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立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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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选辑 第三辑》 图书
唯一号: 113520020230001814
颗粒名称: 四、立案问题
分类号: G628
页数: 2
页码: 54-55
摘要: 本文主要讲述了创办南雁中学时,面临的立案问题以及为解决这一问题所付出的努力。作者通过与教育厅的沟通联系,准备相关材料以办理立案手续,但因种种原因,最终立案未成。文章详细描述了作者翻山越岭前往景宁办理立案的艰辛过程,以及在与教育厅官员沟通中所遭遇的挫折。
关键词: 中学 立案问题 平阳县

内容

雁中是个私立学校,山地方上的绅士们组成董事会来筹募经费,管理财务。我只管教育工作,每月向董事会领工资。
  根据当时的法令,私立学校未立案,学生学业成绩政府不予承认,既得不到文凭,升学也受到阻碍。我想,学生辛苦学习三年,三年后如得不到升学机会,我心中也有愧。因此我先和教育厅(驻景宁县)中教利科长洪炽藏通信联系,准备好材料去办理立案手续。因温州、丽水沦陷,水路不通,只得翻山越岭,和校董张树森②並一挑夫三人同行,共步行五天,途中要爬几次一千公尺左右的山岭,中途宿在民家。当对路上时有盗劫,很不安全。高山峻岭,一连数里,十分难行。沿途百姓生活艰苦,出于我的想象。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在第五天到景宁山顶,下望县城在盆地中心如一小团丸,隐约看到人家,但从山上到山下步行竞化半天时间,共高可知。
  我到景宁后,找教育厅中教科科长洪炽藏。他在北大读书时就和我相识,后来他到温中任教兼总务主任,亦和我同事。雁中立案,我事前已去信和他联系,我想当无问题。不料他在办公厅当面批评我“未立案先办学”,“不符规定”等语,使我大失所望。实际当时教育厅长许绍棣,要拉拢一批国民党员为心腹,以便树立自己势力。洪是秉承他意旨的,在办公厅表示自己公正无私。虽然他晚上又到我处认错,但是立案终成泡影。
  我和张挺三分别后,沿瓯江顺流到云和县,再到碧湖。当时敌人已退,我把残留在碧湖宿舍未抢光的东西运回。同时借此机会,向联高同事(原校长,四川人,已回籍,留下书籍托人出售)买得四库备要一部(商务印书馆出版,好几百册)以充实雁中图书室。又购得大时钟(直径一公尺)一座,用人藤箱装好,十分慎重保护,怕破了水头没法修理。大家看我带了这许多东西回校,很高兴。但立案未成,我心难受,又连日爬.高山,劳累过度,到家后竞吐出献血来。

附注

注②:张树森,宁挺三,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系教授,南雁中学校董之一。当时去龙泉浙大分校任课,和我约好同行,张教授于1985年去世,享年8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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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文史资料选辑 第三辑

《平阳文史资料选辑 第三辑》

本辑内容涵盖了历史、教育、人物传记、地方文化和社会运动等多个主题和子话题。它通过不同的文章和段落,展示了不同领域的内容,为读者提供了丰富而多样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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