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程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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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图书
唯一号: 113520020230001534
颗粒名称: 二、基本程序
分类号: D675.5
页数: 2
页码: 71-72
摘要: 本文介绍了提案工作程序的完善过程,包括提出要求、审查立案、搞好交办、督促检查和征询意见等五个主要环节。
关键词: 平阳县 政协机构 建言献策

内容

通过多年实践,提案工作程序逐步得以完善,其主要内容是:
  (一)提出要求。在召开县政协全会之前,发动各位委员做好提案准备。1982年以来,均在全会召开之前向各位委员发出通知,附去提案表,要求委员们在填写提案表时,要根据党的政策和当地的实际,做好调查研究,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听取意见,选好案题,为做好提案工作打下基础。
  (二)审查立案。一查提案人是否政协委员;二查提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规定;三查提案与个人来信的界线。审查后摆出立案草案,同时做好分类、编号、登记,确定承办单位,写出审查报告,经大会通过后正式立案。对有的不符合党和政府方针政策规定的提案,不予立案,作为人民来信转给有关单位处理或参考,并告之本人。
  (三)搞好交办。1966年以前,提案交办工作一般以文件形式进行;1982年以后,一般采用召开会议的办法进行,同人大代表的议案(提案)一起进行交办。会议由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三家办公室联合召开,承办单位负责人到会,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出席会议,并对提案办复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四)督促检查。对重大提案和提案件数多、进度慢的承办单位,组织委员视察;通过现场办提案、搞进度表、发简报、打电话、走上门等形式进行催办,使提案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五)征询意见。在承办单位对提案作出答复后,征询提案人对提案办复结果的意见。九届二次会议开始普遍向提案人寄发《政协委员提案处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根据委员反馈的意见,对办理表示不满意的提案,及时退还给承办单位,要求重新研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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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平阳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本书介绍了平阳县政协的机构沿革、工作回顾、调查报告选编、历史记录、经验分享、诗词选载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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