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民國]鎭海縣志 四》 古籍 |
唯一号: | 113420020230000735 |
颗粒名称: | 大浹塘新定章程 |
分类号: | TV211 |
页数: | 3 |
页码: | 三十二-三十三 |
摘要: | 本文主要介绍了崇一一庄、崇二二庄和崇二三庄的分修规定和丈尺规定,以及新塘的修筑经费分派情况。 |
关键词: | 分修规定 丈尺规定 新塘修筑 |
民国《镇海县志》由县知事洪锡范、盛鸿焘修,镇海王友莱、慈溪杨敏曾同纂。志自民国九年(1920)始修,至十三年稿成,二十年刊行。全书45卷,首1卷,地图1卷。本册对应的卷数及目录:《镇海县志》卷五(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