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年83年,原是鳌江宋元春宋梓芗先生独家经营的仁济平鳌内河轮船的职工,现已在平阳县渡运公司退休。我十几岁时因家贫就在宋梓芗先生家做事,先在宋先生开的宋元春砺壳行干,20岁时在宋先生的仁济平鳌内河轮船上当水手、老大,他家的轮船史,我记得很清楚。
记得在民国十四年(1925年),鳌江至平阳客货运输靠木船,靠人力桨推进,一个单程需要二个多小时,因船多客货少,只许开单程,不准带回头货或乘客。当地金良初先生购置了轮船和客驳,经营鳌平航线,很受客户欢迎,但影响民船收入,双方发生纠纷。结果闹到县里,于是县政府派人来解决,轮船并人民船经营,利润实行分成,暂时平衡了双方矛盾。因为金先生感到此事麻烦,不好办,不想干,经理有人要用任辅卿(江南人,当律师),有人要用王臣波。不久这条航线经营权又转让给宋梓芗和金雨卿二人(宋是金的姐夫,金留洋过日本),二人带领民工开辟了长达13公里河道,如疏浚夹屿、下桥等航道,抬高了沿线十几座桥梁,共耗资6000银圆。又购置了顺大轮船一艘,马力12匹,客驳2只,各50客位,一天一个来回,后增到一天二个来回。年底分红时,金独吞了盈利钱,宋、金之间发生矛盾,于是金把顺大轮股份转让给宋梓芗,自己又另购置一艘顺利轮,马力24匹,客驳2只,各50客位。顺利轮马力大,船速快,一个行程只用40分—50分钟,顺大轮马力小,船速慢,一个行程要用一小时多,船营业收入差距大,又有矛盾,所以经协商宋金二轮又合并经营,金雨卿任经理,宋梓芗任协理。
1935的,因国民党苛捐杂税多,生意淡泊,宋金是亲戚,金雨卿把他的顺利轮有偿转让给宋梓芗经营,从此宋梓芗拥有了顺大、顺利二艘轮船和四只客驳及货运拖船和平鳌内河轮船航线经营权,开始独家经营仁济平鳌内河轮船,宋梓乡当经理,二儿子宋廷勋开车当司机,儿媳李彩菊管帐,那年我刚20岁左右,也就上宋家轮船上做事了。
仁济平鳌内河轮船每天往返鳌江至昆阳坡南河头二趟,早上把去平阳——瑞安——温州的客人、邮政邮件送到平阳坡南埠头,中间再开一个来回,到下午,等乘坐温州——瑞安——昆阳航线内河轮船的旅客和邮件到来才返回鳌江菜场埠头。它是南北港片连福建一带,江南片、鳌江片北来南往去温州的唯一交通运输线。
到1938年,因那时抗日战争已爆发,买不到开轮船的柴油,宋梓芗的轮船柴油机改装为木炭车,机器发出喷喷响声,航速慢,而且经常发生故障,经常停开,生意淡泊,一直维持到抗战胜利。
1949年全国解放,宋梓芗换办河轮营业执照,继续经营。宋梓芗用轮船运输挣来的钱,带头认购国家首次发行的爱国公债数千元,抗美援朝捐献了银圆及家人全部金银首饰给国家作买飞机大炮之用,投资600万元老币办鳌江“六一”麻纺厂(县纺织厂前身),投资1000万元老币建鳌江铁器生产合作社(县农机厂前身),还提供厂房、门市房,钱是倾囊而出,称为开明工商业者。
1951年夏,县人民政府交通科王应航来谈话,启发宋先生走集体化道路与民船组联营,宋先生就无条件交出轮船,不收租金,不收轮船营业利润,只保留河轮产权,只拿他个人工作工资。于是组成“平鳌民船联合运输处”开始联合经营,民船的船工林克同任经理,宋梓芗任协理,儿子宋廷勋仍在轮船上开车拿补贴。
1952春,鳌江镇土改,河轮被民船占用,宋梓芗家人一律不准上船做事,连原来轮船上的老工人我和李日桐、玉森等都被民船赶走,不许上船做事,失业待在家中,直到后来海员工会重新登记调查补入工会,才允许我上轮船工作。
至1954年县政府纠错,保护工商业财产,要归还宋梓芗先生独家经营的内河轮,民船不肯,坚不归还。于是上面落实政策,法院下了归还判决书。温州市交通局派人来鳌江解决,要宋梓芗的二儿子宋廷勋接收他家轮船,宋廷勋说船不要,只要家里有二个人参加工作,拿工资就行了。交通局同志说有了你家的轮船才有你家人工作的位置。归还时,民船提出轮船修理费补偿。待宋家开轮后,在河轮营业收入中作补偿,就这样仁济平鳌内河轮船再次回到宋梓芗手中独家经营。宋任经理,儿媳李彩菊任会计。后说资本家儿媳不能任会计,镇工会叫我接替任会计二年。
1956年,党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宋先生的河轮改造为温州地区轮船总公司属下的“公私合营平阳内河轮船公司”,与北港轮合并实行了公私合营,蔡培发为公方代表,宋梓芗为私方代表(人们习惯称为公、私方经理)。
鳌江所售的船票:鳌江——平阳——瑞安——温州连票,是一次性的,如果遇到旱天,河道水少,把鳌江轮船工友调往平阳、瑞安、温州,在河道上人力推船前进,送达目的地。
次年,平鳌内河轮船公司、北港轮、渡口、搬运公司、航运转为运输一条龙,归航管所管辖,轮船公司与航管所联署办公,主任是南下干部张国华,宋梓芗仍是私方代表。
1957年夏,上级动员宋梓芗自动退休,但没有退休费,让儿媳李彩菊接替进入航管所担任外海货运会计。那时大家都评说宋梓芗开明,思想好。宋老先生于1965年病逝,享年七十九。
河轮公司从公私合营到国营几度变迁,1959年县运输公司又改名为“地方国营平阳县航运公司”,宋家轮船价值万余元,投资为陆仟元的股金也随之转入县航运公司,后领股息至1966年。内河轮、北港轮等一度下放为集体,宋家轮船股金仍留在县航运公司。至1962年平阳县再度成立“地方国营平阳内河轮船公司”,经营鳌江——平阳,方岩——金乡,平阳——钱仓,渡口等水运航线。
1966年前鳌江到平阳旅客和货运运输基本上已由公路负担,但因1966年——1976年文革期间十年动乱,公路运输基本瘫痪,又转靠内河航线。十年动乱后随着公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车辆猛增,内河轮运输业渐走下坡路而到直线下滑,完成了历史使命,只剩下渡口继续营业。我在渡运公司工作到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