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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平阳那些慈善义民们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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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三十七辑》
图书
唯一号:
113520020230001381
颗粒名称:
明代平阳那些慈善义民们
分类号:
K248
页数:
5
页码:
135-1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明代平阳地区义民积极参与赈灾,捐粮救助饥民,获得朝廷旌表荣誉,体现了他们的仁爱之心和社会责任感。
关键词:
明代
平阳县
赈灾
内容
“旌表”是古代统治者提倡封建德行的一种方式。据《史记·货殖列传》载,秦始皇为巴寡妇清筑女怀清台,开旌表之始。汉代以来,历代统治者为表彰政绩突出、清正廉洁、有特殊贡献的官员,以及遵循封建德行的孝子、节妇、贤人、隐逸等义民义行,由地方官员逐级呈报,奏请朝廷旌表,经核审获准后,则赐以匾额,或由官府为其造牌坊,以彰显其名声气节。在封建社会,能获得“旌表”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足以光宗耀祖。
在古代社会,一旦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疫情,朝廷势必进行赈恤以度灾荒,从上古至宋元明清诸朝概莫能外。赈恤一般分为国家赈恤和民间赈济两类,以国家赈恤为主,民间赈济为佐。当国家财力虚竭之际,统治当局通常发动民间力量赈济以度难关,主要以劝分和劝输两种方式。劝分是朝廷倡导民间以有济无的行为,“以豪家富室储积既多,因而劝之赈发,以惠穷民,以济乡里”。劝输意即民间在朝廷劝导下的捐输之举,民间富庶者将稻谷交由地方官府仓储,或直接捐钱输与官府,用于灾荒赈恤。
明朝是一个多灾荒交困的历史年代,关于赈灾恤民的荒政,明王朝改良了前朝的劝分和劝输政策,将义民旌表措施融入社会赈灾体系,以“导民向善”。这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明廷国库空虚、仓廪匮空的经济危机,减轻了赈灾抚恤的财政压力,此举为明朝历代帝王所采用。特别是明中叶以后,各级官府的救济力量日趋式微,统治者愈加重视民间救荒的作用,致力于“劝赈于民”。每有灾异,明廷颁谕全国富绅积极出资,并给予相关的奖励政策,主要有:敕旌义民、授冠带、立石题名,同时免除杂役,其后发展到据所捐钱粮的多寡,授以官爵。据《明史·食货志》载:“武宗(正德)时,富民纳粟赈济,千石以上者,表其门;九百石至二三百石者,授散官,得至从六品。世宗(嘉靖)令义民出谷二十石者,给冠带;多者,授官正七品。至五百石者,有司为立坊”。这便是明代的赀选制度。地方官奉圣旨,援引旌格,亲为书帖,劝谕豪富之家各输所有,陈明义利之要,或冠带,或旌门,或立石,各随其愿。“敕旌义民”,即皇帝亲赐敕书,旌为义民,劳以羊酒,树立坊表。授散官,冠带荣身。散官即尚义官,自从九品至从六品不等,名目有将仕郎、迪功郎、文林郎、承事郎等。
怀慈心,行善举,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平阳乡民向来有乐善好施的美德,慈善之行蔚然成风,义民不断涌现。据弘治《温州府志》、明清《平阳县志》及相关碑刻、谱牒记载,有明一朝,受明廷旌表的平阳义民不胜枚举:
鲍宗,字士敏,号西冈,县治岭门人。永乐二十二年(1424),平邑大饥,公粮不继。其出粟一千石赈济,民苏其困,官府当道劳以花綵羊酒,以长者称之。平邑名流陈宣进士为之作《赠鲍宗赈饥序》。
柳靖,字忠立,柳嘉洋(今鳌江镇柳王路)人。正统二年(1437),平邑大饥。其出谷一千二百五十石,助充赈济。官府当道劳以羊酒,敕玺书褒奖,旌为义民,复其家,并于柳嘉洋勒建旌义门。
周普安,字伯宁,县治坡南人。正统二年(1437),平邑大饥。其出谷一千五百石,赈济灾民。事闻,敕褒书旌为义民,劳以少牢上尊而复其家,并于县治坊隅勒建旌义门。
周伯静,周普安之弟,县治坡南人。正统二年(1437),平邑大饥。其出谷一千二百五十石,用助赈济。敕书旌为义民,复其家,并于县治坊隅勒建旌义门。
薛九福,鳌江下垟埠人。正统七年(1442),平邑大旱,岁歉。其施谷七百石入官仓助赈,并焚其券,以拒回报。民给立碑感念,事闻,朝廷钦赐尚义冠带正七品散官,乡里荣之。
李孟端,鳌江塘川人。景泰四年(1453),其纳谷四百石于京仓,以补边用。朝廷赐以冠带荣归故里,有司揭匾于门。
周以端,鳌江塘川半岭人。天顺初年(1457),平邑歉收。其于塘川栖真寺放生池畔立石塔,赈灾救济乡人。其“刊石以志,永久费有多金而不之惜”。平邑名流陈宣进士为之作《以端公传》,赞曰:“赈灾事闻,义官以赠,略报殊勋。”
李孟殷,鳌江塘川人。其曾作舟于塘河,以济往来,民甚德之。成化二年(1466),李孟殷与其侄儿李轩三,献谷五百石于京仓,助给军饷,以备边用。朝廷钦赐尚义冠带正七品散官,以荣终身。
陈仲恭,鳌江莲池绛里人。成化十九年(1483),捐资建预备仓,并奉献谷粟一千五百石赈济。朝廷敕褒美,赐正七品散官以荣终身。
李廿三,县治西南上蒲里人。其从父李如周、李如新,于正统年间,曾奉诏出粟八百石于预备仓,为邑人称颂。成化十九年(1483),朝廷谕天下诸有司,募民出粟为备荒计。时平阳知县王岳乃致书走访邑里,李廿三闻义即行输粟三百石于官仓。依有司例,王岳为之撰《李廿三尚义题名石记》。
黄宁,字子良,水头古竹头人。成化二十二年(1486),旱灾,歉收。县尹王侯等钦承皇命,发书旨请劝输。黄宁旋输粟六百石,进备国用。其慨然无吝,朝廷钦赐尚义冠带正七品散官,以荣终身。时平阳知县王岳亲自为其簪花斟酒,并勒石题名于县仓,又为其立《尚义志铭》。
冯春,鳌江垂杨人,世袭武德将军。其任平阳所千户,“当官著贤能声”,与平邑名流童器、陈宣、王朝佐诸进士为好友。冯春次子冯纶,成化年间(1465-1487)应诏输粟入义仓,以备岁荒,钦授尚义官,并奉旨于县治北门建造尚义牌坊。
林信爵,字乐善,宋埠林家步(今横塘)人。弘治三年(1490),岁歉,平邑大饥。其日设粥于门,以济饥者。其每暑施茶于路,亦曾造桥梁、浚塘河、修堤岸,造福乡里。晚年输粟赈济,朝廷钦赐尚义冠带正七品散官以寿终。
叶溥(1454—1510),字舜周,号履素,县治城南东山下人。其父叶铉,素有令德,以尚义授承事郎,为乡里所推重。叶溥秉承家父之志,曾造舟于象口渡,以济行旅,承之数十年不荒废。弘治十年(1497),于万全塘筑桥,方便往来。时会朝廷有诏黎民捐助,叶溥携其弟盛芳出粟,应诏赈济,昆仲同受朝廷旌表,授尚义官。平邑名流蔡芳进士为叶溥作墓志铭。
陈世英(1459—1524),号宾兰,水头雅屿人。正德四年(1509),其输粟赈济湖广之饥。朝廷赐以冠带荣身,授尚义官,并奉旨于雅屿之下屿建造“督耕门”。门坊现已毁,石柱今犹在。朱谏进士为之作墓志铭,平邑名流蔡芳进士为之篆额。
周璝(陈世英之女婿),字玉韬,鹤溪吼龙人。正德十四年(1519),爆发“宸濠之乱”,其应诏捐助饷银数千两,授尚义官,后封爵“平烈侯”,并奉旨于乡里建造牌坊以旌表。据当地《周氏宗谱》载,牌坊高五丈,宽十一丈,题额曰:“表里树声”。
孔闻昂,县治南门街人。万历十七年(1589),平邑歉收,大饥。其应诏出粟一千石赈济。县令万民华陈情上奏吏部,请建坊旌表。
“达者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是封建时代士大夫的人生价值取向。义民旌表是以道德褒奖的方式,来劝导、酬答富民的仗义疏财。这在灾荒赈济、充实府库、稳定社会秩序诸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义民旌表之下出现的义民赈济,改变了固有的“为富不仁”的定性思维,彰显了义民乐善好施的仁者胸襟和“重义轻利”的普世情怀。时光荏苒,那些受明廷旌表的平阳义民,并不会被历史烟尘所淹没。他们依然在典籍里、在金石上、在口碑中流芳。
知识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三十七辑》
本书收录多篇回忆性文章,涉及政协提案、个人履职、革命历史等领域,展现多位人物的情怀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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