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礼仪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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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631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礼仪习俗
分类号: K892.26
页数: 4
页码: 845-8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镇海地区的婚嫁习俗、生育习俗、寿庆仪式、丧葬礼仪和人际交往礼仪。其中包括古时的婚嫁安排、生育习俗的变迁、寿庆仪式的庆祝方式、丧葬礼仪的传统及变化,以及人际交往中的称谓和行为习惯。
关键词: 镇海县 礼仪习俗

内容

第一节 婚嫁
  古时,男女婚嫁由父母包办,讲究门当户对,凭媒妁说合,并经术者推算男女生肖时辰八字,有无相克,是否相合。从议婚到迎娶要行“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民国时镇地只行纳采(下定、过书)、纳征(发送、纳币)和迎亲三礼,且婿不亲迎。婚礼繁琐,有享先、迎亲、拜堂、待筵、敬酒、贺郎、吵房、会亲、回门等等。新郎、新娘随人摆布,形同木偶,婚期延续三天,餐餐设宴。五服之内不送礼,亲友按亲疏关系送礼,名曰“人情”。
  五四运动以后,知识界提倡“自由恋爱”、“文明结婚”,借公共场所为礼堂,正中张挂大红“喜”字,亲友聚集一堂,新郎、新娘当众交换饰物,双方父辈主婚,媒氏为介绍人,请社会贤达证婚,均在婚书上盖章。行婚礼时伴以乐曲。但礼毕回家,仍有人拜天地,设酒宴,旧俗与新礼并存。30年代,县内曾举办集团结婚,仪式与“文明结婚”相同,证婚人改为地方长官,只在城镇中偶行。
  新中国成立后,男女婚姻自由,结婚、离婚有《婚姻法》作保障。未婚男女只需符合结婚条件,就可到乡镇政府登记,即为合法婚姻。离婚先经调解,除有子女、财产纠葛须经法院判决外,一般也由当地政府发给离婚证书。离婚后再娶、再嫁并无限制和歧视。50~70年代婚礼从简,彩礼一般为几套卡其或涤卡新服,一只上海牌手表,办一二桌酒席,请至亲团聚一下,并在亲友间分些糖果。迎新娘用自行车代步,农村也有用腰鼓队接送。80年代起索高价彩礼,穿婚纱礼服,拍照、录像,大办酒席,迎亲用摩托车或小汽车,讲排场比阔气之风有所滋长。农村有些地区除花轿无处租赁外,享先、拜天地神祗、待筵、贺郎、吵房、回门等旧俗又有恢复。城镇机关、学校等知识界人士婚礼仍较简朴。
  旧俗,以寡妇再嫁为不光采,若携子女,蔑称为“拖有病”(婚约附书:拖有病子女若干人),俗衍为“拖油瓶”。歧视赘婿,称“上门女婿”,在女家地位卑下。抱养幼女,待成年时与其子结婚,称“养生媳妇”(童养媳)。还有未婚夫婿有病,迫女至男家“冲喜”,婿死,女子就成寡妇。富家子女早夭,移柩合葬为之冥配,称“阴配”。城镇富户有纳妾收婢(妾多外地人),农村还有租妻、典妻等陋俗。抗战前,江北地区尚见“抢亲”习俗,个别经济困难户订婚后无力迎娶,纠集亲友,在黄昏时到女家“抢亲”,次日女方家长到男家“骂街”,说是骂得越凶男家越发(财)。自50年代贯彻《婚姻法》后,此类陋俗全废。
  第二节 生育
  旧时盛行多胎生育,以为“子孙满堂才是福”。喜男厌女,且有溺死女婴者。妇女怀孕到做产,外婆家要送小孩衣服等谓“催生”。产房称“红房”。弥月时设祭享神祀祖先,向邻居分长面或红蛋,办“满月酒”,宴请亲友。邻居、亲友送满月礼或贺以饰物、彩线。满月日小儿剃头,所以也称“剃头酒”。一周岁时,外婆家更以衣饰鞋袜相赠,亲友间也有赠送饰物、银钱的。届时罗列百物,让孩子自取,以卜将来成就,名曰“拿周”。年长上学;外婆家又备衣物、书包、食品相送。若男孩就送“状元糕”以讨彩头。二产以后逐渐差减,若生女又差之。
  现时,“只生一个孩子好”,在城镇职业妇女中已成风习。“多子多福”、重男轻女旧观念已有改变。产前“催生”,产后“送产”,小孩满月、拿周、上学,外婆送衣、食等习俗在50年代至70年代一度节减,近年来又盛行。
  第三节 寿庆
  旧俗,男子自三十岁起逢十都要“做生(日)”。俗语“三十不做(寿),四十不发(达)”。“做生”时办酒席请客,亲友送礼祝贺。四十岁提早一年庆祝,因“四”与“死”谐音,叫做“做九不做十”。五十岁以后寿诞一般由子女为父母“做生”,亲友主动祝寿,不发请帖,俗语“请吃酒,挜拜生。”祝寿礼物有长(寿)面、油包(叫寿桃)、寿烛等,也有烛票或送银钱的。富贵人家设寿堂,挂灯结彩,张挂寿屏、寿幛,鼓乐吹打,演戏作乐,死后家人还为其做冥寿。勤俭人家一般从简。劳苦人家则不庆寿,所谓“穷人呒生日”。有些人家把所收寿礼再添些钱,用于修桥、铺路、造凉亭,如贵驷镇的“百岁桥”和俞范镇的“嘉燮亭”等。
  民间还有66岁吃66块肉习俗。肉(吃素者以烤麸代替)由已嫁女儿孝敬父母,说吃后可望长寿(民谚:“人到六十六,阎罗大王请吃肉”)。
  50年代后,寿庆崇尚俭朴。80年代后,大操大办之风又在部分乡镇兴起。近年来,不少乡镇成立老年协会,出现老年人集体庆寿,地方领导到会祝贺,企业单位送生日蛋糕礼品等新风。
  第四节 丧葬
  送终、报讣 病人弥留之际,子女跪床前,喂粥汤或桂圆汤。人一咽气即一齐号哭,同时焚香、念经,烧灵峰戒牒(路引),称为“送终”。人死后,家人即往本庙拈香为亡人向阴司“报到”并祈祷。替死者沐浴、理发、剪指甲、更衣,将床席、褥草放路旁烧毁,名曰“烸苫包”。着人手提灯笼,倒挟雨伞,遍赴近亲家报讣音。
  设灵、陪尸 料理停当后,尸体移入灵堂,点脚后灯,设灵牌,摆香烛供品。晚由家人陪尸或请人诵经,称“念摊尸经”。旧俗,不在家寿终者不得入堂,在屋外另搭篷帐停尸。
  破孝、入殓 遗体移入棺材称“入殓”或“入木”。以白布成帽分送唁者称“破孝”。亲戚临吊俱送薄棉被,称送“重被”或“情被”。入木时由嫡系子孙分批罗拜,亲子捧头扛脚移尸入棺,放上殉葬品,高呼品名及赠者,然后盖棺。
  出丧、安葬 灵柩出门,奠酒于杠,称“醮杠”。出丧有引路幡、灵位牌,敲锣放爆竹,灵柩后随持孝杖棒(哭丧棒)的孝子及宗亲、戚友等。旧时富家出丧,仪仗及送丧队伍长达数里,有开路神、引路幡、棺椁、魂轿、香亭、纸俑、冥器(明器)、乐队等,沿路放爆竹,撒纸钱,途中设祭,穷极奢华。送棺进穴前动土叫“开山”。安葬后祭过土地神“关山”。送木主牌于宗祠叫“进主”。逢七办羹饭叫“做七”,逢百日祭祀叫“做百”,一年后祭祀称“做周年”,至第三年才称满周(年)除(丧)服。
  50年代后,丧葬礼节从简,亲属臂缠黑布,戴小白花志哀,吊唁者献花圈志挽。60年代死者葬于公墓。70年代后提倡殡葬改革,推行火葬。家属和亲友在殡仪馆礼堂举行追悼会或告别仪式,骨灰盒送公墓安葬。农村仍多土葬。近年来,丧葬铺张之风在农村和小集镇又起,个别地方丧葬迷信活动现代化,如用录音机放音代替和尚念经,烧化纸扎彩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并大摆丧饭。俗讽“死闹猛”、“死孝敬”。
  第五节 人际礼仪
  亲属称呼
  长辈 父呼阿爸、阿爹,母叫阿姆、姆妈、阿父(昆亭、三山、上阳、梅山)。岳父母称丈人、丈姆、阿爸和姆妈。媳妇称公婆为公公、婆婆,有子女后按其子女称阿(a)爷、阿(a)娘。现时称父母、岳父母、公婆均为阿爸、爸爸和姆妈、妈妈。称曾祖父为太公,曾祖母叫太婆,外祖父母为外公、外婆。称外公的父母为太外公、太外婆。父之兄弟称伯伯、阿叔、阿大(城关)。父之姊妹呼姑妈(mo)、阿姑。母之兄弟称阿(ao)舅、舅舅。母之姊妹称嬷(mo)嬷、姨娘和阿(a)姨。姑妈之夫称姑丈。舅舅之妻称舅姆。在书面或论及亲缘关系时宗亲长辈加一“堂”字,表亲长辈加上“表”字。
  平辈 兄弟称阿哥、阿弟。姊妹呼阿姊、阿姐和阿妹。妻之兄弟称内兄、内弟或阿(a)舅,妻之姊妹为姨嬷、小姨。现在统称哥、弟、姊、妹。叔伯之子女称堂兄弟姊妹,姑妈、舅父、姨妈之子女均呼表兄弟姊妹。
  下辈 父母对其子女,祖父母对其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外孙女,平时口头直呼小名或排行,只在写信或其他必须区分时才按辈份称呼。兄弟子女称侄子、侄女,姊妹子女称外甥、外甥女。姑丈称其妻之侄子、侄女为内侄子、囡。舅母称其夫外甥、外甥女与其夫同。现在对同辈亲友子女统称侄子侄女。
  交往
  招呼 遇熟人招呼,点头微笑。旧时说一句“饭吃过〓”,现在盛行说“你好”、“你早”、“工作忙〓”等。
  相见 亲朋熟人相见或告辞,旧时互相打躬作揖,50年代后改握手。遇尊长、前辈先让对方伸手,才能相握。如戴手套,则先脱下,握手时间越长越紧表示越亲热。
  作客 作客进门,雨天放雨具在门外,主人不请不进卧室,客人众多时一一招呼。主人不请不坐。主人送茶、敬烟时起立相接。旁坐妇女时不抽烟。主人有事时约期再谈,不滞留。
  接客 客人进门,主人起身相迎,敬茶、敬糖果都用双手。客人在场不打骂孩子,不看钟表,避免客人误会“下逐客令”。交谈时目光注视对方,点头响应,不随便打岔或插话,尤忌小孩多嘴。
  问路 先打招呼,尊老年人称伯、叔、公、婆,同辈人呼大哥、大姊,孩子叫小妹妹、小弟弟。五六十年代盛行称“同志”,七十年代称“师傅”、“老师傅”,现仍行。说“请”字后再问路。忌猛喊声“喂”字就直接问路,也忌对姑娘叫嫂嫂。
  指路 乡间对问路人会热心指路,详细告诉路程远近、走法,有些热心人还会亲自或叫下辈带路。近年来,城区有退休工人协助维持交通秩序,他们答复问路十分热心详尽。
  让路 出门行路,先客后主,先长后幼,除非长辈指定带路,不能抢先。窄路相逢,少让老,大让小,男让女,健康人让残疾人。过桥时,轻担让重担,行人让车辆。“文化大革命”时,传统礼俗曾遭破坏,80年代起提倡文明礼貌,在中小学生中推行“十字”礼貌用语,即“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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