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六年(1917)秋季间鳌江镇发生第二次较大火灾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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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选辑第四辑》
唯一号: 113532020230001250
事件名称: 民国六年(1917)秋季间鳌江镇发生第二次较大火灾
文件路径: 1135/01/object/PDF/113510020230000036/001
起始页: 0067.pdf
事件类型: 重大事故
起始时间: 民国六年(1917)
发生地点: 鳌江镇

事件描述

第二次大火发生在民国六年(1917)秋季的一个白天,起火的叫福台,住“一粟亭”旁边的茅草屋里。起火原因是“花会”)旧社会一种群众性的赌博)害人:福台家的人正在烧中饭,听到屋外有人在传说“花会”消息,就放下火钳往外走,致灶洞里的火烧着紧靠泥灶的柴仓,直燎屋背,酿成大祸。那天正刮大风,火乘风势,直沿着前次老路——塘埴头、横街,烧到北大街北港埠陈爷殿。毁房也是数以百计,损失很大。更有甚者:当时横街中段有座砖木结构、墙壁坚厚的耶稣教堂,邻近居民以为该屋比较“保险”,都把家具衣被搬进该屋避灾,不料火势猛烈,连那座耶稣教堂也同归为烬;还烧死教堂里的一个妇女。 大火过后,横街居民中的迷信者,以为该处头尾七年连遭两场大火,必有“风水”之忌。据说是横街被离鳌江五里路的荆溪山“火岩”冲犯,必须引水破火。当地儿位有识之士陈仲芸、陈楚卿、李云山等人就因势利导,发起募款兴修水利。结果在横街中段山南向北开凿了一条宽二、三十米,长好几百米、连接直通平鳌大河的新河,一为防火,二为供应居民用水。这条新河近几年已被逐渐填平,用作第二菜场和社会机动车停车场。

知识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选辑第四辑

《平阳文史资料选辑第四辑》

本书收录《陈再华君传略》、《奋起救国》、《母亲啊,他要永远前行》、《回忆项经川同志》、《张鋆先生》、《周宏毅先生事略》、《怀念戴尚义同志》、《归侨曾志亮先生二三事》、《北伐军阵亡军官曾石谷》、《我所知道的杜贤宏同志》、《缉拿张韶舞归案记》、《回忆一九四六年温师学潮》、《解放鳌江镇的片断回忆》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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