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陵犯禁及謁祭失儀者罪各有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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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明孝陵志》 古籍
唯一号: 120020020221006678
颗粒名称: 過陵犯禁及謁祭失儀者罪各有差
分类号: K29
页数: 2
页码: 四十至四十一
摘要: 王焕镳撰關於過陵犯禁及謁祭失儀者罪各有差的記載。
关键词: 明孝陵 地方志

内容

(明會典)凡陵寢禁例洪武二十六年令車馬過陵者及守陵官民入陵者百步外下馬違
  者以大不敬論
  (又)成化九年奏准孝陵祭祀凡南京文武大小官員有不赴者令御史糾察
  (又)凡大祀及廟享所司不將祭祀日期預先告示諸衙門者答五十因而失誤行事者杖
  一百其已承告示而失誤者罪坐失誤之人○若百官已受誓戒而弔喪問疾判署刑殺文
  書及預筵宴者皆罰俸錢一月其知有緦麻以上喪或曾經杖罪遣充執事及令陪祀者罪
  同不知者不坐若有喪有過不自言者罪亦如之其已受誓戒人員散齋不宿淨室罰俸錢
  半月致齋不宿本司者罰俸錢一月○若大祀牲牢玉帛黍稷之屬不如法者苔五十一事
  缺少者杖八十一座全缺者杖一百○若奉大祀犧牲主司隈養不如法致有瘦損者一牲
  答四十每一牲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因而致死者加罪一等
  凡大祀丘壇而毀損者杖一百流二千里壝門減二等○若棄毀大祀神御之物者杖一百
  徒三年遺失及誤毀者各減三等凡祭祀及謁拜園陵若朝會行禮差錯及失儀者罰俸
  錢半月其糾儀官應糾舉而不糾者罪同

知识出处

明孝陵志

《明孝陵志》

《明孝陵志》,民国王焕镳撰,作者搜罗史书、志 书、杂记、诗文种种,分门别类记述了有关明孝陵方方面面的 内容。其记录名胜古迹、保存典章故事之举,功不可没,亦可 为今日保护管理该古迹之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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