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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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图书
唯一号: 113520020230001554
颗粒名称: 二、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分类号: D675.5
页数: 1
页码: 10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社会法制委员会群体组认真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通过考察调查妇女参政议政、受教育、劳动就业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 平阳县 政协 委员会

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重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是社会法制委员会群体组的一项参政议政、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工作。1992年11月,我们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要求,针对我县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受教育、劳动就业、婚姻家庭、财产分割中重男轻女以及遗弃女婴和招用童工等问题。组织群体组进行考察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受到了县委、县府和职能部门的重视。组织部门在1993年换届中,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的比例分别增加了2名和3名,政法部门也开始重视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和妇联也加强了对妇女、职工权益的保障工作。

知识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平阳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本书介绍了平阳县政协的机构沿革、工作回顾、调查报告选编、历史记录、经验分享、诗词选载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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