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阳文史资料第六辑》 图书 |
唯一号: | 113520020230001924 |
颗粒名称: | 张韶舞罪迹补遗 |
分类号: | K825 |
页数: | 5 |
页码: | 75-79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平阳县旧时官员张韶舞的罪行,包括制造“红龙殿”惨案、贪污等罪行,以及官场面面观。揭露了当时政府审理该案的表演和王启炜焚烧档案的情况。 |
关键词: | 张韶舞 平阳县 罪行 |
本书收录了关于马星野、李基中、黄胤、杜贤宏、闻理朴、陈强、黄云卿、联源竹箝、秀溪茹刨、鳌江当店、林景熙、山门“二·二六”事件、腾蛟驷马水电站、张韶舞、平阳话剧《南京路之血》、平阳“会市”及龙船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