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浹塘新定章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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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民國]鎭海縣志 四》 古籍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735
颗粒名称: 大浹塘新定章程
分类号: TV211
页数: 3
页码: 三十二-三十三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崇一一庄、崇二二庄和崇二三庄的分修规定和丈尺规定,以及新塘的修筑经费分派情况。
关键词: 分修规定 丈尺规定 新塘修筑

内容

寒字號舊八丈三尺二寸半今八丈五七寸
  來字號舊八丈三尺三寸半今八丈五尺八寸
  暑字號舊八丈三尺二寸半今八丈五尺七寸
  往字號舊八丈三尺二寸半今八丈三尺九寸
  秋字號舊二十一丈四尺二寸今二十一丈九尺二寸
  收字號舊二十一丈四尺二寸今二十丈九尺二寸
  成字號舊二十一丈四尺一寸今二十一丈八尺五寸
  崇一一莊凡在莊內認修之塘俱作上中下三甲分修東爲上甲中爲中甲西爲下甲丈尺照分立有界石
  崇二二莊凡在莊內認修之塘俱作上下兩甲分修東爲上甲西爲下甲丈尺照分立有界石
  崇二三莊凡在莊內認修之塘俱作上中下三段分修東爲下段中爲中段西爲上段下段扶家匯中段雅度隩上段墓孝陳丈尺照分立有界石
  新塘四十七丈三尺如分段編次因丈尺無多未免繁瑣今以變通出之異日修築令七莊公出經費沿江莊得十之六依山莊得十之四全莊得全股半莊得半股亦遵用舊章也詳請各憲立案其餘諸章照前人碑記永遠遵守采訪册

知识出处

[民國]鎭海縣志 四

《[民國]鎭海縣志 四》

民国《镇海县志》由县知事洪锡范、盛鸿焘修,镇海王友莱、慈溪杨敏曾同纂。志自民国九年(1920)始修,至十三年稿成,二十年刊行。全书45卷,首1卷,地图1卷。本册对应的卷数及目录:《镇海县志》卷五(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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