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翻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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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光緒]鎭海縣志 卷二十至卷二十二》
唯一号: 113430020230009818
人物姓名: 虞翻
人物异名: 字:仲翔
文件路径: 1134/02/object/PDF/113413020230000035/001
起始页: 0024.pdf
性别:
时代: 三国

传略

虞翻,字仲翔,會稽餘姚人也。太守王朗命爲功曹。孫策征會稽,翻時遭父喪,衰經詣府門。朗欲就之,翻乃脫衰入見,勸朗避策,朗不能用,拒戰敗績,亡走浮海。翻追隨營護,到東部侯官。侯官長閉城不受,翻往說之,然後見納。朗謂翻曰:“卿有老母,可以還矣。”翻旣歸,策復命爲功曹,待以交友之禮,身詣翻第。策好馳騁遊獵,翻諫曰:“明府用烏集之衆,驅散附之士,皆得其死力,雖漢高帝不及也。至於輕出微行,從官不暇嚴,吏卒長苦之。夫君人者不重則不威,故白龍魚服,困於豫且;白虵自放,劉季害之。願少留意。”策曰:“君言是也。然時有所思,端坐悒悒,有裨谌草創之計,是以行耳。”翻出爲富春長。策薨,諸長吏並欲出赴喪,翻曰:“恐鄰縣山民或有奸變,遠委城郭,必致不虞。”因留制服行喪。諸縣皆效之,咸以安甯。後翻州舉茂才,漢召爲侍御史,曹公爲司空,辟皆不就。翻與少府孔融書并示以所著易注。融答書曰:“聞延陵之理,樂覩吾子之治易;乃知東南之者,非徒會稽之竹箭也。又觀象雲物,察應寒温,原其禍福與神合契可謂探賾窮通者也。”會稽東部都尉張紘又與融書曰:“虞仲翔前頗為論者所侵美寶爲質,雕磨益光,不足以損孫權。”以爲騎都尉。翻數犯顏諫爭,權不能悅。又性不協俗多見謗毀坐徙丹陽涇縣。呂蒙圖取荊州,稱疾還建業以翻兼知醫術請以自隨,亦欲因此令翻得釋也。後蒙舉軍西上,南郡太守糜芳開城出降,蒙未據郡城而作樂沙上,翻謂蒙曰:“今區區一身者糜將軍也,城中之人豈可盡信,何不急入城持其管鑰乎?”蒙卽從之。時城中有伏計,賴翻謀不行。魏將于禁以被獲在係中,權至釋之,請與相見。他日,權乘馬出,引禁併行,翻呵禁曰:“爾降虜,何敢與吾君齊馬首乎?欲抗鞭击禁。”權呵止之。後,權於樓船會羣臣飮,禁聞樂流涕,翻又曰:“汝欲以僞求免邪?”权悵然不平。權旣爲吳王,歡晏之末,自起行酒,翻伏地陽醉不持,權去翻起坐。權於是怒,手劍欲擊之,侍坐者莫不遑遽,惟大司農劉基起抱權諫曰:“大王以三爵之後手殺善士,雖翻有罪,天下孰知之?且大王以能容賢畜衆故海内望風,今一朝棄之王,因敕左右自今酒後言殺皆不得殺。”翻嘗乘船行,與糜芳相逢,芳船上人多欲令翻自避。先驅曰:“避將軍船。”翻厲聲曰:“失忠與信,何以事君?傾人二城而稱將軍可乎?”芳闔戶不應而遽避之。後翻乘車行又經芳營門吏閉門車不得過翻復怒曰當閉反開當開反閉豈得事宜邪芳聞之有慚色。翻性疏直,數有酒失。權與張昭論及神仙,翻指昭曰:“彼皆死人而語神仙,世豈有仙人也?”權積怒非一,遂徙翻交州。雖處罪放而講學不倦,門徒常數百人。又爲老子論語國語訓注皆傳於世。初山隂丁覽、太末徐陵或在更之中或衆所未識,翻一見之便與友善終成顯名在南十餘年,年七十卒。三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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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鎭海縣志 卷二十至卷二十二

《[光緒]鎭海縣志 卷二十至卷二十二》

光绪《镇海县志》共40卷,清知县于万川修,德清俞樾总纂,鄞人刘凤章协修。同治九年(1870)创修,光绪五年(1879)刊印。本册收录卷二十至卷二十二,目录为:《镇海县志》卷二十(人物传一)、卷二十一(人物传二)、卷二十二(人物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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