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与行为的责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經川文集》 图书
唯一号: 113520020230000059
颗粒名称: 行为与行为的责任
分类号: G629.28
页数: 7
页码: 78-84
摘要: 本文主要围绕个人对其行为的责任展开分析。文章首先强调了每个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责任,但也提出了例外情况,如孩子、反常的人和完全被动的人。接着,文章通过对比不同情境下的死亡案例,如岩石压死、汽车辗死、毒蛇咬死和人为杀害,来说明为什么人应对其行为负责。文章指出,与无生物和较低级的动物相比,人作为“万物之灵”,具有更高的进化程度和更复杂的生物特性,因此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更大的责任。
关键词: 行为 责任 剖析

内容

人不能没有行为。
  一个人对于自已的行为须负完全的责任,如果别人要他负责的话。
  但也不能没有例外。
  孩子的行为就须作为例外,因为孩子还正在学习的途程中.
  反常的人的行为也须作为例外,因为反常的人是病态的,他的行为是特种原因所致成的。
  还有即使不是孩子,也不是反常的人,如果他的行为是完全被动的,便也须作为例外,因为池已完全失去自由。
  这里要问:为什么一个人对于他的行为须负完全的责任呢?要解答这一个为什么,最好假设些事实来证明比较。
  说得动听些,就说有四件关于人命的案件吧:一件是某一山脚下,一块很大的岩压死一个人,一件是某一马路上,一辆奔跑着的汽车辗死一个人,一件是某旷野中一个人给毒蛇咬死,一件是某一房间里,一个人给另一个杀死。在这四件事中,四个人是死了,但四个人是在各不相同的情形下死的,四个人是在各不相同的情形下死的,四个人是在各不相同的对手下死的。我们对这压死人的岩石,辗死人的汽车,咬死人的毒蛇和杀死同类的四者,将同等看待呢?还是差等看待?给与相同的批判呢?还是给与相异的批判?如联上责任问题,要四者负相同的责任呢?还是负相异的责任?或是有的要其负责,有的不要其负责?
  我们最先必须认清:岩是无组织无正个性的无生物,汽车是有组织有正个性的机器,蛇是进化程度比人低过许多的动物,而人呢,人却是进化程度比蛇高过许多的“万物之灵”。
  生物是细胞所组成的;是有生长及生殖作用和新陈代谢的机能的,是能感受外来剌激而发生反应的。这些都是生物的通性,为无生物所没有,也就是生物和无生物的分别的重要所在。生物又分为植物和动物。简单的动物虽然难能和植物分别,但普通的动物却和普通的植物有着显著的不同:普通的动物对于动作有抉择的可能,而普通植物则不能。这一点须特别加以重视。
  至于无生物则为死的没有生命的东西,不仅不能对于动作有抉择的可能,而且上段已说过,即是生物的通性,也是一无所有的。它的运动,是完全的被动,都因外力而发生的(所谓外力,就是指人力和自然力如风力、水力、电力等等)。如无外力加于其上,那就永远静止着不动。——岩石原是生在山上,它的滚落山下,必系外力使然。山下有没有人,它的滚落会不会压死人,它是不知也不问的。它的压死人,是完全地出于被动。人的完全被动的行为尚且须另眼看待,岩石的压死人,我们岂能叫它担负一丝半毫的责任么?
  对于辗死人的汽车,我们也应以同样的态度相待,汽车虽是有组织、有正个性的机器,但毕竟也是无生之物。必须外力相加才有它的组织的作用显出,才有它的正个性的存在。就是外力作用继续存在的当儿,它也仍然不能感受外来剌激而发生反应的,必有人拨动它的机关,它才盲目地向前前进。它的速度,它的前进,后退,它的向左转,向右转,它的向左右转的角度,都须视驾驶人的如何拨动它的种种机关而定。它的辗死人,就其完全出于被动说,实同于岩石压死人,毫无可责的。负辗死人的责任的,不是汽车,应该是驾驶汽车的人。
  然而毒蛇却不是无生之物,人也不是。
  人和蛇都是动物,对于动作都有抉择的可能。这一种可能,在最低的动物中最小,在最高的动物中最大。
  但为什么有抉择的可能呢?这就因为同一动物在同一时候对于同样情境中的同样剌激,都有二个以上可能的反应。本来行为的决定条件很复杂,如剌激的性质及强度,感受剌激之动物的历史和生理状态、情境等,都有影响于行为,但在上面种种限制之下,这些就都无关系了。因为这里所说这二个以上的反应的可能,是在同一时候的同一动物,感受同样情境中的同样剌激这一个条件之下的可能。事实告诉我们,有些反应是唯一可能的反应,但它又同时告诉我们,大多数的反应都不是唯一的,而是二个以上之可能的反应中的一个。这种常有的可能,普通动物是都可加以抉择的。再提某旷野中的毒蛇的咬死人,假使毒蛇原是好端端地躺着,那人走近它的身边,它才把他咬死,那未,它的咬死人,是唯一可能的反应么?不是的,它显然也可以不咬人。它有许多种可能的动作:或是躺着不动,或是身体躺着不动而竖起,或是身体微动而竖起头,张开口,作咬人状而不咬人,或是向着相反方向而去,或是……这是说不尽的,总之有许多种可能的动作。
  然而毒蛇终究把人咬死了。
  人的杀死别人,也不是唯一可能的反应。他可以不杀别人;也可以做别的许多种可能的动作,然而他终究和毒蛇一样闯了祸,把别人杀死了。
  蛇和人实都不得不对各自的行为负责。
  然而我们是否将蛇和人同等看待,给与相同的批判,责其负相同的责任呢?
  显然又不可以的。人是生物进化过程上最后出现的动物,也是进化程度最高的动物。虽然拿猫犬等类来和人比较,其间的差异只有程度的高下:人的身体的构造,和猫犬等类只有极细微的分别;身体的发展次序,人和猫、犬等类一致的处所也很多;其余种种,无论什么,人和猫犬等类中间的差异,也都只是程度的差异,而不是根本的差异。而就个别的器官说,则有的是人还远不及别的动物的。如嗅觉之不及犬,视觉之不及猫,听觉之不及鼠。但我们要觉得,动物是有正个性的,要比较应正个比较,不可分拆比较。如正个比较,就没一种动物能及人了。因为人有其特有的能力。这特有能力的根基,就是他的有极端复杂的分工和统一作用的生理构造。这其中最能表示和别的一切动物殊异的有三件法宝:能制造别的动物所不能制造的工具的手,能思索别的动物所不能思索事物的脑筋,和能讲说别的动物所不能讲说的语言的语言器官。这三件法宝,也就是人和一切别的动物真正分别的所在。别的动物虽也有两手的,但其灵巧的程度都赶不上人类;虽也有思索力很好的,但其精密的程度都不能和人类相比拟,虽也有应用语言的,但其语言决决不能发达到同人类有相等的作用。因此所以人的社会,从右器时代,进化到金器时代,又从金器时代,进化到机城时代;再从机械时代,进化到电力时代。这无他,不过因人类有别的动物所没有的上述三件法宝而已。所以又有人把人这东西,叫散理性的动物。——杀死人的那人,也是人类的一分子,和别人一样具有别的动物的没有的上述三件法宝的;而也就因有这三件法宝,那人才得做成善能运用他的经验学问的理性动物,而不是普通动物。人之所以可贵者在此。一个人对于他的行为之所以须负完全的责任者,也在此。至于蛇呢?蛇是蛇,人是人,并非同类。蛇要延续其生命,食物是万不可省的;而人则可说是蛇的最好的食物。蛇的吃人,正如人的吃别的动物,是没有什么责任可言的,更何况仅仅的咬呢?所以我们对于咬死人的毒蛇和杀死人的同类,差等看待,给与相异的批判,不对毒蛇讲什么责任,而对于杀人的人,却要其完全负责。
  我们不能否认:常有的几种可能的反应,其可能性未必相同。同时也不能否认:可能性不相等的几种可能的反应,大概可能性最大的有最大的被抉择的可能。但在抉择之时,不易为别人察知的潜伏行为如思想、记忆等,常居支配的地位。比方一个人在暑假将了行将赴校的时候,接到某校的一纸聘书,在他的极难供给他求学费用的家境说起来,他最好是接受聘书,而他因为求知心切,偏不接受,偏要继续进学校。求知心切是他所以再继续进学校的最大缘由,求知心切是潜伏的行为,而这潜伏的行为乃是较易改变的。即如上例也即那人接到聘书后,他的可能的反应假定只有两个,或者接受聘书,或者继续求学。怎样抉择呢?于是他运用他的一生经验和学问,又运用想象的能力,推想每一个可能的反应会有怎样结果,这结果对于他的学问的前途,又会有怎样的关系。但原已决定接受聘书,因接着看了一篇描述那学校腐败情形的文章,终于使他推翻了决定。这是可能的事,借这事可以证明潜伏行为之最易改变。还有一层,潜伏行为即使危险性极大,但如不变为外表的行为,却是没有关系的,这层很明白易解,不再举例了。总之,常有的几种可能的反应,当抉择之时,潜伏的行为常居支配地位;而潜伏的行为又为较易改变的,所以非迫不得已,我们于自巳的行为之中,应该有我们“自已”的存在。这即是说,当抉择之时,不处盲目的被动的地位;行为过后,不推却担负行为的责任。直接给与社会影响同吋又能引人注意的行为应该如此不消说,我恳挚地希望我们青年即是于间接给与社会影响,或直接给与社会影响而没有引人注意的行为之中,也有我们“自己”存在。
  然而并非每一件行为都于未行之先有抉择的余地的,所以养成理智化的随刺激遂反应的能力是必要的。我不相信随刺激遂反应的能力是遗传的。我深信这种能力可受理智的洗礼。
  临了,我们也应注意到社会的物质条件。
  人的活动,不能超出社会的物质条件的可能范围,这是事实;但在社会的物质条件的可能范围内,人却有抉择行为的可能。社会是向前进化的,人也惟在社会的进化中才有其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我希望我们青年在社会的物质条件的可能范围内,抉择行为都能顺应社会进化的倾向,至少至少要能不违反社会进化的倾向。
  在这个国难日深,世界将要大变动的年头,我们该怎样抉择我们的行为呢?
  (原载一九三六年四月五日《市街》第四、五期)

知识出处

經川文集

《經川文集》

《经川文集》,收集了经川同志的部分遗文,并附载了几位亲友写的纪念文章和诗。

阅读

相关人物

项经川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