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塘岭“奉禁”石碑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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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三十五辑》 图书
唯一号: 113520020230001154
颗粒名称: 石塘岭“奉禁”石碑初考
分类号: K825
页数: 7
页码: 94-100
摘要: 本文通过对清光绪二十八年平阳县颁发的关于严禁在石塘岭及周边偷窃的禁令碑进行研究,揭示了当时平阳、瑞安一带的社会矛盾。文章首先介绍了禁令碑的历史背景,并通过对禁令碑内容的分析,探讨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在清光绪年间,平阳、瑞安地区面临着严重的社会矛盾,包括生产力低下、经济掠夺、鸦片泛滥、西方宗教传播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老百姓生活的极度困难,甚至不得不采取偷窃等非法手段来维持生计。禁令碑的颁发反映了当时官府对于社会矛盾的关注和应对,同时也揭示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严峻性。
关键词: 石塘岭 禁令碑 平阳县

内容

近来闲暇无事,我约了同伴去登石塘岭(在今昆阳镇石塘社区),偶遇正在石塘岭修建瑞平堂的周氏一家三人。他们热心地给我介绍瑞平堂的历史,并拍了原在石塘岭的石碑照片发给我。这石碑原立于石塘岭瑞平堂前,后因瑞平堂废圮,且岭上行人稀少,甚为荒凉,村里人担心石碑被窃或被毁,将之移至村中保护。回家后,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此为禁令碑,对其内容进行分析,发现此碑对于了解清代末年平阳、瑞安一带的社会矛盾,有一定价值。
  禾生陇亩无东西
  此碑为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六月平阳县知县胡为和所颁发关于严禁在石塘岭及周边偷窃的禁令。
  清光绪年间,中国正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社会矛盾十分突出,生产力低下,老百姓无以生计。同时,自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纷纷侵入,民不聊生。在平阳、瑞安一带也是如此。
  清光绪三年(1877),温州因《烟台条约》辟为通商口岸,西方列强加大了温州各地的经济掠夺。他们将鸦片、糖、火柴、鞋钉等物品,在温州进行倾销,并将温州的绿茶、木板、柑桔等特产运往国外。据《近代温州社会经济发展概况——瓯海关贸易报告与十年报告编译》统计:瓯海关,1897年贸易逆差442603关平两,1898年贸易逆差379980关平两,1899年贸易逆差464428关平两,1900年贸易逆差706106关平两,1901年贸易逆差577152关平两。大量的贸易逆差,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尤其鸦片进入,更使部分温州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英国传教士苏慧廉《晚清温州纪事》载:“每年因吸食鸦片自杀的人数可能比无人照顾死在大街上的人数多一倍还不止,因为鸦片唾手可得,花费不多,‘仅仅三十枚铜板,一便士的花费’,便可从拐角处的‘乌烟馆’里得到。其次,那些没有死于大街上,或没有被迫自杀的,而是死于‘乌烟病’或‘鸦片病’的人数更多。”
  同时,西方耶稣教传入温州。清同治五年(1866)九月,英国内地会牧师曹雅直来到温州设点布道,九年(1870),前往平阳,在西门外忠靖庙边设点。十一年(1872),在温州五马街胡东升店屋开门传道。同年,英国衡秉忠牧师前来接替。因平阳信徒众多,特派朱牧师于1873年来平阳置地建教堂。英国的圣道公会和美国的复临安息会也在光绪元年(1875)纷纷前往平阳设点布道。基督教在温州各地传布过程中,因种族不同、语言不同、宗教信仰不同、风俗习惯不同,特别是由于它是依靠不平等条约的护符,作为列强文化侵略的组成部分,受到当地人们的抵制。清光绪十年(1884)八月十六日,温州爆发了“甲申教案”。《浙江巡抚刘秉璋奏报温郡焚毁外国教堂现已议结仍饬拿犯惩办折》中统计:“洋房之被焚者六处,被毁什物者三处”。此外,同月十九日夜间,“瑞安县二十八都曹教士分寓三间”,“亦被焚毁,原系空房,未伤人物”。“甲申教案”后,西教士得到赔款,扩建教堂,发展教会,气焰大张,从而引发“神拳会”运动。平阳鳌江蔡郎桥的金宗财、瑞安马屿的许阿雷等人为首,组织“神拳会”,提出了“除灭洋教”的口号,会众众多,声势浩大,仅平阳一县就有会众3500多人。民国《平阳县志·武卫志二》载:“德宗光绪二十六年(1900)庚子六月,蔡郎桥神拳会匪金宗财聚众作乱,散卖双龙票布影,借北洋义和团拳匪籍名除灭洋教,诱民入会,从者蜂起。十四日,温州知府启续至平,诡称奉督抚令招抚神拳教,民闻风逃避,莠民乘机鼓众拆毁鳌江、萧江渡、北港等处耶苏教堂及教民房屋。……七月十五日,金宗财擒获伏诛,神拳会匪平。”尤其神拳会大部被剿灭后,余部仍然在坚持活动,对平阳、瑞安一带官府的统治产生很大的挑战。《瑞安市志》载:“光绪二十七年(1901)正月初五,张新栋率200余会众,在华表起义。同月初七,瑞安知县盛伟堂派兵来华表镇压,张新栋被捕,神拳会失败。”石塘岭的“奉禁”石碑就是在神拳会失败后第一年竖立的。
  甲午战争失败和八国联军入侵,清廷被迫签定了《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加大对老百姓的税收,并将负担转嫁予老百姓。土豪劣绅们乘机抬高物价,百姓生活难以维持。《浙江布政使司据督办土药税则李道宝章、温州镇道会禀》称:光绪二十二年(1896)五月初九,“瑞安以闹谷罢市,孙宅、项宅、洪宅皆被毁”。1993年版《平阳县志》载:“光绪二十五年(1899)四月,谷价一银元60余斤,县城公议平粜。地保从中渔利,米皆掺水,激起民愤,相率罢市。夜,数家殷富被毁。古鳌头、塘川等处均有四五家被毁。”当时老百姓即使辛辛苦苦劳动一年,也难以解决温饱问题。光绪二十四年(1898),黄绍箕在《瑞安务农支会序》中称:“瑞安一邑,为田五十余万亩,濒海沙涨荡业亦不下三千余万亩,野无惰农,山巅水涯无荒土,然而中稔之年,裁足自给,稍有歉征,人心惶遽,懦者析粒而忍饥,强者攫食而煽乱,其至此何也?”老百姓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偷窃“山上番茹竹木松毛草衣,田间稻禾荳麦瓜菜”。
  而且,疾病流行,老百姓生命没有保障。《近代温州社会经济发展概况——瓯海关贸易报告与十年报告编译》载:“光绪二十八年(1902)流行一场非常严重的霍乱,据说夺走了30000名温州人的生命。”据Wenzhow Trade Report,for the Year 1902记载:“霍乱可能从上海输入,爆发于该年6月,8月间最猖獗。它发生在本观隔壁,然后似乎肆行全城,继而殃及邻近乡村,11月还有人罹亡。这场霍乱在平阳也很流行。”这“奉禁”石碑就是在平阳爆发大霍乱时竖立的。
  石塘岭的“奉禁”石碑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颁发的,这是当时平阳、瑞安一带社会情况的反映。
  见说清官不久留
  石塘岭上禁碑碑文曰:“奉禁:钦加同知衔赏戴花翎署理平阳县正堂胡为,出示严禁。事据二都廪贡生倪桂馨、贡生宋宝仁、监生吴怀英、耆民黄炳茂、林式淦、伍沣友、陈作锡、陈作荣、地保□长发呈称,伊等均住该都岭下、岭脚、河边、西岙等处,背山面田,居民种植度活。讫今世风不古,窃贼横行,山上番茹竹木松毛草衣,田间稻禾荳麦瓜菜,一经被窃,全家俯仰无资。或有当场人撞发,反遭贼装死抵制,百端恶扰,由此贼风愈炽。呈即□示众,禁□□到县口,此除示并著随时获送严办外,合行示禁。为此示仰该处居民知悉,尔等须知物各有主,不容私偷,嗣后务各安守本分,痛改前非。如有妄窃被获,准即指名呈送,从严究办,决不宽贷。遵照切切。□示。光绪贰拾捌年陆月日给。”碑文中“钦加同知衔赏戴花翎署理平阳县正堂胡为”,应该是清光绪二十八年担任平阳县知县的胡为和。民国《平阳县志·职官志三》在清代光绪年间平阳县知县名录中载:“胡为和,字克之,独山人,拔贡。二十七年七月署任。邹寿祺,字静山。二十八年八月任。”可见,胡为和在平阳担任知县的时间是光绪二十七年(1901)七月至二十八年(1902)七月,即一年零一个月的时间。“奉禁”石碑上所刻的落款时间“光绪贰拾捌年陆月日”,就是胡为和担任平阳知县的最后两个月内。胡为和,贵州独山人,清末曾先后在平阳、黄岩、太平(今温岭)等县任知县,清代太平县的最后一任知县,据《百年温岭大事记(1902—1949)》载:“1911年10月浙江光复。台州军政分府都督姚梧岗委任詹泰钟(大溪人)为太平民事长。清知县胡为和在地绅支持下拒不交印,扬言杀詹。詹被迫离去。胡为和改任县民事长。”民国时,先任太平县民事长,民国三年二月至七年二月任江苏丹阳县知事,民国七年三月任江苏东台县知事。但是,“奉禁”石碑上将“胡为和”刻为“胡为”,不知是无意中漏刻了“和”字,还是故意将“和”字不刻上去,具体情况已不可考。
  据记载,胡为和在平阳担任知县期间,主要做了两件事情:一是办学堂,二是禁恶俗。民国《平阳县志·职官志五》载:“胡为和,字克之,贵州独山人,光绪丁酉拔贡,二十七年任(注:平阳县知县)。时诏书院改为学堂,为和被命力创为之,任筹经费,毫不累民。又严禁恶俗,如竞渡花会,皆亲下乡拏办,奸民敛迹。”鸦片战争后,洋务运动的兴起,清政府不得不推行所谓“新政”,包括对封建教育制度进行改良,采取了“废科举、兴学校”的措施。1902年,首次制定了近代学制,即壬寅学制。这个学制未及实施。到1903年又颁布了癸卯学制,这是中国实行近代教育制度的开始。《近代温州社会经济发展概况——瓯海关贸易报告与十年报告编译》载:“光绪二十八年(1902),皇帝下诏,要在全国各地兴办新式学堂。温州、平阳县、乐清、大荆和玉环开办了这类学堂,因为没有规制,所以不分小学堂和中学堂。”1993年版《平阳县志》载:“光绪二十八年五月,成立平阳县学堂,以育婴局为校舍,龙湖书院田租为基金。次年,改为中学堂。”光绪二十八年五月,恰是胡为和担任平阳知县,他所成立的平阳县学堂应是新式的学堂,但还没实行近代学制,没有区分小学和中学。而所谓的“严禁恶俗,如竞渡花会……”,民国《平阳县志·风土志二》载:“赌博之害,花会为甚,乡愚被害,举国若狂,以致男女求神问卜,出入丛冢中,无所不为,且有因而戕生者。”胡为和在平阳担任知县期间,所做的创办学堂,禁止花会诸事,在客观上是有一定意义的。但在百姓饥寒交迫时,似乎没有材料证明其重视发展农桑,改善人民生活。
  石路人攀上云汉梯
  “奉禁”石碑为何立于石塘岭瑞平堂前?究其原因有三:一是石塘岭是万全平原至曹村河谷平原的交通要道。《瑞安县志》载:“魏岙山有石塘岭通平阳为甲峰乡(今大南乡境)出入最要之途。”1993年版《平阳县志》:西门支路10条,即“西门过黄岙、翔山至石塘:鹤溪街过秀溪、缸窑、洞桥头至平阳坑岭;缸窑、北山、腾蛟镇至齿岭均为瑞安县界……”平时来往的人群较多,立碑于此,产生影响面会比较大。二是石塘岭岭背有一个寺庙,名为瑞平堂。此寺庙建于何时已不可考,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重修,当时主持是僧人慧日。瑞平堂前有一座凉亭,供过路的人们歇息之用。立碑于此,观看之人多。三是发呈反映此事的人,为“二都廪贡生倪桂馨、贡生宋宝仁、监生吴怀英、耆民黄炳茂、林式淦、伍沣友、陈作锡、陈作荣、地保□长”,而事情也发生于“该都岭下、岭脚、河边、西岙等处”。1993年《平阳县志》载:民国8年,“二都,20村:石塘、焦下、焦坑、金山(潭头)、金宕、冈般、〔增〕白岩、河边、翔山(长山)、倒树桥、募石桥、下邱、茶堂、岙底、后林、上、凤山头、北山、鹤巢阳、旸鉴。”《平阳县地名志》载:石塘岭行政村,“解放初为石塘乡西岙行政村……1961年为石塘公社西岙大队。因重名,1981年12月更名为石塘岭大队。1984年恢复村建制,属石塘乡。由3个自然村组成……”这三个自然村,即岭下、岭脚、十八家。《平阳县地名志》另载:西岙系石塘乡厢岙行政村村委会驻地,“74户,339人。位于县城西北6.9公里处的青草青山南麓,村西溪水汇入小河,注入北塘河。属半山区。当地《王氏宗谱》载,明万历年间,其祖先由金镇迁此定居,遂成村落。因处两山峡谷之西,故名西岙。”可见,发呈反映之人和反映之事,均为二都。石塘岭的东侧属于二都所管辖,故立碑于此,可起警示作用。
  反映此事之人,有廪贡生倪桂馨、贡生宋宝仁、监生吴怀英、耆民黄炳茂、林式淦、伍沣友、陈作锡、陈作荣等人。在民国《平阳县志·选举志三》清代贡生名录中,没有倪桂馨、宋宝仁的名字。民国《平阳县志》主编为刘绍宽,是与倪桂馨、宋宝仁诸人同时代的,却没有将他们编入清代贡生名录,不知何故?不过,其中的宋宝仁,据说曾于民国初年在金山村创办过潭头小学,具体情况已不可考。而黄炳茂、林式淦、伍沣友、陈作锡、陈作荣均为石塘岭附近村庄的老者。
  一块石碑,是一段历史的见证;一块石碑,是当时人民生活的反映。现在读来,依然历历在目,促人反思,让人惊醒。

知识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三十五辑

《平阳文史资料第三十五辑》

本书收录了《平阳首条高速公路建设亲历记》《话说南麂岛的交通》《平阳民进老先生印象》《追寻挺进师北上抗日足迹》《谢灵运平阳诗文考述》《唐代日本圆珍和尚来平考记》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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