角架等新设备,并举办照相、录像培训班,培训学员28人。视听技术在检察机关审理案件过程中,发挥很好的作用。1987年,省院录像工作人员配合法医,在政和县录制现场摸拟实验的全过程,为案件的最后审理,提供形象直观的证据。1990年6月,省院采用短波紫外线特种照相方法,对甫田市检察院送来的一张发票进行技术检验、鉴定,证明此发票是被人用化学试剂褪色后重新填写的。1991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展览来闽展出,省院技术处已能承担制作放大福建馆全部照片资料的任务。至1992年末,省院技术处共举办照相、录像培训班10期,受训人员500多人次;提供各类照片万余张;在报刊上刊登摄像作品79幅;录制各种视听资料,可供放映500多小时;拍摄制作各类专题电视片80多部;在电视台播出电视新闻600多条。其中,中央电视台采用电视新闻5条。电视专题《闽字第1号骗局》获得全国17个省、市电视法制节目三等奖,《杜国桢犯罪始末》获全省电视法制节目二等奖。

知识出处

福建省·检察志

《福建省·检察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为清宣统元年(1909年),下限为1992年底。记述了福建省检察事业发展变化的情况,包含刑事检察、查处经济罪案、监所检察、民事行政监察、林业检察、机构与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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