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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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唯一号: 113434020230001045
专题名称: 渔业税
文件路径: 1134/01/object/PDF/1134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683.pdf
专题类型: 税收

专题描述

1956年4月实施省颁发的《浙江省渔业税征收暂行办法》,征税范围为鱼、虾、蟹、海筆,按渔(农)业生产单位销售收入8%征收,个体渔(农)民征收9%。同年11月内河养殖淡水鱼停征渔业税,改征农业税。12月对淡水产品一律免税。1966年8月起凡投售给国营水产公司及其领导的水产交易所的征收5%,1972年减为3%。1979年4月起一律按3%征收。1985年5月起对投售者暂免征渔业税。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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