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江的当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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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六辑》 图书
唯一号: 113520020230001918
颗粒名称: 鳌江的当店
分类号: F832.38
页数: 2
页码: 57-5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鳌江的当店以物品抵押贷款为生,高利贷性质显著。物品主要包括棉被、衣物、器皿、首饰等,典当规定严格,交易手续费高。典当品若满当期不赎,则拍卖变现。顾客多为农民、贫民、小商。尽管有剥削之嫌,但在解决困难资金周转上发挥一定作用。
关键词: 高利贷 鳌江 典当

内容

当店是以物品作为抵押,贷以资金,收取利息,是属于高利贷性质的金融行业。鳌江于1930年由王梧仙开设“协昌代步”,将典当抵押物品,先垫付当款,每三天或五天,将物品送往平阳当店(开设在县城大巷)转当,收归当款,从中收取手续费5%作为营业收入,当户前来取赎时,须先付清当款和利息,也须三天或五天从平阳赎回抵押物品后才得取归,所以称之为“代步”。这样很不方便,诸多麻烦。经过一年多,“协昌代步”就自筹资金,自备仓库,自行保管,不再送往平阳当店转当,但名称仍叫“代步”,手续费仍旧收取。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日寇飞机常来鳌江轰炸,群众逃离乡村,镇上商店关门,因此无法营业,遂于1939年闭歇。
  当店典当的物品,主要是棉被、衣服、铜锡器皿、金银首饰等。典当金额称之谓“当价”,按物品新旧程度、质量好坏给予估价,大约按现值当给50%左右的金额,开给当票(即收据),作为取赎凭证。当票上写明典当日期、物品名称、数量、当价金额、利率、手续费、典当期限等各项规定。当票上写的字体是自成一体,不同于行书、草书、篆字,主要是防止仿造冒领;这种字体,称之为“当店字”。
  当店的利率是高的,如市面上的月利率是一分左右,当店利率则是二分三厘;按月计算,超过一天即当两个月计算息。鳌江“协昌代步”还加收手续费,每件按当价金额内扣5%,例如当价金额一元,只付给九角五分。在当时是作为转当的手续费,以后虽然没有送往平阳转当,但手续费仍照常收取。在限期内凭当票前来付清当价和利息,随时可以取赎物品,称之为“赎当”。规定满当期是18个月,过期不来取赎称之“满当”;再保留2个月期限,若仍不来取赎,即将抵押当品拍卖,拍卖之款作抵当价和利息,归当店收入。
  那时来典当的大都是农村贫农、城市贫民和小商小贩。将物品拿去典当认为是很丢脸的事,因此挟着物品都偷偷地走进当店。每年在青黄不接时期(即三四月间),贫苦农民既缺粮食,又缺少农业生产资金,遂将冬天棉被、棉衣等送去典当,以解决生活和生产上的困难,这时是当店营业最盛的季节。待到秋收以后,农民有了收入,即来赎取典当物品,此时当店则处于淡季。
  送来典当的物品,经营业员估计当价,一经评定,很少付价还价,一言算数。对待来典当的人,他们也是盛气凌人,扳着面孔讲话的;所以当面称他为“当店先生”,背后被骂为“当店猫”。
  在旧社会,穷苦人家在生活、经济上发生困难时是告贷无门的,只有将物品拿去典当,这是解决困难的唯一出路。当店虽属于高利贷剥削,但在解决资金周转上的困难,也是起着调剂的有利作用。

知识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六辑

《平阳文史资料第六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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