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12月2日中央发出关于正确对待犯过错误的老造反派的通知正确对待红暴派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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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三十期》
唯一号: 113532020230000548
事件名称: 1967年12月2日中央发出关于正确对待犯过错误的老造反派的通知正确对待红暴派
文件路径: 1135/01/object/PDF/113510020230000020/001
起始页: 0144.pdf
事件类型: 政治运动
起始时间: 1967年12月2日
发生地点: 平阳县

事件描述

1967年12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正确对待犯过错误的老造反派的通知》,传达毛泽东关于正确对待红暴派的批示:“浙江的红暴,与湖北的百万雄师不同,是个犯过错误的老造反派,有许多群众,拟宜以帮助、批评和联合为原则”。

知识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三十期

《平阳文史资料第三十期》

本书收录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平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苏步青精神的赞歌》《苏步青在浙江大学的二三事》《我陪苏步青故乡行》《梦里家山几十春》《自古物华天宝 从今人杰地灵》《苏步青教授治学的故事》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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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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