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农业投入情况的调查报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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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图书
唯一号: 113520020230001579
颗粒名称: 关于我县农业投入情况的调查报告
分类号: F323
页数: 8
页码: 133-140
摘要: 本文主要调查了平阳县农业投入情况,包括基本情况、财政支农支出、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业基地建设成效、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和治水工程进展等方面。
关键词: 平阳县 政协 农村经济

内容

为了切实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1995年8月我委同县农经委、农业局、财政局、农行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对我县农业投入情况进行了调查。我们会同县农经委召开了十个村村长座谈会和财税、农业、林业、水产等有关部门汇报会,抽样调查了顺溪、萧江、榆垟三个镇和郑三等十个村,还配合市政协视察组到顺溪、南雁两个镇调查,并根据农业两法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的规定,联系本县实际,进行分析讨论,现将有关情况及建议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总面积1051平方公里,34个乡镇,56个居民区,835个行政村,总人口77.9万人,拥有耕地面积36.66万亩,其中水田27.88万亩,旱地8.78万亩,是一个“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农业县。1994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21.1亿元,比上年增长33.5%;工农业总产值50.58亿元,比上年增长67.9%,其中农业总产值4.03亿元,比上年下降6.96%工业总产值46.55亿元,比上年增长80.5%,外贸出口总值4.14亿元,比上年增长127.5%;财政收入1.71亿元,比上年增长21.04%;社会商品另售总额10.1亿元,比上年增长74.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9亿元,比上年增长50.4%。
  农业两法实施以来,我县各级政府牢固树立农业基础思想,切实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增加投入,推进改革,促进了我县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用于农业财政资金逐年增加。1993年至1995年6月,财政预算内总收入为41013万元,其中1993年14128万元,比上年增长56.65%;1994年17101万元,比上年增长21.04%;1995年1~6月97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5%。财政预算内支农支出为2588万元,占财政总支出6.29%,其中1993年870万元,比上年增长34.47%;占当年财政支出的6.41%;1994年1117万元,比上年增长28.39%,占当年财政支出的5.86%;1995年1~6月6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4%,占上半年财政支出的7.04%。财政预算外总收入为268万元,其中1993年127万元,比上年减少1.55%;1994年102万元,比上年减少19.68%;1995年1~6月39万元。预算外支农支出2416万元(其中农发基金148万元。预算外农业支出是历年预算外收入滚动投入数),其中1993年731万元(其中农发基金55万元),比上年增长15.75%;1994年1033万元(其中农发基金60万元),比上年增长14.13%;1995年1~6月652万元(其中农发基金33万元)。
  1993年至1995年6月,财政预算内预算外支农支出共5004万元,用于造地175万元,农业基建168万元,农业生产608万元,水利建设1020万元,林业生产178万元,畜牧业生产28万元,农机推广19万元,发展粮食专项基金561万元,其他2247万元(包括“一优两高”、农业、水产、粮食收购差价,农林技术推广等投入)。
  ——大灾之年农村经济稳步发展。1994年百年不遇的17号强台风给我县尤其是农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但是全县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大灾面前不低头,救灾援灾,重建家园,取得了显著成效,保证了农村的经济稳步发展。实现农业总产值4.03亿元,比上年4.33亿元下降6.96%全年粮食总产量17.1万吨,比上年18.79万吨减少8.99%;畜牧业产值1.0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5%强;水产品总产量2.01万吨,比上年增长24%,渔业总产值7857万元,比上年增长19.7%;人工造林总面积2.01万亩,完成计划201.7%,提前一年实现基本消灭荒山的目标。
  ——“一优两高”农业十大基地建设取得可喜成效。食用菌、席草、禽蛋、瘦肉猪、肉鸽、粮食、早名茶、马蹄笋、水产、蔬菜等十大基地,1993年至1995年总投入15348万元(其中县财政投600万元,农行贷款235万元),实现总产值23990万元,投入产出比为1∶1.56,其中1993年投入4624万元,总产值达6520万元,投入产出比为1∶1.41;1994年投入5570万元,总产值9894万元,比上年增长15.17%,投入产出比为1∶1.78;1995年投入5154万元,总产值7576万元,投入产出比为1∶1.47。
  ——积极稳妥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全县30亩以上的粮食规模经营大户发展到246户,经营耕地面积10110亩,分别比上年增长66.2%和71.88%。还成立了全省首家种粮大户协会。
  ——农业龙头企业有了较快发展。全县大小农业龙头企业达40余家,年产值2.5亿元;农业股份制得到较快发展,股份制农业企业达150家,年产值超亿无。
  ——自力更生治水工程进展顺利。全县各级投入水利建设资金2155万元,投工293.1万工,完成土石方244.5万方,完成水利工程1192处。
  我县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不能忽视,如农业基础比较脆弱,抗灾能力不强,几年来粮食总产徘徊不前,政府对农业的投入还不能满足农业发展需要;农业发展基金尚未按规定“渠道”筹足;农贷规模逐年缩小;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不足,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投入机制不完善等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发展,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五条建议
  发展农业生产一靠政策,二靠投入,三靠科技。“政策”实际上也是一种“财力投入”。在1994年底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强调,“坚持把农业放在首位,最重要的是下大决心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他说,“从中央到地方都要这样做,宁可少上几个工业项目和其他项目,把工业的速度放慢一点,也要确保增加用于农业的资金”。为此,联系我县实际,就增加农业投入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用于农业的财政资金,应当按《农业法》规定增长。
  我县近三年来,财政用于农业的资金额虽逐年增加,但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只有1994年略高于财政总收入的增长幅度,93年、95年均未达到财政总收入的增长幅度,特别是1995年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1930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数15300万元,增长26.14%,比上年实绩17101万元,增长12.86%,“支农支出”预算安排94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数890万元,增长6.18%,但比上年实绩1117万元减少15.4%。据我县前二年的情况,财政总收入实际增长幅度都是超过预算的增长幅度,如1993年财政总收入预算是增长11.89%,实际增长56.65%;1994年财政总收入预算是增长8.3%,实际是增长21.04%,预计1995年财政总收入增长幅度也将超12.86%的预算增长幅度。由此,1995年“支农支出”的增长幅度无论是预算安排的增长幅度还是实绩增长幅度都大大低于财政总收入的增长幅度.1993年7月2日颁布的《农业法》规定;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建议县府在财政预算安排支农支出时要按《农业法》的规定来安排,并要适时按照总收入增长的幅度调整支农支出,最后达到高于财政总收入增长的幅度。预计1995年支农支出的增加额在预算945万元的基础上最少应增加350万元,这样比上年支出实绩1117万元增长15.94%,略高于财政预算总收入的增长幅度,但仍未达到1995年上半年财政总收入实绩增长31.5%这个幅度。财政预算列支的这项资金,是发展农业生产最基本的一块,也是最根本的一块,一定要管好用好,并建议县人大在审议财政预算时加以监督。
  第二、筹足农业发展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我县从1989年建立了农业发展基金会至今已7年,前三年只筹集农业发展基金60万元,后四年筹集188万元,一共248万元,它对促进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发挥了较好的作用。1994年12月省政府制定了县级农发基金筹集渠道9条,乡、村两级基金筹集渠道5条,我县已从5条渠道进行筹集,据测算每年可筹集700多万元,但财政的统计数每年只有几十万元、相差甚大,乡、村两级虽规定有5条渠道可筹集,但由于各地经济状况不同,多数乡(镇)、村没有筹集,据这次抽样调查的三个镇,就有二个镇没有筹集农发基金,10个村全部没有筹集,足以说明此项工作很难落实。为此建议:1、县级农发基金应按省政府制定的9条渠道筹集,还可以根据本县的实际,由县府制定筹集的相应办法,并明确由财税部门统一筹集;乡(镇)、村的农发基金,应根据省府的原则规定,由县府制定若干行之有效的筹集渠道,由乡(镇)府统一筹集,分级使用。2、农发基金要专款专用,制定计划,明确用途,应重点照顾规模经营和种粮大户,严格防止农发基金“农转非”。3、要根据《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抓紧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并管好用好。
  第三、扩大农业信贷规模,支持农业的综合开发。
  我县农行和信用社1993年放贷总额89473万元,其中农贷总额4834万元,占放贷总额的5.4%,农贷比上年增长79.8%;当年新增贷款总额7477万元,其中农贷增加额2800万元,农贷增加额占总增加贷款37.45%;年末投放总余额29479万元,其中农贷余额11920万元,占总余额40.4%,农贷余额比上年增长61.03%。1994年放贷总额114957万元,其中农贷总额4932万元,占放贷总额的4.29%,农贷比上年增长2.03%;当年新增贷款总额979万元,其中农贷增加额减9744万元,农贷增加占总增加比是一995%;年未投放总余额30459万元,其中农贷余额2176万元,占总余额7.14%,农贷余额比上年减少81.74%。1995年1~6月放贷总额58961万元,其中农贷总额3100万元,占放贷总额5.25%;当年新增贷款总额4212万元,其中农贷增加52万元,农贷增加占总增加贷款的1.23%;6月底投放总余额35630万元,其中农贷余额2615万元,占总余额7.33%,农贷余额比上年增长2%。上述数据表明,我县农业信贷规模缩小,资金额度逐年减少,比重下降。由此,有的很好的开发项目,由于资金短缺得不到实施,有的乡(镇)为购买种子,只好以月息1.62%的利率向信用社贷款。农业信贷是农业投入的支柱,发展农业离不开银行信贷资金的扶持,为此建议:一是银行农业信贷额度每年要有较大的增长,农业生产信贷比重要逐步提高;二是银行信贷扶持农业生产的资金利率应当实行低利率政策,如按10.98%基本利率减半计息,让农民用得起,还得起;三是银行信贷的投向,要向粮食生产和菜篮子工程倾斜,既要考虑经济效益,又要考虑社会效益,同时要通过有关职能部门的论证,确保投资效益和信贷安全。
  第四、增加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1993年,我县国有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含基本建设和技改两个方面)总额为7416万元,属于农业的仅38万元,只占投资总额的0.51%,1994年国有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0599万元,比上年增长142.92%,属于农业的130万元,比上年增长242.1%,占投资总额的1.22%(摘自县统计局1993年,1994年统计年鉴)。以上数据表明,我县农业固定资产总的情况是投资不足。199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69000万元,但不知属于国有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是多少?属于农业的是多少?据《中国信息报》1994年12月30日报导,农业投资占我国全部投资的比重为1.7%,据此,我们建议;全县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如按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额的1%安排,即可达690万元,1995年可以比1994年翻二番多,我们想先争一个农业投资占全部投资总额的1%比重不算过份。至于投资资金来源,可以从三个方面提供参考,一是在财政预算的基本建设支出中,真正下决心砍掉一点其他项目,增加农业投资;二是在“拨改贷”回收资金中安排一部分;三是请县府的有关部门研究其他来源。
  现在农业的基础设施薄弱,迫切需要继续建设一批农田水利的骨干项目来加强农业生产的保障体系。北港流域综合治理是一项关系到北港流域旱涝保收的大工程,而顺溪水库是北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中最关键的工程,没有先搞好上堵,下疏是无济于事,事倍功半的。该项工程,我县几届政府都很重视,都作为全县的重点工程来抓,已化了400多万元搞了勘察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水库库容3410万立方,水库电站装机容量1.6万千瓦,工程总投资匡算21329万元,终因资金不到位,一年复一年,成了“马拉松”工程。对此,群众呼声强烈,应当加大投资力度,缩短工期,尽早发挥效益。此外还要建设一批“短平快”项目,如围涂造地,改造低产田,研制、生产、推广农机具等等。一定要做到投资有计划,资金有来源,项目有人管,建设一处,生效一处,得益一方。
  第五、健全完善农业投入机制,促进我县农业生产发展。
  我们认为,对农业的投入要形成一个以国家投入为导向,集体(包括各种筹集)投入为主体,信贷资金投入为支柱,利用外资为补充的一个多层次多渠道的农业投入机制。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用于农业的财政资金是国家投入的资金,每年在安排财政预算时,再不能象以往那样,财政总收入增长幅度同上年实绩比,支农支出同上年预算比,收支增长幅度计算办法应统一,这样才能保证支农资金不但额度每年有所增加,而且增长幅度真正能依法增长;二、农业发展基金会建立已七年,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事变动等种种原因,已名存实亡,基金会成员应抓紧加以调整充实,并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真抓实干,以保证按规定渠道筹足农发资金。同时,乡(镇)的农业发展基金会要抓紧建立,使之尽快发挥职能作用,筹好筹足乡(镇)、村农发基金,支援农业生产;三、据这次抽样调查的十个村情况看,只有一个村集体经济比较雄厚,其余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难以发挥投入的主体作用。村级的集体投入一靠筹集,二靠投劳。集体筹集农业投入资金,要积极推行股份制。农民的义务投劳也是对农业生产的一种投入,要按国家的规定组织好,让义务投劳发挥更好的作用;四、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在为“三农”服务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信用社与农行脱钩后,人民银行在进一步加强对信用社农贷利率的监督的同时,应对其实行优惠政策,使之继续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农业银行要继续发挥支持农业生产的排头兵作用,增加农贷额度,实行优惠利率。“农村合作基金会”这一农村民间融资组织,融资面广,存借灵活,农民喜欢这种由自己联合组织起来的组织。为此建议县府对农村的合作基金会加以正确引导,有组织有领导的发展,规范融资行为,严格存借手续,让农民手头的游资组织起来,转化为流动信贷财力,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五、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外地资金,用于农业生产。这样真正形成一个以国家投入为导向,集体投入为主体,信贷投入为支柱,利用外资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农业投入机制,健全农用资金的保障体系,以促进农业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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