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山續志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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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焦山续志》 古籍
唯一号: 120020020221004579
颗粒名称: 焦山續志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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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體例悉遵原志凡原志所已備者悉不再登第原
  志詳於山而略於水茲於水加詳而山則就原志
  所未書者補之
  一建置原志採摭已詳然散而未聚徵實爲難茲就
  現存者分別寺庵各書所有以便徵實其前有而
  今無者原志已備從略
  一瘞鶴銘自精搨本出實能發前人所未發故列於
  碑刻之首碑刻則就新增者采入至周鼎漢爐諸
  器原志已備不再列
  一藝文之有關攷證者如必俟其人論定恐久且散
  失戍兵禦寇原志可不書而兹則築臺屯兵將爲
  經制故皆采列此與原志體例有不符者也

知识出处

焦山续志

《焦山续志》

吴云的《焦山志》之后,陈任旸撰《焦山续志》八卷,有光绪三十年(1904年)刊本。陈任旸是根据原志的体例编纂续志,“以附于太守(指吴云)原志之末”,可见原志的体例安排是为陈任旸所认可的,陈也在书中肯定吴云编纂的瘗鹤铭卷的内容之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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