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集体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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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42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集体商业
分类号: F721.4
页数: 1
页码: 5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6年,小商贩组成合作小组,营业额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1.6%。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合作小组与商店并入人民公社供销部。1978年后,国家放宽政策,新办集体商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1984年体制改革后,合作商店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至1985年,全县有合作商店174家,从业人员2077名,营业额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4%。
关键词: 镇海县 商业体制 集体商业

内容

1956年全县小商贩组成合作小组389个,从业人员3090名;同年营业额1125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1.6%。
  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合作小组与商店分别并入人民公社供销部。1961~1962年10月,从国营商店和供销社陆续退出小商贩2212人,重组合作商店178个,合作小组278个。“文化大革命”期间,合作小组(商店)经营受到种种限制。1972年大部分下伸合作商店由区供销社接收改为生产大队代购代销店。1978年共有代销店292个,从业人员441名,资金25、万元,代销金额705万元。
  1978年后,国家放宽对集体商业政策。1980~1981年,新办集体商业109个,安置待业青年865人,营业额691万元,实现利润45万元。1982年全县合作商店实行各种形式经营承包责任制。
  1984年体制改革,合作商店贯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的政策。至1985年,全县有纯商业合作商店117家,从业人员1318名,流动资金214万元,年销售总额3600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4%,实现利润35.4万元。饮食服务合作商店57家,从业人员719名,流动资金42万元,营业额306万元,实现利润11.4万元。供销社农村双代店237家,从业人员353名,资金24.83万元,代购代销额487万元。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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