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粮油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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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42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粮油购销
分类号: F717.5
页数: 4
页码: 579-5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镇海县粮油购销的情况。其中包括粮食、油脂、饲料供应等。
关键词: 镇海县 商业 粮油购销

内容

第一节 粮食
  解放前,镇海为缺粮县,1933年产需差额10095吨。1949年解放时,预征公粮大米3701.5吨(折原粮5462吨)、麦类69吨(折原粮63吨)、稻谷3994.5吨、柴草7340吨(折原粮611.7吨),共计预征原粮10130.7吨,1950年预征派购原粮17530吨。1950~1952年粮食由中国粮食公司镇海分销处经营,1952年收购原粮27830吨。
  1953年11月公粮征收与粮食统购统销结合进行。是年征购原粮36440吨,统销原粮共计17210吨。1955~1957年实行“定产、定购、定销”政策。1955年全县定产原粮113190吨,定购、定征原粮51545吨。1958年实行粮食大包干,宣布五年不变。全县确定年包干征购任务52760吨,是年实际征购51640吨。1960年后,粮食连续三年减产,1960~1962年年均征购粮减至43590吨。1965年起粮食征购实行“一定三年不变”,超购粮食加价奖励,执行至1970年。确定全年征购任务为46775吨,实际征购52780吨。1971~1978年实行“一定五年不变”,超购继续加价奖励,确定全年征购任务50375吨。1979年对棉区实行粮棉“五定一奖”政策,减购粮食545吨,增销2120吨;山区与半山区减购粮食1500吨,增销570吨,同时在番薯产区减购粮食350吨,增销125吨;对负担过重稻区减购粮食595吨,增销5吨。全县合计减购粮食2990吨,增销2820吨。1982年实行购销调“一定三年”包干政策,当年省下达给县大包干征购任务60180吨。1985年取消粮食统购统销,改为合同定购。定购品种为稻谷、小麦、玉米3种。其他品种采取协商定价的购销“双轨制”。全县签订定购合同粮49730吨。是年收购粮食56820吨。
  1953~1985年,共征购粮食1806430吨,年平均54740.3吨。县内经销粮食1004200吨,年平均30430.3吨;购销顺差802230吨,年平均24310吨,达到自给有余,其中1984年粮食大丰收,是年征购超倍完成。
  第二节 油脂
  镇海曾是缺油县。1932年全县产油菜籽108.64万斤,占需求量77%,城镇居民食油全赖胶东输入。解放初,食油由供销社经营,1953年11月实行食油统购统销,1956年起归粮食部门经销。1956、1957年确定每亩棉籽留种分别为20、25斤,其余统购。统购每百斤棉籽,返回投售者棉籽饼30斤。油菜籽采取按产量60%比例收购办法。1961~1963年油菜籽连续减产,收购量下降。1962年贯彻食油包干政策和“全购留油”办法,统购食油百市斤,返油15斤、菜饼5斤;超售百斤菜籽,换食油32斤,返饼45斤。1963~1964年油菜籽统购包干任务为年169.2吨,实行“全购退饼不退油”,统购每百斤菜籽还饼52斤。1979年以皮棉交售任务数折算棉籽为基数,每亩留种30斤,基数内交售百市斤退油1斤、饼54斤。1981年油菜籽收购计划为5500吨。1984年采取收购棉籽百斤,退油3.5斤、棉籽饼54斤办法。
  1954年城关居民月人均定量0.25斤,凭票供应。农村凭村乡证明,一次限购0.25~0.5斤,售完为止;1956年11月发购油证,凭证限量供应。城关、柴桥居民人均限购0.5斤,其他地区0.4斤。1957年8月起实行凭票供应,月人均0.3斤。1958年定量调整为0.4斤。4月25日起改凭证不限量供应。1961年油菜籽产量下降,城关居民定量改为0.2斤,农村居民0.1斤。1964年6月,对小集镇居民定量增至0.2斤;12月起全县居民定量一律为0.3斤。1965
  年10月为0.4斤,并在国庆、春节每人各增0.5斤。1967年节日油降为每人0.2斤。1977年4月起,居民定量降为0.2斤,行业用油减半供应,其他用油停止供应。1978年居民定量先是0.3斤,后为0.4斤,直至1985年未变。
  1954~1985年共收购食油30613.25吨,年平均956.7吨;共销售食油27722.45吨,年平均866.3吨,历年购销顺差2890.8吨。
  第三节 饲料供应
  1953年实行粮油统购统销,加强饲料生产供应和管理o'1955年实行粮食“三定”,确定留料政策,肉猪每头留饲料粮100斤。1976年7月集体饲养蛋鸭每只留饲料粮40斤,但需投售蛋20斤。:1985年取消留料政策。1962年,根据入库征购粮数,每百斤稻谷返糠6斤,其中米糠30%。1967年每百斤稻谷返“五•五”统糠(含大糠粉50%)6斤,由粮食部门发饲料票到户。1979年改为按农户投售稻谷或生猪头数结算到
  户.1983年取消返糠政策,国家饲料主要供应农村畜禽饲养专业户。1960年10月国家收购肉猪每头奖励饲料粮20斤。1963年规定,公牛交配、母牛产犊及公猪、母猪均奖售饲料粮,但标准多次变动。1982年收购百斤淡水鱼奖售饲料粮20斤。1983年采取蛋、料挂钩,收购百斤鲜蛋补助饲料粮2斤。同年取消各项奖售补助饲料粮办法。
  全县1957、1966、1971、1983、1985各年精饲料供应分别为720吨、1790吨、2080吨、3940吨、4175吨、3580吨。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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