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甲子知府請於巡撫督學巡按三臺移文給發徵租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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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宣城县志》
唯一号: 120032020221000259
事件名称: 明嘉靖甲子知府請於巡撫督學巡按三臺移文給發徵租
文件路径: 1200/01/object/PDF/120013020220000001/003
起始页: 0115.pdf
事件类型: 文化事件

事件描述

嘉 靖甲子知府羅汝芳請於巡撫督學巡按三臺移文給發徵租以爲諸生會講供應文成王陽明祠祀之需歲 以諸生二人司其出納登籍備稽覈焉主會講事者參政梅守德參議沈寵生員郭忠貞吳箕胡希瑗王點等 爲會長司出納萬厯己卯知府鄭繼之知縣詹事講改爲理刑公館其田貿值二百五十兩請充築北門壩公 用其地租一十四兩四錢仍歸於府

知识出处

宣城县志

《宣城县志》

《宣城县志》成书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历两任知县李应泰、范葆廉编纂完成。光绪《宣城县志》130余万字,贯通古今,上自唐虞夏商,迄于当朝,煌煌两千余年汇于一志。是近现代宣城县历史上最后一部县志,给后人留下了极其珍贵的地方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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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羅汝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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