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和利得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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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唯一号: 113434020230001036
专题名称: 所得税和利得税
文件路径: 1134/01/object/PDF/1134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680.pdf
专题类型: 税收

专题描述

1936年7月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1937年征收营利事业、薪给报酬、证券存款3类所得税。1943年2月公布《所得税法》,1946年4月又公布《修正所得税法》,分为营利事业所得税、薪给报酬所得税等5类。个人所得除课征以上分类所得税外,其所得总额(可减除已交分类所得税)超过60万元者加征综合所得税。1948年行政院颁布《整理财政补充办法》,对所得税作分级归并,税率有所降低。1948年下半年全县征所得税(金圆券)16.13万元。 1943年1月分财产租赁所得税为4级,税率10〜80%,财产出卖所得税为10级,税率14〜50%。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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