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队伍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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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60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队伍设施
分类号: G8
页数: 1
页码: 8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解放前体育师资不足,解放后体育师资数量增加,素质提高,有各类各级体育裁判员55名。体育场地设施在解放前多借用公园或学校操场,解放后建造了灯光球场和溜冰场。体育管理由文教科管理,后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与文教局合署办公,由人武部军管,恢复后设办公室,部分地区建立文体领导小组。
关键词: 镇海县 体育 队伍设施

内容

体育师资 解放前,专职体育教师奇缺,许多学校难以配置专职体育教师。50年代后,体育师资数量有所增加,素质也不断提高。至80年代,全县每周任课8节以上专职体育教师有100人左右,其中大学本科毕业11人,专科毕业16人,中专毕业65人。
  裁判员 全县有各类各级体育裁判员55名。
  体育场地设施 解放前,举办较大体育活动多借用人民公园内空地或镇海中学、辛成中学操场等处。抗日战争前,小港唐爱陆发起建造沙湾体育场。场内置有秋千、天桥、木马、篮球场、排球场等设施。
  1977年在县大会堂前建1500座位室外灯光球场,现改作他用。1985年农民集资在城关大西门路新建标准溜冰场1座,后改作他用。
  体育管理 解放初期,体育工作属文教科管理,1956年文教局配备体育专职干部1名。1963年4月成立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与县文教局合署办公。1969年7月由人武部“军管”。1973年10月恢复县体育运动委员会,设办公室。1980年1月办公室迁至城关金向任弄6号。1980年7月,郭巨、柴桥、大碶、长山、湾塘、骆驼等区和城关镇先后建立文体领导小组,加强对区、乡文体工作领导。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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