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心意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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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641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心意习俗
分类号: K892.2
页数: 5
页码: 850-854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浙江温州地区的民俗习惯,包括邻里互助、出门务实、擅商善谋、勤劳俭朴、敬老爱幼、重文兴教、讲吉凶预兆、文娱活动等传统风俗及其演变,以及对陋俗的革除。
关键词: 镇海县 心意习俗

内容

第一节 民性民情
  爱国爱乡 县人重乡谊,俗语“远亲不如近邻”。平日邻居间互赠羹汤、糕点;有急难之需,醵钱相助,名曰纠会。首会得钱之后,次第低息清偿。人众款多的称“集贤会”,少的叫“堆积会”。一人得钱,定期归还的称“单刀会”(另有提高利息醵钱谋利的“强盗会”,则属高利剥削,非互助互济)。出门相互帮衬,全国各大城市乃至港澳、欧美等地,多设有同乡会,乡亲有难,多方照顾。商店店主、工厂厂主多喜雇用同乡人,认为知底细,信得过。久之成为一种集团势力,所谓“宁波帮”人,县人实为中坚。游子身寄外域,心系故乡,常念“叶落归根”。由爱乡而爱国,有“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之心。外侮衅起,县人献钱献物甚至捐躯报国,历代志书均有记述。80年代后,旅外游子纷纷回乡探亲,诉离情,叙乡谊,留纪念,为家乡经济建设和文教卫生、福利事业贡献力量。
  开拓务实 爱乡而又不恋故土。外出就业者统称“出门人”,孩子从小就受到出门就业、开拓事业的教育。如童谣:“宝宝你要啥人抱?我要阿爸抱!阿爸出门赚元宝……”。上学读书特重书写和珠算(30年代后又重英语),为今后外出就业打基础。男子到十四五岁,家中就挽亲托眷找人介绍职业,到外地商店、工厂学徒就业。男子背井离乡,甚至远涉重洋探索“新路”也绝无胆怯,父母也不因恋子之情而加以阻拦。学徒3年备尝艰苦,很少有人中途逃离回家。故在外经商、务工多有所成就。
  擅商善谋 县人遵循旧制而不墨守陈规,因时、因需而改变经营方向,改革内部机制;开拓国内外市场,从事外贸行业;认准城市发展前途,抓住地产业;有利发展国计民生,兴办银行、航运、工厂,走工商贸相结合路子,并捐资兴学,培植人才。当代经济学专家、权威对“宁波帮”人从商经验评价甚高。在这方面突出的有叶澄衷、宋炜臣、虞洽卿、方液仙、包兆龙父子、邵逸夫兄弟、顾宗瑞父子等。他们多是学徒出身,经过自身刻苦学习,艰难创业,擅商善谋,为我国近代工商业发展作出贡献,享誉国内外。据统计,抗日战争前镇籍在外开店、设厂和从业人数已逾10万。50年代后,工商业由国家和集体经营。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蓬勃发展,擅商善谋传统又得以发展。
  勤劳、俭朴 旧志记镇海地“滨大海,居斥卤之中,其土瘠而无灌溉之源,故耕者无终岁之给”(嘉靖《定海县志》)。穷则思变,经几代辛劳,围塘造田,修闸浚河,开荒垦殖,绿化山林,使“山窝、海涨悉垦为田”,柑、橘、茶叶布满山冈。但当地人民“啬而能勤,劳而能思”(同上志),懂得“无工不富,无商不活”,对游手好闲、浪吃浪用者,斥为“败家精”、“脱底砂锅”。深恶偷盗之辈,旧时曾有因偷盗被逐出宗族事例。教育孩童珍惜粮食。如有狼藉米饭,必遭大人呵责。剩菜剩饭舍不得倒掉,有留“冷饭娘”习惯,以节省粮食。不轻易抛弃旧衣服,留给弟妹穿着。俗谚“新阿大、旧阿二、破阿三”。破衣服拆洗后剪成条块,纳鞋底或作拖帚。户户备有咸菜、咸鱼、干菜等长下饭,不需天天上街买菜。勤俭者为人所敬,誉之谓“做家人”。近年来,人民生活有所提高,“好逸恶劳”和讲究享受之风在一部分人中有所滋长,但爱勤劳、讲俭朴优良传统仍居主导地位。
  第二节 道德风尚
  敬老 民间认为老人经历多,见识高,值得信赖,尊称为老农、老师傅、老先生、老前辈。在家庭、家族中,家长、族长说话,可以一言定鼎。吃饭时首请长辈就坐、动筷。五四运动后爱国思想逐渐代替家族观念,家长制让位于当家人。家庭中多由有文化知识、办事能力最强者主持家政,但家长仍有仲裁权。50年代后,家庭从业人员增多,老人相继退休,经济权逐渐转到青年人手里,大家庭开始分化瓦解。至80年代,城乡已少见三代、四代同堂大家庭,尊老之风也有所减弱,农村少数人中出现一种轻赡养父母,重死后安葬铺排不良风气。近年来舆论提倡“尊老”,政府法定“老年节”,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城镇纷纷建立老年协会,保护老人应得权益。城区建起老年宫、老年公寓、福利院,乡镇有幸福院、福利院,使鳏寡老人生活有保障。退休职工、教师、干部有退休金,农村社员也多有养老费或补助费,排除老人后顾之忧。不少有一技之长、身体健康老人,退而不休,继续发挥余热,使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爱幼 县人爱幼并不欲其恋家、恋土,而是教其出门、开拓,发家致富。虽贫穷之家,父母也含辛茹苦送子女上学念书,俗称“放本钱”。儿子出门就业、上学,女儿出嫁外地,父母虽常惦念,却多自豪。50年代后,就业由国家安排,大学、中专毕业可当干部,于是父母省吃俭用培植子女读书之风更盛,对在乡务农、待业子女,父母(尤其在农村)也不歧视,尽力帮助,设法解决他们就业、婚姻和住房困难。为此,有的父母为子女劳累过度,过早衰老。70年代后,提倡只生一个孩子,对孩子更为宝贵。糖果、糕点、衣服、玩具力求新式、高档,逐渐出现一种过分溺爱孩子,重养轻教偏向。
  重文兴教 旧时乡镇多设有惜字炉,砖瓦结构,外书“敬惜字纸”。有字废纸和废旧簿籍多投入炉内焚烧,不得乱丢。认为今世敬惜字纸,来世可明目识字,知书识礼,为人所敬。早在光绪末年清廷颁布废科举办学堂之前,就有人开办学校。民国初年,全县已有小学70所,1924年增至167所。1934年全县学龄儿童入学者计25600余人,占学龄儿童总数41%。宣统三年开办中学,同时已有人出洋到日本等地留学。县人以兴教办学为荣,通过劝募、集资、独资、合资等多种形式筹集基金,1947年时有108人因兴学而获部、省奖状。新中国成立后,学校多由国家和地方兴办。近年来旅外游子继承和发扬重文兴教优良传统,纷纷出资兴学助教。
  急公好义 县人有勇于任事,乐于公益传统风尚。清以来修海塘、浚河、建碶、造闸等大型水利,多由当地人民筹资兴建。平时,修桥、铺路、点天灯、造凉亭、施药、掩埋路尸、散粮济贫救荒和办学校等义举,历代志书多有记述。民国后,各地陆续组织民间义龙,俗呼“救火会”。队员不计报酬,以救火作为人人有责的社会义务。50年代后,大型水利由国家投资,救火有消防队,民间义龙任务有所减轻,但急公好义之风犹存,如人们踊跃购买建设公债、义务植树、捐资办学,外地有灾,县人捐钱、送物等等。
  第三节 信仰习俗
  崇鬼神 民国初年统计(下同),城内有祭坛5处,即社稷坛、风云雷雨山川坛、先农坛、里社坛和邑厉坛。各乡村有土谷祠、乡厉坛。家家贴门神,户户安灶神。此外,尚有火神庙、龙王庙、财神殿、海神庙等。举凡天、地、风、雷、水、火、虫害、瘟疫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物和天灾、虫、病均设神像、神位顶礼膜拜,以求鬼神保祐。不论城乡,纪念祖先的迷信活动频繁,如“做七”、“冥寿”等超度亡灵,做羹饭,请和尚、尼姑、道士、念虔等念经。
  神化崇拜人物 县内旧有庙宇273所、生祠46所,绝大多数供奉神化人物,大致可分五类:一是为当地筑海塘修河渠、轻徭役、平冤狱的贤明官吏,如王安石、牟大寅、王梦弼等;二是抗击外侮在当地牺牲或保境有功的将士,如俞大猷、戚继光、卢镗、裕谦等;三是有功于当地的普通百姓,如杨一抗倭,林友直御火,林姓女子救海难等;四是行业祖师,如手工业者供奉鲁班;五是为保境安民而修造庙宇,请卜占者随意请一位神明供奉,其中关羽庙特别多。庙神划地而治,百姓皆称“界下子民”,生死都受神庇护、管理。
  拜菩萨 旧时,县人视佛、道为一家,尤其妇女见佛就拜,见神就敬。有些家庭还供奉观音神像。念佛数珠几乎家家都有,不少老年妇女平时手捏数珠,口念弥陀,以念经为阴间积钱,保今生,修下世。上道观和上佛寺一样,多为求财、求子、问病求医,且分不清宗教和迷信之别。
  1926年前后,进步教师、学生提倡科学,破除迷信,得到社会响应,庙宇、祠堂多改为校舍。50年代后,迷信活动停止,近年来又有所抬头。
  讲吉凶预兆 旧时,小儿有病,求神祀鬼,讨香灰,摆夜羹饭,招魂灵。小儿夜啼,书写“天皇皇,地皇皇,小儿啼哭在娘房,过路君子读一遍,一夜睡到大天亮”之类招贴,现已少见。喜鹊叫有喜,乌鸦叫报凶;灯花爆有喜;蜘蛛悬丝挂和杯筷多置兆客到;路上遇出丧、见棺材有喜;梦中见财有凶;鸟粪污头,脏水污衣将不吉;耳鸣是背后有人骂;眼皮跳兆祸,男左女右;鸡上屋预示火灾,半夜闻犬悲吠要死人等。此类征兆少数人仍信。
  第四节 文娱风俗
  旧时,民间文娱活动一是与祭祀活动联在一起,在祭神、祀鬼、拜祖先、求龙王时,配以文娱活动,娱神同时娱己。如迎神行会、庙会戏、还愿戏等。二是节日文娱活动。如春节马灯,元宵灯会,端午划龙船等。三是婚丧喜庆时演戏、奏乐等。四是平时纳凉、休息时听新闻、讲故事等自娱自乐活动。(详见《文化新闻》编)
  正月 初一至十八日。马灯、车子灯、船灯、大头和尚、跳魁星(长山地区)。十四日夜放水灯(柴桥地区)。
  二月至三月 庙会,演戏为庙神祝寿。大碶地区正月初二至十八日分地段献灯,收入多用作水龙会、修桥等公益事业。二月初柴桥礼拜会,三月初六丁家山下裴将军庙菩萨出巡,行会。行会行列中有民间音乐、舞蹈、大旗、高跷、抬阁等,热闹非凡。
  四月 青苗会。如亚浦杨亭庙、大碶廿四庙会等。城区四月半会最盛。
  五月 稻花会。如昆亭圣山庙。端午节在丁家山下有划龙舟盛会。
  七月 七月半盂兰盆会。僧道放焰口,做道场,唱小曲。
  九月至十二月 各地庙会,演戏(庙神诞辰庆寿戏,还愿戏等)。
  冬至 祠堂祭宗谱,演戏。
  大旱年 求龙王行雨。从龙潭(如三山龙潭岙、陈山龙潭、郎家坪龙王堂)出发,绕境区行会一周。
  瘟疫流行时,请五都神(如亚浦下洋西宫、大碶行宫)出巡行会。
  当地民间艺人有杖头木偶、蛟川走书、甬滩、京剧班(长山)、唱新闻。
  外来民间艺人有耍猴戏、卖梨膏糖、唱莲花落,常有职业剧团如徽班、京戏班、来演庙会戏、还愿戏。在民国时,城区有小剧场,不定期卖票演出京剧、越剧。
  新中国成立后,迎神行会已不行。50年代时,乡镇组织业余剧团演出现代戏,60年代,农村建立俱乐部。70年代乡镇办起文化站、文化中心,活动趋向多样。电影在60年代后普及到农村。80年代起,看电视、电影已成为城镇居民生活习惯,农村也相当普遍,青年人喜爱快节奏、有刺激性的体育、武打、言情和译制片,中老年人则爱看地方戏曲和家庭生活片。
  附:陋俗及其革除
  缠足 封建时代以妇女脚小为美,强迫幼女包脚缠足,造成双足畸形,行走困难。民国初年,有识之士在各乡镇组织“天足会”,劝导放足,曾受封建势力阻挠、恐吓和谩骂。经实例教育和妇女自身觉醒,此俗遂绝。
  吸毒 鸦片烟在清末传入,吸食者多为官吏、殷商、士绅,以后逐渐增多,民国时期曾两次铲除当地烟苗,并勒令戒烟,但累禁不止。日寇侵占期间,售毒合法,吸毒公开。城中和柴桥、澥浦等设有膏店,俗名“燕子窠”。抗战胜利后,吸毒者逐渐减少,至新中国成立后彻底禁绝。
  赌博 旧社会赌博盛行,麻将、牌九、花牌、花会、押宝等种类繁多。一般人家也在节日或空闲时搓麻将,赌少量钱物作消遣。赌头赌棍设赌场诱人入局,并与高利贷者相勾结,骗取钱财。嗜赌者往往为之倾家荡产,家破人亡。50年代起严禁赌博,没收赌具,赌博禁绝。近几年来死灰复燃,累禁难止。
  溺婴、弃婴 旧社会穷人无力抚养众多子女,将新生儿(多是女婴)塞入马桶或红脚桶中闷死、溺死,或弃于路旁、厕侧、育婴堂。也有非婚生子溺婴、弃婴。50年代后贯彻婚姻法,溺婴、弃婴犯法,且生活逐年提高,又推行计划生育,奖励独生子女,此陋俗乃止。
  堕民 元称“怯怜户”,明称“丐户”,俗称“堕弁”(男)、“送娘子”或“送嫂”(女),历代视为贱民,受社会歧视。清雍正、光绪和民国时曾多次获准脱籍,倡导与平民同等待遇,但仍相沿不改。解放后才打破传统偏见,现今“堕民”贬称已成历史陈迹。
  赶天狗 旧俗每逢月蚀,敲打铜锣、面盆等铜铁响器,燃放爆竹,说是能吓退吃月亮的天狗,至月复明乃止。随着文化科学知识提高,此俗在40年代已渐绝。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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