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佛教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三十六辑》 图书
唯一号: 113520020230001245
颗粒名称: 请教佛教语
分类号: B929.9
页数: 5
页码: 72-77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作者向木鱼师请教并补证《西厢记》中佛教语的过程和成果。作者多次拜访木鱼师,向其请教并完成了三项补证工作:补漏注、补偏颇、补语源。在木鱼师的指导下,作者深入了解了佛教语中的“长老”、“常住”、“舍利”等词汇的含义和来源,并纠正了王季思注本《西厢记》中的一些错误解释。通过这些补证工作,作者不仅对佛教语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为《西厢记》的研究做出了贡献。
关键词: 平阳县 木鱼 佛教语

内容

上次初访之后,我多次登门求教,木鱼师总是耐心解惑,让我得益匪浅。当时我正在撰写《王季思注本〈西厢记〉补证》一稿。由金入元人王实甫所作杂剧《西厢记》,从明代徐渭、王骥德至近人王季思等,注释本代出不穷。只是智者失虑,疏漏或不尽处仍在所不免,其中尤其是佛教语,所解时有不得要领之嫌,需要补考。在木鱼师的指点下,我完成了以下三项补证工作:
  一、补漏注。例如王季思注本(下简称“王注本”)《西厢记》第一本第二折[净扮洁上]:“老僧法本,在这普救寺内做长老。”又[末云]:“小生特谒长老,奈路途奔驰,无以相馈——”“长老”一词,漏注。木鱼师说:“‘长老’原非佛家语,《史记》中即有。进入佛教语之后,即成了佛教禅宗寺主的尊称,又名‘住持’。”
  我国僧寺的创建,起于东汉明帝的白马寺。那时只安顿了梵僧摩腾与竺法兰,并没有立寺主。到南北朝时,侯景称萧衍(梁武帝)为太平寺主,也不过是戏谑罢了。直至唐中叶武后时,太平公主奏胡僧慧范为圣善寺主,武后又命薛怀义做白马寺主,僧寺才有了“寺主”这名义。所以《大宋僧史略》卷中云:“唐初数叶,不立僧主,各寺设此三官(首座、维那、典座)而已。”另据北宋释道诚《释氏要览》说,到了唐宪宗时,江西百丈山高僧怀海大智禅师眼看禅宗的隆盛,却没有制度,因此创立了禅门住持(即长老)的规制,设主事四员(监寺、维那、典座、直岁),下置十务寮舍,每寮用首领一人。长者由僧众推选(以上节录该书卷下29页)。于是,禅门尊长者为寺主的制度才正式确立。《佛祖统纪》卷四十二说:“元和九年,怀海师亡。师始创禅居,称长老,上堂升座,主宾问酬,激扬宗要。学者依腊次入僧堂,设长连林……施架挂搭道具,置十务寮舍,以营众事。后世从而广之,名禅苑清规。”
  所谓“后世从而广之”的长老制,在佛藏里是无法查得。现据《释氏要览》叙录,参以木鱼师提供的资料,略如下表。
  (寺主)
  长老
  (亦名住持)
  知客
  书记
  侍者
  维那
  首座
  院主
  提点
  监寺
  都寺
  掌管常住(财物)(请职)
  十务寮首
  净头——管厕所的
  茶头——管茶水的
  饭头——管饭食的
  菜头——管菜园的
  塔头——管宝塔的
  浴主——管浴堂的
  化主——管化缘的
  殿主——管佛殿的
  阁主——管佛阁的
  藏主——管库藏的
  关于“长老”的笺注,以《释氏要览》卷上所引思浩师的说法最为扼要。他说:“有长者老年之德名长老。”《禅门规式》:“道高腊长呼为‘须菩提’,亦曰‘长老’。“按“腊”系“法腊”之略,指出家年岁,所以长者,一般是年龄高的。
  《释氏要览》卷下又云:“长老、知事人,并不用本处弟子,惟于十方海众择有道眼德行之者,请为长老……皆鸣犍稚集众请之。洎居其位,或道德不实,才力无取,行止弊恶,亦白众辞退。”可见长老的进退也是比较民主的。据木鱼师说,这一制度一直到现在没有改变,温州江心屿与杭州灵隐寺均维持这一制度。
  二、补偏颇。王注本《西厢记》第一本第二折[末云]:“径禀:有白银一两,与常住公用,略表寸心,望笑留是幸。”[洁云]:“先生客中,何故如此?”[末云]:“物鲜不足辞,但充讲下一茶耳。”王本注:“常住,僧人称寺院为常住。常住,佛家语,谓法无生灭变迁也。”“常住”之解,以偏概全。木鱼师说:“‘常住’系‘僧物’名,除‘寺院’外,尚包含其他很多财物。”
  案:据《释氏要览》卷下“常住”条载,“常住”作为“僧物”,有以下四种:
  一曰常住常住物:“谓众僧舍宇、什物、树木、田园、仆畜、米麦等物。以体局当处,不通余界;但得受用,不通分卖,故重言‘常住’也。”
  二曰十方常住物:“谓如一寺中,供僧成熟饮食等,以体通十方,唯局本处。《善见律》云:‘不打钟食,犯盗罪。’……此盖召十方僧故,以此物十方有分故。”
  三曰现前常住物:“此有二种,一、物现前,二、人现前,但此物唯施此处现前僧故。”
  四曰十方现前常住物:“谓亡僧轻物,施体通十方,唯局本处现前僧得分故。”
  可见,此处所谓“常住”,是指归僧众受用的一切财物,非专指寺院。僧物名为“常住”,是取佛法久远住世之义,不是说不变不迁,故得受用。
  三、补语源。王注本《西厢记》第一本第一折[小二云]:“俺这里有一座寺,名曰普救寺,是则天皇后香火院,盖造非俗,琉璃殿相近青霄,舍利塔直侵云汉。”“这里的‘舍利’,是塔的美称。”木鱼师说:“‘舍利’有点神秘,考其语源,要费一点功夫。”
  案:“舍利”是梵语。它在佛经里有二种译义,一种是被译为春莺,即黄鹂;或作鹙,云是白鹭等的鸟名。一种即是佛教中认为瑰宝的佛舍利。前一种译义的舍利,只局限于佛经中运用着。后一种却因佛法的宣扬,几千年来深印在广大人民的脑海,成为一个可惊可疑的名词。其实,梵语“舍利”是“设利罗”的讹略,意译即是骨身。当时称“舍利”,而不明译“骨身”,据宋释道诚说,是为了避免和一般凡夫死后“骨身”的名称相混同之故。因为它是骨身,所以,“舍利”的又一定义,凡是修行佛法死后不坏的全身与碎身,都得称“舍利”。碎身舍利又分三种:一曰“骨舍利”,白色;二曰“肉舍利”,红色;三曰“发舍利”,黑色。惟“佛舍利”五色,有神变,一切物都不能损坏它,据说是佛戒定慧力,忍行功德所熏修而成的。
  关于“佛舍利”的神话,起于释迦牟尼佛。《释氏稽古略》卷一引《正宗记》云:“(释迦如来)泊然大寂,内之金棺,待大迦叶至,而后三昧火燔然,自焚烬已,而舍利光烛天地,天人神龙分而塔之。”继之者,为第二佛祖阿难尊者,火化后分舍利:“一分奉忉利天,一分奉娑竭罗龙宫,一分奉毗舍离王,一分奉阿阇世王,各起宝塔而供养之。”后来诸佛祖坐化,相传都有“舍利”而造塔供养的事迹。但从七祖婆须蜜尊起,便有造七宝塔,“秘其全体”的。我国东汉时,明帝梦金人,派人到西域求佛法来中国后,佛“舍利”在中国又增加了种种神秘的传说。
  类似齐东野语般的记载很多,可是后来证明,终被人揭穿,成了佛教中欺骗的名物。例如:五代孙光宪《北梦琐言》卷十九云:“天成中有僧于西国取经回,得一佛牙、舍利十粒,行以呈上……赵凤言于执政曰:‘曾闻佛牙锤锻不坏,请试之。’随斧而碎。”更可笑的,竟有僧人模仿感通的事迹,伪托身感舍利,荒谬地随身撒布鱼眼的事。《北梦琐言》同卷记云:“泽州僧洪密,请舍利塔。洪密以禅宗谜语鼓扇愚俗,自云身出舍利。曾至太原,豪民迎请,妇人罗拜。洪密既辞,妇人于其所坐之处拾得百粒,人验之,皆枯鱼之目也。”
  所以“舍利”在宋代以后,除了皇帝贡品偶有提及外,已不被一般人所重视了。到了元代,仅残留“舍利”的名词作为寺塔的美称了。如元杂剧《昊天塔》第二折[煞尾]:“我与你直推倒了这一座玲珑舍利塔。”

知识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三十六辑

《平阳文史资料第三十六辑》

本书收录了《亲历县新华书店的改革与发展》《与时俱进的平阳县档案馆》《改革开放后的平阳县金融业》《砥砺前行的平阳中学》《追记周干先生与地方文献整理》《难忘蒋仲飞先生》《向高僧木鱼师“取经”》等文章。

阅读

相关人物

徐宏图
责任者

相关地名

平阳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