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契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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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唯一号: 113434020230001052
专题名称: 解放后契税
文件路径: 1134/01/object/PDF/1134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687.pdf
专题类型: 税收

专题描述

1950年3月政务院公布《契税暂行条例》,1952年公布《修正浙江省契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税率为卖契按价征收6%,典契按典价征收3%,赠与契按现值征收6%,交换契按交换差价征收6%,由房屋买主、承典人、差价付款人完纳契税。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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