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龄和大门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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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二十五辑》 图书
唯一号: 113520020230000377
颗粒名称: 百龄和大门冤案
分类号: K295.54
页数: 4
页码: 14-17
摘要: 本文主要讲述了清嘉庆年间平阳县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徐映台作为新任知县,擅自增派田粮并强行征收,引发民众不满。庄以莅和许鸿志因此事被指控“聚众抗捐”、“夺犯殴官”,随后发生了一系列官场斗争和错案。百龄被派去调查此案,他发现真相并非如此,但为了维护皇帝和官僚的权威,依然按照“惩首抚众”的原则处理,导致庄以莅和许鸿志受到冤屈。林钟英因涉案而得以告御状,最终扳倒了一批贪官。百龄因此案受到赞誉,但他的处理仍引发了对封建体制弊端的深刻反思。这个故事也被安徽作家甄远东写成长篇小说《平阳奇冤》。
关键词: 平阳县 百龄 大门冤案

内容

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春,南昌人徐映台新任平阳知县,胆大妄为,不顾律例,擅自增派田粮额数,并在荒春三月芒种插田季节向农民强行征收,致使人心惶惶,鸡犬不宁。灵溪岱下生员庄以莅,目睹徐映台这种非法行为,义愤填膺,秘密搜集徐映台犯法证据,准备向上控告。徐映台得知消息,即于四月十八日亲自带领衙役到灵溪大门踏碓厂旁捉拿了庄以莅。庄以莅之子庄正甸尾随呼救,拳师许鸿志挺身而出,抢回庄以莅,映台伤臂,此即民间广传之“大门打官事件”。徐映台回县后,火急上报温州知府杨大鹤,声言庄以莅、许鸿志“聚众抗捐”、“夺犯殴官”。杨大鹤见报即“通禀督抚”,上报浙江抚台清安泰与闽浙总督阿林保,诬称以莅“纠众数千人,夺犯殴官,居然民变”。阿林保和杨大鹤有师生之谊。接杨大鹤急报,即下达对平阳“民变”实施“平乱弹压”加急批文,并向朝廷上奏“灵溪民变”折子。嘉庆皇帝闻讯大惊,即御批“查明事由,惩首抚众,速办”。接圣旨,阿林保派时任汀漳道台的百龄赴平查办。
  百龄(1748—1816),清汉军正黄旗人。本姓张,字子颐,号菊溪。乾隆三十七年(1772)进士。嘉庆五年(1800)出为湖南按察使,调浙江,历贵州、云南布政使。八年(1803)擢广西巡抚。十年(1805)调广东巡抚,寻擢湖广总督。“两湖多盗,下令擒捕,行以便宜,江、湖晏然。”因事被劾,“议褫职遣戌,帝厚之,命效力实录馆。寻予六品顶戴,赴福建治粮饷,事竣,授汀漳龙道。”(据《清史稿列传一百三十》)赴平查办“大门”案,正值百龄处宦途低谷期间。对百龄来说,赴平阳查办一事,只是其官宦生涯中牛刀小试的一桩平常差事。然而此行对于该案查办走向的影响,又引出林钟英告御状的案中案,促使官场“地震”,是其始料不及的。
  百龄从福建入浙境,温州协营副将率兵四百谒见。百龄急遣他们回营。副将尚犹豫,百龄顾盼左右兵将,说:“若地方百姓闻到风声生出事来,先断主张用兵者的头首!”兵将听后轰然而退。浙江抚台清安泰,亦派遣按察使朱理前来协助。百龄劝阻说:“我奉总督差遣,一切遵照总督所交代办理。此案未经查勘事实,言称数千人作案,诛戮必然会广。托转告清公,不必大惊小怪。”遂仅带随从数人,前往灵溪大门踏勘“夺犯”现场。只见其地东阻峻岭,西昂深溪,南北均涂田,可屯处不及一亩,则“数千人”之说不攻自破矣。身临其境,人告庄以莅被捕时,望见有人大声呼救,亦在情理之中,“预谋纠众”之误亦解,而以莅之非“为首”更见。通过勘查,百龄明确压根就没有“民变”的影子。回福州后,即如实向阿林保禀报,阿林保顿足大呼“杨大鹤误我”。此时,庄以莅、许鸿志已抓获。由于嘉庆皇帝已作“惩首抚众”御批,百龄和阿林保商定,平阳之事,只好将错就错。八月,庄以莅受绞刑(按例生员保留全尸),许鸿志被斩首,蒙不白之冤。为了尽量缩小事态,徐映台私加田粮一事不宜再提。否则此案定为“官逼民反”,原拟上报“民变”则为欺君。
  百龄赴平调查“大门”一案,并没有使真相大白于天下。在明知庄以莅、许鸿志冤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皇帝威望和各级官僚的权位,依然铸成千古冤案。但是,在客观上,防止了事态进一步恶性发展,使所谓“纠众数千”的“殴官夺犯”事件,按照钦定的“惩首抚众”总调子得以平息。史学界有人认为,虽然百龄在当时无法纠正错案,但他的议奏已很少累及无辜了。故地方志赞誉百龄“奏上如议,民命保全无数。”林钟英原是涉案的一个重点缉捕对象,又是“大门”案殃及的无辜对象。由于百龄的调查和判定,“民变”的结论被推翻,林钟英的案犯身份得以排除,使其公开告状伸冤成为可能。后林钟英以“飞祸非刑,奇冤惨案”告御状,最终引起嘉庆皇帝重视,派出四位钦差赴温州提审案犯,终于扳倒贪官十四人,徐映台枷号三个月,发往吉林乌拉克充当苦役。此时已是百龄赴平“大门”勘察三年之后。百龄先擢湖南按察使,历山东按察使再擢巡抚。嘉庆十四年(1809)擢两广总督,十六年(1811)授刑部尚书,又授两江总督。十九年(1814),又受劾褫宫衔,罢协辨大学士。二十年(1815)复宫衔,兼署安徽巡抚。是年冬(1816),病甚,卒于江宁。
  2005年,安徽作家甄远东以“大门事件”和“林钟英告状”为题材,撰写长篇小说《平阳奇冤》。乡贤周瑞金、刘际潘分别作序。周序称:“因为这个冤案起因是知县贪赃,假报民变,后面引发一系列事件、冤案,以及官场在处理这些事情上的明争暗斗,都与官场紧密联系”。“阿林保、清安泰、百龄这些史实人物,原本都是有作为的人物,也想做利国利民的事,并非全是贪赃无能之辈。只是在当时的政治体制下,当个人理想抱负与现实官场利益相碰撞,便必然以现实的官场利益来衡量得失,来取舍自己的行动方略。这种‘被迫徇私’的无奈与相互推诿,在封建体制下显得那么‘合情合理’,正深刻揭示了‘人治’与‘法制’的冲突,揭示出封建体制的弊端。它告诉人们,以皇权为核心的反腐,最终必然服从于皇权统治的需要,平冤狱也以维护封建专制制度为依归。因此,从根本上说,不可能真正改变官场的腐败,不可能真正为民做主,平反冤案。这恰是酿成‘平阳奇冤’而又无法纠正‘平阳奇冤’的根本原因所在。”大门奇冤发生200年后的今天,人们尚应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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