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枫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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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唯一号: 113430020230000390
人物姓名: 朱枫
人物异名: 原名:桂凤;贻荫;改名:谌之;字:弥明
文件路径: 1134/01/object/PDF/1134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933.pdf
性别:
时代: 当代
出生年: 1905
卒年: 1950
籍贯: 镇海县城关朱家花园
亲属: 朱晓光
非亲属: 沙孟海

传略

朱枫(1905~1950) 朱枫,女,原名桂凤、贻荫,改名谌之,字弥明,城关朱家花园人。出身富裕家庭,幼体弱。9岁前由母陈氏教以读书习字。1914年入县立高级女子小学,1921年入宁波女子师范学校。聪慧用功,和蔼仁慈,不尚虚荣,朴实无华,与同窗好友陈修良同为班长。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与陈一起带头参加游行示威等反帝爱国活动。次年师范毕业去上海任家庭教师,并从沙孟海学习书法。1927年远嫁。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返乡,翌年夫病逝,在乡研习书法篆刻,吟诗作画,刺绣缝织。自幼崇拜秋瑾,并时常弹唱岳飞《满江红》和《木兰从军》,慷慨寄志。1937年七七抗战开始,投入救亡宣传活动,参加演出《保卫芦沟桥》、《放下你的鞭子》等节目;借镇海民众教育馆举办义卖展览,出售多年创作和收藏之金石、书画、手工艺制品,得款全数捐献抗战;在家开办镇海工艺传习所,教授自上海、南京返乡青年,组织3个货郎担,边售货边进行抗日宣传;与同泽医院职工一起救护遭日机轰炸的死伤人员;动员亲友参加抗日活动。在此期间,与朱晓光结婚。1937年底举家去武汉,次年初参加武汉共产党领导的新知书店工作,并捐款500元。武汉失陷前撤往湘西,继迁浙江。在金华会同华白沙、张一之帮助台湾爱国志士筹建台湾抗日义勇队,慨捐800元,使台湾医院迅速开业,向抗日义勇队少年团捐赠衣服、布匹、蚊帐等。1939年秋,与朱晓光赴皖南新四军军部,设随军书店于中村,在艰难环境中为新四军战士供应书刊。1940~1942年,在国民党顽固派两次反共高潮和敌后人民抗日战争最困难时期,先后坚持在新知书店和书店桂林办事处工作。1941年夏,化名周爱梅,代表组织三次进入上饶集中营探望和设法营救皖南事变时被捕之朱晓光,出色完成任务。晓光于次年春越狱成功,由朱枫掩护从浙南山区绕道大后方返回上海。1943年待命重庆整顿加强书店副业珠江食品店,辛苦经营,接济书店出版事业。1944年初离渝转汉至沪,参加书店驻沪办事处筹组同丰商行。两年间行程万余里,途经10余省市,遇交通阻塞,继以步行。10月,同丰商行遭敌人破坏,工作人员被捕押于沪西日本宪兵队,经受酷刑,守口如瓶,后经中共组织设法营救出狱。1945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调至中共华中局在沪贸易机构联丰棉布号和鼎元钱庄,以公方代表身份经理财务,兼管情报部门经费,巧妙周旋于国民党财、军、警上层人物之间,保护党的事业和同志安全。通过合理运营,增值牟利,并以刻苦生活节约工薪,无私捐助革命事业。 1948年秋,调香港合众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奉命秘密去台湾工作。1950年1月,因叛徒告密,在台中共党员被大批捕杀。朱枫临危不惊,设法乘军用飞机直抵舟山,隐蔽于某医院14天,终于被敌人追捕。1950年6月10日在台北街头刑场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身中7枪,壮烈就义。中共中央有关部门高度评价朱枫“在敌人面前表现出一个共产党人、一个革命者忠贞不屈的革命精神”。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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