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的中央银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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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三十六辑》 图书
唯一号: 113520020230001220
颗粒名称: 平阳县的中央银行
分类号: F832.755
页数: 2
页码: 20-21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平阳县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平阳县支行的历史沿革和职责。自1949年成立以来,该行经历了多次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从最初的接收原浙江省银行鳌江办事处和代理金库,到分设出农行平阳县支行,再到正式履行央行职责。目前,作为中央银行基层的派出机构,人行平阳县支行全面履行货币信贷政策的执行、货币发行、支付清算、经理国库、反洗钱以及金融稳定等职责,为防范和化解县域金融风险、加强对县域经济金融发展的调研等工作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近年来,该行还搬入了新的办公大楼,以更好地服务于平阳县的金融事业。
关键词: 平阳县 证券业 中央银行

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1948年12月1日成立,总行设在北京。
  1949年6月12日,温州军管会在接收了原浙江省银行鳌江办事处和代理金库的基础上,建立中国人民银行平阳县支行和鳌江办事处,继之设立矾山办事处,随后陆续在各区镇设立营业所。1980年1月,再次分设出农行平阳县支行。1984年12月,对外加挂“中国工商银行平阳县支行”牌子,采取“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资金分开、两套帐目”的过渡办法,同时将存款、工商信贷等业务以及下属办事处划归县工商银行。1986年7月,人行平阳县支行单独分设,正式履行央行职责,行使中央银行有关职能。1998年起,人民银行不再行使对保险行业的监管职能。2003年底,分设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温州监管分局平阳办事处,将银行业的监管职能划给新组建的平阳办事处。从此,人行平阳县支行作为中央银行基层的派出机构,全面履行货币信贷政策的执行、货币发行、支付清算、经理国库、反洗钱以及金融稳定等职责,为防范和化解县域金融风险、加强对县域经济金融发展的调研等工作发挥着积极的作用。2010年底,搬入鳌江镇鸽巢路新办公大楼办公。

知识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三十六辑

《平阳文史资料第三十六辑》

本书收录了《亲历县新华书店的改革与发展》《与时俱进的平阳县档案馆》《改革开放后的平阳县金融业》《砥砺前行的平阳中学》《追记周干先生与地方文献整理》《难忘蒋仲飞先生》《向高僧木鱼师“取经”》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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