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助组与初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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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二十辑)》 图书
唯一号: 113520020230000594
颗粒名称: 一、互助组与初级社
分类号: F321.42
页数: 7
页码: 180-186
摘要: 本文详细描述了从土改后农民开始组织互助组,到互助组在不同阶段的发展、变化和管理过程。文章重点介绍了互助组的三种形式和五种类型,以及耕牛、农具的使用办法。
关键词: 农业合作 经济史 平阳县

内容

(一)互助组
  土改以后,由于生产关系的变革,为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创造了条件。1951年春,广大农民刚分到土地,由于原来底子薄,资金缺,农具不足,为了解决生产上的困难,本县鳌江等地农民就开始在原来对工、养工等习惯基础上,依照“自愿互利,等价交换,民主管理”三大原则组织起70个临时性互助组,有169户农户参加。当时计算工帐的方法主要是工顶工。是年6月中旬,县府发出“要求在6月下旬前培养出3~4个互助组或典型村”的号召后,各地现有的临时性对工互助组已开始逐步向长期性互助组发展,已组织起来的互助组也日益巩固起来。10月4日,县府在全县区长会议上提出“在自愿互利原则下,组织劳动互助组,平原每区要组织30个,山区至少要组织10个临时对工互助组,以解决农具和劳力不足问题”,使互助合作在秋收运动中有了很大发展。11月份,县府召开了全县劳动模范大会,对组织互助组进行了广泛动员,对应元明、廖锡龙等互助组的经验作了广泛宣传,使全县互助合作运动进入新的发展时期,至1951年冬,全县共有互助组196个,其中临时性互助组117个,长年性互助组79个。组织起来的农户达1330户,1497人,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0.2%。这一时期本县互助组有三种形式:一是长期对工换工,二是临时性互助,三是为照顾鳏寡孤独户而采取的包工制互助,大部分是工对工形式:没有进行评分记工,定时结帐,组织也很不健全。1952年3月5日,县委又召开了全县丰产户、互助合作劳动模范代表会,动员农民大力开展生产互助;4月7日~13日,又举办了全县互助组长短期训练班,交流了组织起来的经验,推广了鳌江柏社应元明互助组的“田头评分发票“办法,培训了大批骨干,使全县互助合作运动掀起了高潮,互助组数从春耕前的252个、1829户,占总农户1.02%;发展到1948组、参加农户13466户,占全县总农户的7.5%,其中常年互助组1136组,8477户,占总农户4.7%,临时性互助组812个,4989户,占全县总农户的2.78%。但由于在春耕生产中发展过快,管理没有跟上,大部分互助组在在评工记帐、农具使用等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于是,春耕以后大部分互助组停止了互助,少数垮台。为了加强对互助组的领导,县委于6月22日〜26日举办了第二期全县互助组长训练班。为解决夏收夏种问题,7月16月,县委发出“要大量组织临时性对工组,巩固常年互助组”的指示,并提出要以人、牛换工、租牛办法和发动群众修理农具及互助互凑办法,以典型户、互助组为典范,在互助组内搞好生产试验田,保证“不荒一亩田,不饿死一个人”的要求。8月上旬以后,县委对互助组采取了“谨慎地、积极地,稳步前进”的方针,接着,区、乡也普遍举办了互助合作训练班。10月上旬开始对全县互助组进行了全面整顿,并在58个乡、387个村、255个互助组中开展了田间总结评比,用典型实例进行组织起来优越性的教育。在秋收中,全县互助合作又迅速发展起来,全县互助组从秋前的3628个、参加农户23634户、占全县总农户的14.4%,发展到6573个,参加农户45385户,占全县总农户的24.9%;其中常年互助组1285个。同时,秋收前已垮台的互助组也得到恢复,原有互助组也有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不少互助组改用了“定质定量”的评工记分办法,妇女、儿童也大批投人秋收运动,使全县提前完成秋收任务。该阶段本县互助组主要有五种形式:1、以工对工;2、按时评工;3、死分死记;4、死分活记;5、定质定量。四种类型:1、长年性互助组;2、临时性季节性互助组;3、土地租给组内耕种,收益除交租外,按劳分红;4、劳动力等价交换,土地绝对平均数,集体生产,不记工,收益仍归私有。耕牛、农具使用主要有三种办法:1、公买公用,耕牛公养;2、组内私养公用;3、耕牛租来使用。对私人农具组内使用也采取三种办法:1、公用公修;2、公用公修并付给折旧费;3、折价卖公,公买公用、公修、秋后算帐。但秋后由于放松了对互助组的领导,对互助组只满足于发展数量,不讲质量,产生傲慢情绪,虽然在贯彻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后发展了一批互助组。但由于秋收中有一部分互助组是强迫命令组织起来的,因而组内问题不少,加上冬种时又放松管理,使大部分临时性互助组停顿或垮台。于是,县委于1952年12月份开展了以总结评比为中心,组织县、区、乡干部479人分三批深入到全县163个乡进行调查,广泛开展“三大原则”教育,并整顿了一些互助组,使停顿了的互助组大部分恢复起来。1953年春耕生产时,全县共有互助组9547个,参加农户74199户,占全县总农户的36.19%,比秋收前增加了2683组,增加27.86%。至1953年6月中旬,全县互助组9628个,参加农户73826户,占全县总农户36.07%,其中常年互助组1537个,参加农户13623户,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18.45%。夏收后,由于重社轻组,重发展轻巩固、使大部分互助组又停顿下来,有部分垮台,9月份,全县工作中心又转向互助合作,使原有互助组又活跃起来并得到巩固和发展,在秋收中全县恢复了互助组718个,新发展了125个,临时互助组转为常年互助组160个,促进了秋收工作。11月,为解决冬种生产中的劳力,农具、耕牛不足问题,在巩固提高互助组织基础上,做好清工算帐及找补工资工作,县委动员农村推行原始拌工习惯,大力组织临时性互助组,到1954年2月,全县已有不少互助组转社或升级,许多地方出现了土地入股的互助组。至1954年春,县委对全县互助组进行了整顿,到6月中旬,全县计有互助组3081个参加农户52704户,占总农户的26.5%,其中常年互助1546组、12858户、占总农户的6.46%,7月份开展了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增产运动,8月份全县掀起超额增产运动,全县互助组从运动前的8408个,参加农户62610户发展到10084个组,75551户,从原来占全县总农户的35.1%提高到42.4%。10月份,县委组织县机关干部30人分赴马站、山门、灵溪、万全,藻溪等区对互助组进行了全面整顿,使原有互助组进一步巩固与提高,部分涣散垮台的也恢复了互助,互助气氛比以前活跃,至1954年11月,全县共有互助组13312组,参加农户106861户,占全县总农户的61.6%。但由于当时全县掀起办社高潮,大部分地区存在重社轻组思想,忽视了对互助组的领导,自1954年冬至1955年春,大部分互助组停顿或垮台,至1955年春降至10340组,参加农户80608户,占全县总农户的46%。至5月份后,全县共有1766个互助组停止了互助,有304个垮台,到7月中旬,全县共有互助组3978个组,35342户,占全县总农户的20.3%,其中常年互助组3700组,参加农户33070只、占总农户的18.9%。
  (二)初级农业合作社
  1952年冬,县委在城西乡水塔村试办全县第一个初级农业合作社(面称初级社)。该社是由马志忠常年互助组转为初级社,社内由13户组成,53人参加,86亩土地。开始时实行土地入股,集体经营,社内采用固定地租制,以户为单位划分三个小组,每组配有组长,记工员、保管员各一人,通过一年的实践,其粮食产量、经济收入比其他互助组、单于户都高。1954年1月,温州地委举办互助合作训练班后,2月中旬至3月下旬,根据“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互助合作方针,县委即在季节较早的平原地区的万全、宜山、城区、灵溪、金乡、鳌江、麻步等七区和属山区半山的矶山、水头、山门、腾蚊、桥墩等五区分二批,历时二个月时间,试办了15个初级社。5月上旬,又从全县42个自发社中吸收7个进行试办,全县除睦源、马站、赤溪、藻溪、矶山等5区因条件不够尚未进行试办外,其他地区都进行了试办,其中最多的城区试办4个。至1954年夏,全县共有初级社23个,入社农户275户,1210人。人社耕地1919.5亩。这些初级社最多的每社21户,最少的仅7户,他们普遍推行了马志忠初级社的“固定地租制”,其中11社肥料采取按田亩投资办法,5社自由投资,一般小型农具都是自带私用,大农具采用私有私用,折价归公,公买公用三种办法。对春花作物采取谁种谁收,少数折价入社,工分按劳动日折价入社办法,大部分社评工记分、劳动组织、财务管理还是采用互助组时的老办法。在劳动管理办法上,实行临时分工有8社,实行小数包工7社,季节包工2社,全年包工1社,全年定工保产1社。评工记分办法,采用“按活评分”7社,“死分死记”2社,“固定评分”1社,“定质定量”8社。经过一年的实践,有93.7%入社农户增产增收,这种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初级社比互助组显示出更大的优越性,因而推动了周围互助合作的开展。1954年夏,根据“只许办好,不许办坏”的方针,在全县23个社的示范作用下,掀起了以开展互助合作为中心的超额增产运动,并开展了全县性的整社工作,由逐步试办进入到大发展时期,出现了大办合作社高潮,至1954年秋,全县初级社总数达258个,人社农户5015户,占总农户的2.8%,到秋收冬种时,发展到864社,入社农户达17153户,占总农户的9.32%。1955年春,全县共办起1644个初级社,入社农户32790户,占总农户的18.93%。这时,社的规模较大,最大的71户,最小的15户,平均每社20户。但在此期间部分地区干部存在急躁冒进和盲目乐观情绪,过高估计农民觉悟,严重的采取简单生硬和强迫命令办法,对农民某些顾虑和不满乱扣帽子,乱宣传,因而不少社员人人社心未入社,生产情绪低落。1954年冬后,不断出现社员退社现象。为了巩固初级社,县委在新发展的社中推行了少数包干制,对老社实行常年包工或包工包产制,并对社数进行了适当控制。1955年春后由于执行“坚持收缩”的错误方针,对全县原有社进行了整顿,有167社转组,3848户社员退社,占人社总户数的13.1%。5月底开始整社又收缩了491社,2224户。160个社的2958户社员转组。使总社数从整社前的846个减至788个。1955年7月底,由1644个社缩减到1477个社,减了167个社,社员由32790户,占总农户18.93%减到30841户,占总农户的16.72%,通过整社,社的规模比原来有了扩大,在原社均19.5户扩大到社均31.5户,并普遍推行了小段包工制。1955年8月后,贯彻了毛主席《关于合作化问题》和党的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后,批判了“坚决收缩”的错误思想,全县合作化运动又掀起了新高潮,走向新的大发展时期,农民群众成批自觉地参加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5年10月底,全县又新发展了初级社1435个,由秋前的1477个,入社农户28942户发展到3609个,参加社户数101090户,占总农户58.03%。同时,有不少互助组和单干农民要求入社,退了社的社员也要求入社。11月中旬以后,绝大多数区乡暂停发展新社,又全部转人整社工作。至1955年冬,全县计有初级社3464个,入社农户95049户,占总农户54.57%。这时社的规模是:100户以上29社,70〜100户66社,50〜70户203社,30~50户723社,30户以下2374社。通过生产实践,充分显示了初级社的优越性,95%社增产增收,使1955年全县粮食总产达到55366万斤,比1954年的52257万斤增产5.63%。全县1955年农业总产值也由1954年的5657万元增加到5916万元,增长了4.58%。1955年冬后,大批初级社要求并社升级,1956年春初级社由原来1455个减至281个,入社农户从27952减至799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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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文史资料(第二十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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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辑包含了多篇由不同作者撰写的文章,涵盖了多个主题,如人物年谱、悼念挽联、新闻职业与大学教育、国宝追踪、往事回顾、家族传记、时代记录者、地方历史和文化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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