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戏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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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56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戏剧
分类号: J892
页数: 2
页码: 757-75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镇海县自清和民国时期开始出现各类戏曲和艺术团体,涵盖越剧、木偶戏、业余艺术团以及农村业余剧团等,他们在各地进行演出和宣传。其中镇海越剧团、大模越剧团等团体在越剧表演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另外,木偶戏在镇海县也有一定的传统和发展。经历了不同时期的变迁,这些戏曲和艺术形式为当地的文化生活增添了丰富多彩的元素。
关键词: 镇海县 戏剧曲艺

内容

清和民国时期,曾有“聚庆丰”、“新聚庆丰”等戏班来县内演出,其曲调系高腔、昆曲、徽调、京调混糅,故呼乱台班。抗战前后,“的笃班”(后称嵊县越剧女子文戏,简称“绍兴戏”)以及“滩簧”班流入。抗战胜利后,县城已有越剧戏班固定演出。
  镇海越剧团 1950年由旧戏班改建,始名大喜歌剧团,旋改大喜剧团,1954年定名镇海越剧团,人员扩至80余人,设编剧、导演、舞台美术、音响、乐队等建制。多次参加华东及省、地、市会演和调演,《卖夏布》获省演出奖,《康王告状》获市第一届戏剧节优秀创作奖、优秀演出奖。较有影响的演员有张定凤、王斐花、张南琴、筱霞芳等。1959年更名为宁波市越剧二团,同年被评为宁波地区“上山下乡”演出先进单位。1963年复名。“文化大革命”期间,改组为“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1978年恢复剧团建制,1980年招收12名小演员,组成小班培训。1983年剧团赴上海大庆剧场演出,获得好评。青年演员方亚芬被上海越剧院选入“红楼剧团”后多次随团赴港、澳演出。根据镇海民间故事创作的大型剧《康王告状》受到戏剧界关注。1985年撤县并市时剧团撤销,人员另作安排。
  大碶越剧团 1980年建立,为民间职业剧团,成员37名。曾排演古装戏十余出,1985年6月自行解散。
  农村业余剧团 1950年“土改”时,各地组建农村业余剧团,配合土改、抗美援朝、合作化等运动,自编自演小节目。1951年底业余剧团普建到村,后并入农村俱乐部。
  1958年冬,大碶、郭巨、城关、骆驼、柴桥等公社建立半农半艺公社文工团,常赴水利工地、工厂、农村宣传演出。1962年解散。
  县业余艺术团 1984年1月组建,设音乐、歌咏、舞蹈、戏曲等队,团员60余人,多次赴工厂、农村、学校、部队演出和辅导。撤县后解散。
  木偶戏 俗称“杖头人案”、“下弄上”、“小戏文”。清末从定海传入,高塘大同村陈伟鑫父子操此业,组成木偶戏组,加入县曲艺协会。木偶头部如茶杯大小,用木杆作手脚,冠戏帽、套彩服以标志人物角色。舞台宽1~2米,三面围以布幔。演出时将木偶上身伸出布幔,牵动木杆作举、舞、打、斗等动作;演毕插于围架上。操纵木偶需3~5人,后场2人,唱腔以京徽曲调为主,配以锣鼓、丝竹等乐器。旧时多演出于祠堂、渔场,解放后进入会堂及书场。剧目有《火焰山》、《三盗芭蕉扇》、《三打白骨精》、《珍珠塔》、《狸猫换太子》、《宝莲灯》等。另有一类小型木偶戏,舞台不足1米,仅由1人用手指套木偶演唱,脚踩锣鼓,多为灾病者演还愿戏。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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