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编 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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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417
颗粒名称: 第十八编 商业
分类号: F727.55
页数: 31
页码: 567-59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镇海县商业的情况。其中包括私营商业及其改造、体制、粮油购销、生产资料购销、土特产收购、副食品购销、饮食服务业、对外贸易等。
关键词: 镇海县 商业

内容

镇海历来商业较为发达。宋淳化与清康熙年间曾置两浙市舶司与浙海关分关于此。1927~1937年抗战前,为民国时期县内商业全盛年代。抗日战争初期,县城、澥浦、新碶、穿山等港口集镇商业亦有过短期繁荣。后因日军两次侵陷,县内商业衰落;战后一度复苏,但终因国民党政府发动内战,物价飞涨,私营商业陷入困境。
  建国初期为稳定物价,安定人民生活,实施粮食征购、酒类专卖、卷烟包销、组织日用工业品下乡等一系列措施。在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粮、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其他农副产品分类实行统一收购、派购、订购、预购和自由购销等政策,控制货源,平衡供需。1956年,通过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引导小商贩走合作化道路,形成以国营商业为主导、集体商业为辅助、个体商业与集市贸易为补充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
  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商品流通从多渠道改变为国营商业独家经营,商业网点撤并减少,人员下放,商业工作难以正常展开,加以60年代初期粮、油、棉连续三年减产,1961年列入计划收购农副产品有131种,凭券供应商品多至178种。同年7月,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至1963年,凭票供应商品减至14种,商业有所恢复和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工作遭受干扰,商业行政管理工作陷于瘫痪,农村供销社实行贫下中农管理,集市贸易受严格控制,多渠道再次变成单渠道。为推行“大众化”和“革命化”,取消传统特色服务内容。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通过调整改革,取消统购统销与派购政策,实行合同订购和市场自由购销相结合,增强国营、集体商业活力;同时,发展个体商业与集市贸易,扩大商品流通。1985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9030万元,比1952年、1966年、1976年分别增长19.2倍、5.1倍、2.7倍。
  第一章 私营商业及其改造
  第一节 民国时期商业
  明清以来,镇海商业已有一定规模。民国初,以县城与柴桥最盛,澥浦、骆驼、大碶次之,范市、龙头场、团桥、庄市、贵驷、沙河、万嘉桥、小港、新碶、霞浦、郭巨等集镇亦称兴旺。农副产品交易盛行集市制,全县有固定集市60个。
  由于港口货船进出较频,报关行、代理行随之兴起。1932年(国民21年)有报关行9家,代理行135家,其中米行5家、木行25家、柴炭行21家、山货行14家、猪鸡鸭行10家、砖瓦行20家、茶叶行19家、杂货行7家、八鲜(蔬菜)行14家。是年《浙江建设统计》载:县输入最多商品有竹木50万元,柴炭30万元,棉布20万元,大豆30万元,大米50万元,煤油30万元;输出商品最多的有棉花70万元,水产品40万元,水果10万元,茶叶3万元。
  1936年,全县有商行2062家,其中座商1061家,从业人员3809名,资本145.87万元,余为摊贩。县城有商行428家,从业人员1375人。柴桥镇有商行230家,俗称“九间头”、“十三行”,为农副产品交易场所。
  渔商业历史悠久。1938年,全县有渔行43家,其中澥浦11家、县城9家、新碶10家、穿山3家、柴桥10家,职工422人。总资本45万元,年总营业额357.5万元。当时,除经销县内渔民渔获物外,舟山渔民捕获之水产品亦多投售镇海各港,同时又将大量农副产品运回舟山出售。
  1937年七七事变后,南京、上海、杭州相继沦陷,上海与内地交通受阻,镇海一度成为重要中转港口。甬江口外常泊大小客、货轮20~30艘,通过驳船进口大量军用物资、工业原料、药品和日用生活品;出口猪鬃、桐油、茶叶、棉花等。再由代理商行转销内地。多时日进口量达1万吨以上,出口5000吨以上。至1941年4月,镇海、宁波相继沦陷,中转业务被迫停歇。是时县城武宁镇又被日本军焚毁,城内商店仅存340家,比战前减少21%。柴桥镇遭日机轰炸,至1941年沦陷时仅存商店149家,比战前减少三分之一。
  1941年镇海沦陷后日军控制甬江,澥浦和新碶取代宁波港成为海运要口。澥浦镇设有各种商行40余家,辽、冀、鲁诸省之生油、红枣、胡桃、粉干及上海产日用品运集澥浦,然后转销宁波等地,畸形繁荣达4年。
  抗战胜利后,私营商业一度出现生机,未几国民党政府发动内战,物价暴涨,捐税苛重,私商不堪重压,致商业萎缩。1948年,全县私商(包括摊贩)1922户,其中县城275家。从业人员749名,柴桥镇209家,从业人员606名,大部分商店处于半停业状态。
  1936年,叶谋兴等人发起成立镇海有限责任农产品(蔬菜)运销合作社。当年全县发展运销合作社4个,社员203人,股金1258元。1939年9月,新碶镇顾荆庸在共产党员帮助下组织第六区农业信用生产合作联社。1940年春荒时,贷款购粮平粜,组织生产自救。同年9月,柴桥镇抗日妇女分会发动妇女筹资400余元,成立柴桥镇妇女合作商店。1943年5月,汪伪政权亦办起合作支社16个,强行收购农产品,销售日用品;抗战胜利时,资财由国民党政府接收。1946年,先后成立镇海城区机关团体员工消费合作社、小港镇盐民产销消费合作社、中国合作事业协会镇海支会与大浃江渔业生产运销合作社。1947年6月,由县农会为主体成立镇海合作社联社,并在柴桥设土产推销处。至1948年,有股金1130万元,专营社15个,其中棉花生产运销合作社13个,渔业生产运销合作社1个,城区信用合作社1个,社员3130人,股金17586万元。乡镇社11个,社员671人,股金4503万元,保社68个,社员3008人,股金2825万元。至解放前夕,全县有各类合作社95个,社员6809人,股金26004万元,解放时全部解体。
  历史名店
  元记官酱园 位于县城大道头。道光三十年(1850)创建,资金钱4000贯,在宁波、庄桥、费市、洪塘、姜山、庄市和县城西门设分店9处,从业人员150名。其“贡方乳腐”出口香港和南洋群岛,内销“元记抽油”闻名远近。1940年宁波甬号分店被日机炸毁,次年镇海失陷,费市、庄桥分店被迫关闭。抗战胜利后通货膨胀,分店相继倒闭。解放前夕仅存镇海总店,从业人员16名。
  大生堂药店 位于县城半街。光绪元年(1875)创建,从业人员30余名。自行选料加工丸、散、膏、丹、胶、药酒300余种。1940年遭日机炸毁仓库10间。至抗战胜利,财产损失近半。解放前夕,从业人员10余名。
  馀三绸布店 位于县城南街。创于清光绪年间,从业人员10余名。经营特点为放摺赊销,送货上门,但货价高于同业10%左右。抗战期间关闭。
  大章布店 位于县城南街。1926年开业,从业人员10余名。现款交易,销价低于同业。抗战期间被炸毁关闭。
  三阳泰南货店 位于县城横街头。宣统二年(1910)创建,从业人员10余名。专营零售,商品种类较全。抗战期间为日军焚毁。
  镇生泰百货店 位于县城南街。民国初年开业,从业人员10余名。原以零售为主,后专营百货、食糖、煤油批发业务。抗战期间关闭。
  华章百货店 位于县城半街。1925年开业,从业人员6名。兼营租赁结婚礼服,后增设皮鞋作坊。抗战时营业一落千丈,由店员集资盘下,维持职工生计。
  日茂蜡烛店 位于县城南街。光绪四年(1878)开业,前店后场,从业人员7名。
  老文兴丝线店 位于县城米行街。从业人员16名,兼营百货。抗战时关闭。
  养正堂药店 位于柴桥大街。道光七年(1827)开业,从业人员16名。自制养正眼药水,享有盛名。1956年公私合营时改为柴桥药店。
  第二节 调整与改造
  商业调整 解放初,国民党飞机轰炸,物价波动,私商经营受挫。1950年3月后物价渐趋稳定,但群众购买力低,商品供过于求,不少私商营业额下降,有的难以维持。是年,政府调整商品批零和地区差价,并在税收政策上适当予以照顾。1951年4~8月全县进行私资重估和工商登记,核准座商1648户,从业人员256名,资本额93.7万元;行商149户,资本额1.73万元。1952年1~8月私商营业额70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0%,不少私商经营仍有困难。以后,政府采取银行贷款、减轻税负、组织初级市场商品交流会、适当扩大日用工业品批发零售差价、减少供销社经营品种等措施,鼓励私商经营积极性。1953年私商营业额942.9万元,比上年增加19.4%。
  改造粮油棉布商 1953年9月全县有粮商47户,从业人员51名,其中粮行9家,粮店14家,粮摊20户,粮贩4户。11月粮油实行统购统销政策,所有私营粮商停止营业,国家按原价收购存粮,并安排人员工作。1954年初,城关、柴桥粮食代销店相继成立。1955年2~8月分别安置14户粮商14人至城关、柴桥、大碶、骆驼、庄市等粮食代销店工作,其余28户31人转其他商业或农业、手工业,其中吸收为国营粮食企业职工4人。全县53户(从业人员152人)私营食油零售商店全部改造为食油经销店。
  1954年全县有私营棉布商店62户,从业人员114名,资本7.1万余元。同年8月县、区成立商改办公室及商改领导小组。根据逐步改造方针,采取以经销为主的改造形式。62户私营棉布商店改造为经销店48户,转其他商业6户,转农业4户,转手工业1户,闭歇3户。棉布商改造后,月人均营业额826元,比改造前增2倍。
  全行业改造 据1955年8月商业普查,全县有私商3111户,其中座商827户、行商68户、摊贩2216户,从业人员3609人,其中职工182人;资本额77.38万元,其中座商69.8万元,行商0.72万元,摊贩6.86万元。尚有未经工商登记零售商426户,从业人员426人,资本1万元。私商中雇佣职工多者至17人。有40名资方人员资金在0.2~1.8万元。
  1955年全县烟酒百货、南北货等行业私商改造为经销或代销店,其营业额388.4万元,比上年增加1倍。1956年1月,全国大中城市私商相继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3月12日全县私商积极向政府申请公私合营。经批准公私合营商店38个,从业人员240名,核定私方资金共26.3万元,规定资金定息为年息五厘。人事安排上贯彻“量才录用,适当照顾”原则,安排资方人员14名。对小商贩改造形式以组织合作小组为主,全县共组织合作小组389个,从业人员3090名;合作商店37个,从业人员316名;另有个体户63户,从业人员82名。小商贩代表12人担任国营商业和供销社领导职务,同年私商改造后营业额1125万元,比上年增加21%。
  第二章 体制
  第一节 国营商业
  商品经营 新中国建立初期国营商业采取高度集中,统一管理体制。1949年9月后,中国花纱布公司宁波分公司先后设范市、柴桥、梅山等棉花收购处。1951年3月中国百货公司宁波分公司设柴桥经营组。9月县专卖事业分处成立。次年6月设百货公司镇海经营组。8月全县棉花委托县供销社代购,原有3个棉花收购处由县供销社接管。1953年调整商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先后撤销百货公司镇海和柴桥经营组。1955年7月县专卖事业分处改称中国专卖公司镇海县公司。1956年7月设百货、纺织品、贸易、食品、专卖5个县公司,并在骆驼、庄市、大碶、柴桥、郭巨等地设立3个百货和5个专卖批发商店、5个食品购销站。1957年5月纺织品和贸易两公司并入县百货公司;7月设中国百货公司柴桥商店。1958年5月实行“政企合一”体制,乡镇国营企业分别并入区供销社。同时国营专业公司与供销社采购批发站合并,改组为食品、生活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采购等经营部。
  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时,各区供销社、公私合营商店、合作商店(小组)、个体小贩分别组成镇海、骆驼、庄市、长山、大碶、柴桥、三山、郭巨8个人民公社供销部,实行“人员和资产下放,政策、计划、流动资金统一管理,财政包干”,多渠道商品流通体制遂改为国营商业独家经营体制;县城商业网点由原来420个减至68个。1961年6月《商业四十条》下达,10月撤销各人民公社供销部,在城关和柴桥增设国营百货、工业器材、食品、饮食服务等商店。
  1963年2月重建县百货、食品、水产供销3个公司和饮食服务总店,在柴桥设军需物资供应站。8月县食品商店改称烟糖酒商店,11月重建县食品公司。1965年7月县百货、糖烟酒公司与县医药商店合并称县综合贸易公司。“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属公司机构屡有更迭。1979年2月县副食品公司改称县糖业烟酒公司。1984年7月,扩大各企业经营自主权、劳动人事权和财务权,改革批发体制,按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12月成立工业品贸易中心。1985年计划分配商品由1980年146种减至21种。是年对利润在8万元以下小型国营零售企业与饮食服务业,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的“改”和“租”的体制改革。至1985年,全县国营商业有百货、五交化、食品、烟糖酒、煤炭、石油、医药、城北商业、饮食服务等8个县公司与工业品贸易中心,共有职工1423名,年销售总额13737万元,实现利润468.1万元。
  粮油购销 1950年7月,建立中央公粮镇海县分库,下设6个区级粮库。1951年4月成立中粮公司镇海办事处,主营粮食收购、批发、销售业务。1952年全县有粮食购销点54处。次年7月,中粮公司镇海办事处撤销并入粮食局。1954年2月区粮库改建为7个区粮管所。1956年7月设粮食采储、供应、种子、饲料、油脂5个县支公司。12月撤销除油脂外其他4个支公司。1963年重建县粮食局,设城关、骆驼、柴桥等6个区粮管所。7月开始按经济区域组织商品粮合理流通。“文化大革命”期间,粮食经营管理机构多次撤并调整。1979年12月成立县饲料公司和粮油信托贸易公司,1984年改称粮油议购议销公司。1985年取消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实行合同定购。同年县粮食议购议销公司改称粮食贸易公司,是年共有粮油购销站36个,干部职工1166名,年销售总额4986万元,净亏9.8万元。
  物资供应 1953年起,全县所需钢材、水泥、木材、农机具、机电产品等重要物资,由工商科和计委统一分配,委托县供销社代营,使计划供应与市场交易相结合,有调拨价格和市场价格之差别。1957年取消市场供应,主要物资概由国家计划分配。
  1963年3月成立县物资综合公司,7月成立县木材公司,8月建县农机公司。
  1967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业务长期得不到发展,物资管理机构亦几经变动。1971年后,物资部门组织计划外货源,以补充计划分配不足。1973年8月成立县生产资料服务公司,1979年4月改称县物资贸易公司。9月撤销县物资综合公司,分别建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建3个县公司。在经营体制上,逐步使计划分配型转向开放经营型,单一流通渠道转向多渠道流通,行政型转向服务型,单轨制价格转向双轨制。1979年9月成立柴桥、骆驼两个物资供应站,1981年1月又建大碶、白峰2个物资供应站。1983年8月县物资贸易公司仍改为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次年9月,柴桥、大碶、骆驼3个物资供应站改称物资供应公司,白峰站改为供应点。10月成立县物资总公司。1985年5月成立县物资开发公司。
  1985年县物资部门有干部职工271人,销售总额4901万元,实现利润166.91万元。
  第二节 供销合作社
  县社 1950年2月建立县供销商店,4月改组为县供销合作总社,在龙山、柴桥、大碶、庄市设供销站,小港设供应组,以供应大米、肥料为主,兼营代购稻谷、茶叶、棉花。1956年2月至1957年2月,棉花、茶叶等主要农副产品划归县采购站经营。1958年10月并入宁波市,1963年重建县供销社。至1985年,共有职工(含基层社)4259人,社员股金278万元,年销售总额23432万元,实现利润603万元。
  基层社 1950年5月后,城关、临江、庄市、万嘉等乡镇始建合作社,到1952年底,共建基层社30个,社员61718人,股金7.7万余兀。
  1954年11月除城关消费合作社与昆亭供销社外,其余改建为骆驼、庄市、长山、大碶、柴桥、郭巨6个区社,下属专业商店49个,棉花收购站3个,分站48个;共有干部、职工540人,社员59335人,社员股金10.8万余元,年销售额979.6万元,占全县商品零售总额49.3%。
  1958年10月所有基层社分别改建成8个人民公社供销部,成为国营商业基层单位。1961年9月撤销人民公社供销部,恢复31个基层社。1962年6月基层社改建成5个区社和三山供销社。次年5月撤销镇海区社,新建湾塘区社,7月重建庄市供销社。1983年3月改建大榭分社为大榭供销社。9个基层供销社经体制改革恢复群众性、民主性和灵活性,增股金124万元,增社员2160人。同时县社对各公司和基层社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基数承包,超利分成”。
  第三节 集体商业
  1956年全县小商贩组成合作小组389个,从业人员3090名;同年营业额1125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1.6%。
  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合作小组与商店分别并入人民公社供销部。1961~1962年10月,从国营商店和供销社陆续退出小商贩2212人,重组合作商店178个,合作小组278个。“文化大革命”期间,合作小组(商店)经营受到种种限制。1972年大部分下伸合作商店由区供销社接收改为生产大队代购代销店。1978年共有代销店292个,从业人员441名,资金25、万元,代销金额705万元。
  1978年后,国家放宽对集体商业政策。1980~1981年,新办集体商业109个,安置待业青年865人,营业额691万元,实现利润45万元。1982年全县合作商店实行各种形式经营承包责任制。
  1984年体制改革,合作商店贯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的政策。至1985年,全县有纯商业合作商店117家,从业人员1318名,流动资金214万元,年销售总额3600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4%,实现利润35.4万元。饮食服务合作商店57家,从业人员719名,流动资金42万元,营业额306万元,实现利润11.4万元。供销社农村双代店237家,从业人员353名,资金24.83万元,代购代销额487万元。
  第四节 个体商业
  1956年私营商业改造后,全县尚有个体商贩63户,从业人员82名。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个体商贩直接过渡到人民公社供销部,其经营业务受到限制。1978年全县个体商贩仅182家,资金1.66万元。1978年以后,个体商业渐有发展。1982年全县个体商贩682家,从业人员691名,资金6.7万元,营业额107.5万元,占全县商品零售总额0.7%。1984年个体经济迅速发展。是年个体商贩计6802家,从业人员9941名,其中城镇个体户1289家,从业人员1721名;农村个体户5513家,从业人员8220名。共计资金943万元,营业额1806万元。至1985年,个体工商户8930家,从业人员共13351名,资金1551万元,营业零售额1266.9万元。
  第五节 贸易市场
  农贸市场 解放初,全县有集市60处。1953年1月各地先后召开初级市场物资交流会。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后,集市贸易关闭,影响正常农副产品交易。1961年根据省有关规定,集市贸易逐步恢复。“文化大革命”时“割资本主义尾巴”,不少集市濒临闭歇。
  1978年后,农村集市贸易开始活跃,1979年上市品种由原来50种增至135种,上市量计1102万公斤,成交额321万元。1983年全县农贸市场28个,上市量3582万公斤,成交额计2573万元。1985年共有农贸市场48处,大多由露天市场改为棚屋市场,并为每日集市。据城关、骆驼、庄市、大碶、柴桥5大集镇统计,上市量5615万公斤,成交额5594万元。
  1954年在柴桥、骆驼建立牲畜交易市场,1956年耕牛交易量353头。80年代起因耕牛减少而消失。
  粮油市场 1953年11月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次年6月,全县成立21个国家粮食市场,允许农民完成征购任务后,余粮进入国家粮食市场交易。10月整顿粮食市场,由7个中心市场带动9个交易网点。是年粮食市场上市量共计1238.65吨,成交量1175.4吨。1956年又设河头、贵驷、小港、新碶、霞浦、郭巨6个流动粮食市场,同年上市量为1121.75吨,成交量为1111.3吨。1957年8月接省粮食厅通知,关闭所有粮食市场。1963年8月全县重建粮油交易市场10个,至1964年1月底,成交量1027.1吨,11月复关闭。12月底,全县再度恢复国家粮油交易所10个。1965年成交粮食2352.25吨,油脂75吨,国家议价收购粮油293.9吨。“文化大革命”期间,粮油市场曾一度关闭。1973年秋,又短期恢复城关、骆驼、小港、大碶、柴桥、郭巨等6个粮食交易市场。1979年在城关、骆驼、大碶、柴桥4集镇恢复粮食交易所,1980年改称粮油市场,常年开放,仅在国家粮油征购期间暂停营业。1983年全县粮油市场成交大米210吨,油料94吨。
  第三章 粮油购销
  第一节 粮食
  解放前,镇海为缺粮县,1933年产需差额10095吨。1949年解放时,预征公粮大米3701.5吨(折原粮5462吨)、麦类69吨(折原粮63吨)、稻谷3994.5吨、柴草7340吨(折原粮611.7吨),共计预征原粮10130.7吨,1950年预征派购原粮17530吨。1950~1952年粮食由中国粮食公司镇海分销处经营,1952年收购原粮27830吨。
  1953年11月公粮征收与粮食统购统销结合进行。是年征购原粮36440吨,统销原粮共计17210吨。1955~1957年实行“定产、定购、定销”政策。1955年全县定产原粮113190吨,定购、定征原粮51545吨。1958年实行粮食大包干,宣布五年不变。全县确定年包干征购任务52760吨,是年实际征购51640吨。1960年后,粮食连续三年减产,1960~1962年年均征购粮减至43590吨。1965年起粮食征购实行“一定三年不变”,超购粮食加价奖励,执行至1970年。确定全年征购任务为46775吨,实际征购52780吨。1971~1978年实行“一定五年不变”,超购继续加价奖励,确定全年征购任务50375吨。1979年对棉区实行粮棉“五定一奖”政策,减购粮食545吨,增销2120吨;山区与半山区减购粮食1500吨,增销570吨,同时在番薯产区减购粮食350吨,增销125吨;对负担过重稻区减购粮食595吨,增销5吨。全县合计减购粮食2990吨,增销2820吨。1982年实行购销调“一定三年”包干政策,当年省下达给县大包干征购任务60180吨。1985年取消粮食统购统销,改为合同定购。定购品种为稻谷、小麦、玉米3种。其他品种采取协商定价的购销“双轨制”。全县签订定购合同粮49730吨。是年收购粮食56820吨。
  1953~1985年,共征购粮食1806430吨,年平均54740.3吨。县内经销粮食1004200吨,年平均30430.3吨;购销顺差802230吨,年平均24310吨,达到自给有余,其中1984年粮食大丰收,是年征购超倍完成。
  第二节 油脂
  镇海曾是缺油县。1932年全县产油菜籽108.64万斤,占需求量77%,城镇居民食油全赖胶东输入。解放初,食油由供销社经营,1953年11月实行食油统购统销,1956年起归粮食部门经销。1956、1957年确定每亩棉籽留种分别为20、25斤,其余统购。统购每百斤棉籽,返回投售者棉籽饼30斤。油菜籽采取按产量60%比例收购办法。1961~1963年油菜籽连续减产,收购量下降。1962年贯彻食油包干政策和“全购留油”办法,统购食油百市斤,返油15斤、菜饼5斤;超售百斤菜籽,换食油32斤,返饼45斤。1963~1964年油菜籽统购包干任务为年169.2吨,实行“全购退饼不退油”,统购每百斤菜籽还饼52斤。1979年以皮棉交售任务数折算棉籽为基数,每亩留种30斤,基数内交售百市斤退油1斤、饼54斤。1981年油菜籽收购计划为5500吨。1984年采取收购棉籽百斤,退油3.5斤、棉籽饼54斤办法。
  1954年城关居民月人均定量0.25斤,凭票供应。农村凭村乡证明,一次限购0.25~0.5斤,售完为止;1956年11月发购油证,凭证限量供应。城关、柴桥居民人均限购0.5斤,其他地区0.4斤。1957年8月起实行凭票供应,月人均0.3斤。1958年定量调整为0.4斤。4月25日起改凭证不限量供应。1961年油菜籽产量下降,城关居民定量改为0.2斤,农村居民0.1斤。1964年6月,对小集镇居民定量增至0.2斤;12月起全县居民定量一律为0.3斤。1965
  年10月为0.4斤,并在国庆、春节每人各增0.5斤。1967年节日油降为每人0.2斤。1977年4月起,居民定量降为0.2斤,行业用油减半供应,其他用油停止供应。1978年居民定量先是0.3斤,后为0.4斤,直至1985年未变。
  1954~1985年共收购食油30613.25吨,年平均956.7吨;共销售食油27722.45吨,年平均866.3吨,历年购销顺差2890.8吨。
  第三节 饲料供应
  1953年实行粮油统购统销,加强饲料生产供应和管理o'1955年实行粮食“三定”,确定留料政策,肉猪每头留饲料粮100斤。1976年7月集体饲养蛋鸭每只留饲料粮40斤,但需投售蛋20斤。:1985年取消留料政策。1962年,根据入库征购粮数,每百斤稻谷返糠6斤,其中米糠30%。1967年每百斤稻谷返“五•五”统糠(含大糠粉50%)6斤,由粮食部门发饲料票到户。1979年改为按农户投售稻谷或生猪头数结算到
  户.1983年取消返糠政策,国家饲料主要供应农村畜禽饲养专业户。1960年10月国家收购肉猪每头奖励饲料粮20斤。1963年规定,公牛交配、母牛产犊及公猪、母猪均奖售饲料粮,但标准多次变动。1982年收购百斤淡水鱼奖售饲料粮20斤。1983年采取蛋、料挂钩,收购百斤鲜蛋补助饲料粮2斤。同年取消各项奖售补助饲料粮办法。
  全县1957、1966、1971、1983、1985各年精饲料供应分别为720吨、1790吨、2080吨、3940吨、4175吨、3580吨。
  第四章 生产资料购销
  第一节 农业生产资料
  肥料 解放前商品杂肥石灰、饼肥、明矶、鱼杂肥、牛骨粉等由私商经营。建国初供销社饼肥供应量为:1950年200吨,1952年1080吨,1953年1651.1吨。1955年后,供应量逐年减少。明矶供应量为:1954年20吨,1964年由五交化公司供应5吨、1976年29吨、1985年35吨。渔杂肥供应量1956年310吨、1965年增至1200吨,1978年后逐年减少以至停止。牛骨粉解放后由山东调入年约670吨左右,1973年起逐年减少,1979年供应193吨,后中止。
  化肥由省公司统一平衡,计划分配,不足由县公司计划外釆购或相互调剂。供应方法,硫酸铉在50年代初釆取赊销、贷销形式,1954年按粮棉种植面积分配。1961年起部分化肥作棉、麻、茶、茧、生猪等主要农副产品收购奖售。1979年后施行以粮换肥。1983年起粮食定购奖售化肥逐年增加,生猪等奖售化肥取消。1979〜1985年化肥年均供应量达42922吨。
  农药械 50年代初,供销社供应石灰、硫磺防治棉花病虫之用。1954年供应二二三乳剂、六六六药粉、硫酸铜等农药74吨。60年代增加供应“1605”、“1059”等农药品种。80年代推广叶蝉散、甲铉磷等高效低毒农药。1983年供销社始建配药站,至1984年共建295个。1985年供应农药512吨。
  1955年供应单管喷雾器1388架、1966年2266架。70年代,贵驷农械厂生产供应14一16型喷雾器年平均3230架。1985年供应4680架。
  农具机械 解放后小农具由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集中釆购,分配供应,亏损由县公司负担。1980年起采取保本供应。木制农具重点供应水车、木犁配件。铁器农具主要经营犁键、犁碗、铜刨片、耙、锄、镰等。60年代起,供应塑料雨衣和苗绳,以代替棕衣和棕苗绳o竹制农具主要供应土箕、谷夢、竹簟等。
  1956年供应双轮双牌犁557架,1960年推销插秧机约4400台,因实效差,于1961年全部作价退回,计149万元。60年代供应“五一”改良犁和双人脚踏打稻机,至1983年共供应打稻机7297台。
  提水工具,1955~1957年供应柴油机102台和配套水泵060年代起,电动机逐步取代柴油机抽水。至1983年共供应农用电动机8292台、水泵4959台。60年代开始供应拖拉机。70年代手扶拖拉机供应量剧增,大都配有旋耕机和双牌犁。至1985年共供应手扶拖拉机3236台,四轮拖拉机605台。
  50年代起供应农副产品加工机具。至1985年,共供应饲料粉碎机506台、碾粉机695台、碾米机534台、制茶机662台、榨油机69台。
  农业机械 原由供销社供应,1963年以后改由国营物资部门供应。
  农用薄膜 1964年起供应农用尼龙薄膜覆盖育秧和番薯、蔬菜、水果等作物育苗与越冬。1970年供应117吨、1980年147吨、1984年281吨、1985年178吨。
  第二节 工业生产资料
  金属材料 1936年全县有铜、铁、锡商店30家。解放后,金属材料均经县计委部门按计划分配,由物资部门负责供应。手工业所需金属材料,早期多由供销社回收废旧金属安排供应。70年代中期起供应量渐增。1978年后,贯彻“计划分配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方针,供应量仍逐年增加。1972~1985年供应金属材料49819吨,其中农用占29.36%,工业、基本建设、市场小商品等占70.64%。
  机电设备 解放初,县供销社经营少量电器仪表、机械轴承等商品,私营商店经营交电零配件。1956年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由国营商业与供销社经营机电商品。1963年,根据供应渠道,部管100种二类机电商品有35种交叉经营,凡部队、中央、省市直属全民企业和农村排灌机埠所需物资由县物资综合公司按计划供应,其余由国营商业和供销社供应。1979年9月机电设备采取计划分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经营方针,销售额逐年上升。
  化工原料 1955年前有私营化工原料商店2家。1956年后由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经营。1964年2月82种统配化工商品实行计划供应,其余纯碱等6种产品根据市场需要由国营商业和供销社供应。
  第三节 建筑材料
  1955年前全县有私营建筑材料商店23家,从业人员26人。1956年后主要由国营商业与供销社经营。
  水泥 解放后属统配物资,由外地调入。1977年11月镇海水泥厂投产,产品由县计委统一分配。1978年后允许水泥进入市场,实行多渠道供应。1963~1978年年均供应4046吨。1973~1985年共供应117576吨,其中1979~1985年供应水泥86507吨,年均供应12358吨。
  砖瓦 1936年时有私营砖窑厂23家。解放后逐渐转为砖瓦手工业生产社(组),其中穿山砖瓦厂转为地方国营。1956年8月后部分产品列入计划分配。1963年改由县物资综合公司经营。1965年全县有砖瓦厂71家,当年销售砖444.81万块,平瓦44.5万张。1976年供应重点建设项目红砖2335万块,红平瓦30.9万张。至1985年产销基本平衡。
  玻璃 60~70年代,年均供应3640标准箱。 1980~1985年广开进货门路,共计供应61675标准箱,年均供应10280标准箱,其中1985年供应18945标准箱,供需矛盾逐年缓和。
  木材 1933年全县有木行26家。解放前夕仅存城关新建昌、大成、新碶建康、柴桥同康4家;另有兼营石灰瓦砖山货行16家,但规模小。解放后木材列入国家计划物资,至1957年,供销社共供应木材2625立方米。1958年后县内收购量减少,赖自宁波、温州调入,货源紧张。1963年县木材公司成立。70年代起向全国各地组织计划外木材,并列入县计划分配供应。1973~1985年总共供应80351立方米,年均供应计6180立方米,占全县社会消费量62.8%。其中农用占53.82%,用于基本建设和工业生产占46.18%。
  第四节 煤炭石油
  煤炭 1955年8月全县有私营燃料商贩93户,从业人员95名,经营木炭、枝柴、煤球。1957年全县供应煤炭436吨,其中供销社供应268.1吨,私商供应167.9吨。1958年供应煤炭5290吨支援“大办钢铁”。1964年封山育林,以煤代柴;又因县办工业与农村砖瓦业发展,煤炭供不应求。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运输困难,影响煤炭调入。1967年对饮服业和城镇居民用煤实行定量供应。1970年骆驼、长石、河头、觉渡等乡镇开采泥炭4381吨,供县内工厂在原煤中掺和使用。1973年5月对全县可燃煤渣,由县煤炭石油公司无价调拨给需用单位。1975年后煤炭供应量成倍增加。1978年8月对企业用煤定量供应。1979年1月实行按产品消耗定额,节约原煤1吨奖励4元,节约焦炭1吨奖励8元。为缓解工业生产与市场用煤不足,1981~1985年,共调入协作煤54110吨。
  石油
  煤油 1933年镇海进口煤油合银30万元。1935年县城镇生泰百货店经营壳牌煤油批发业务。1950年需求激增,零售限量供应。1955年2月零售凭证限量;是年全县经营煤油百杂商店73家。1957年后,居民照明煤油凭证供应,1971年2月敞开。1976年4月,又凭证定量供应。1978~1985年,煤油供应标准大户每月0.5公斤,小户0.3公斤,单身职工每季0.4公斤。1958、1966、1978、1985年分别供应457、589、733、714吨。
  柴油 解放初,生产单位耗用柴油需经县工商科审批,由宁波市有关单位供应。1958年起由供销社供应,是年供应65吨。1963年改由国营商业经营,优先保证农渔业生产需要,按计划供应666吨。1972年8月起按内燃机发卡记录供应。次年5月实行定额用油。1978年1月后,用油单位按核定定额凭证定点分批购买,供应量为7124吨。1981年4月,渔业供油实行渔油挂钩,是年农业用油有28个公社、440个生产大队统配定量,包干使用。1982年供应议价石油以补不足。1983年1月,对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农机具所需柴油实行定量供应。1984年高价柴油敞开供应。1985年供应6460吨,其中工业、农业、渔业、交通运输、其他用油分别占12%、60%、6%、13%、9%。
  汽油 50年代汽油由供销社经营。1963年开始由国营商业负责,按农、轻、重次序安排。1974年实行定量。1981年起汽车用油凭票供应,定量包干。供应量1975、1978、1983、1985年分别为707吨、2719吨、2188吨、3061吨。1983~1985年除计划分配外,供应部分议价汽油。销售量1983年为545吨,1984年950吨,1985年1443吨。其中,1985年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基建及其他用油分别占25%、11%、25%、39%。
  润滑油 1973年4月实行润滑油“收旧供新”。1977年起一律凭证定量供应。1958年供应11吨,1963年48吨,1975年417吨,1978年489吨,1983年592吨,1985年645吨。其中1985年工业、农渔业、交通运输、基建及其他用油分别占45%、32%、7%、16%。
  第五章 生活资料购销
  第一节 日用百货
  针纺织品 1936年全县有绸布店48家,从业人员320名;1945年减至24家。解放初,镇海久丰纱厂产棉纱,私营织布厂产棉布,均由宁波花纱布公司收购。1952年各区供销社普遍设立棉布门市部,是年零售土布占52%,白布占47%,色布仅占1%。1954年9月棉布实行统销政策,48户私营棉布店改为经销店。是年公私棉布零售商店一律凭布票按国家规定牌价出售,确定城乡居民棉布定量为每人20.5尺,结婚补助25~35尺,生育一胎补助15~25尺,死亡一人补助25~35尺。工业、劳保、公共等三项用布按上级核定计划供应。1955~1956年干部、工人、教职员、大中学生,医务文艺工作者发布票28尺,出海渔民25尺,其他城乡居民21尺。1957年棉农投售皮棉1担,发给优待布票5尺。自此国家以布票奖售农副产品收购。1961年全县发放奖售布票27.39万尺。棉布实行统销后,针织品销量逐年上升。1960年9月起,汗衫背心、棉毛与卫生衫裤、童装、毛巾等主要针棉织品均凭布票供应。1961~1962年棉花减产,居民、农民所发布票分别减至6.2尺与3.1尺。此后,供应范围、收票标准随货源多少而调整。从1963~1967年2月,县百货公司针棉织品销售量减少。1983年5月针棉织品免收布票。同年12月,全部纺织品免收布票,敞开供应,并停发1984年布票,棉布与针棉织品统销政策结束。
  百货 1936年全县有百货店36家,从业人员174名;文具店30家,从业人员103名。1945年有百货店78家,文具店7家。1952年供销社百货供应量已占市场一定比重,其中胶鞋占33%、火柴39%、肥皂48%、暖水瓶19%。1955年区供销社开展对私商批发业务,当年供销社百货商品经营比重为:胶鞋78%、暖水瓶74%、肥皂47%、火柴38%。是年8月,全县私营百货商店102家,从业人员129名;文具商店25家,从业人员29名;百货摊贩214家;文具摊贩16家。1959年5月肥皂凭证定量供应。
  1960年11月胶鞋、香皂实行凭票供应。9月火柴凭证定量。同时热水瓶、搪瓷制品、电池、拉链、菜刀、雨伞等均凭证限量供应。是年10月起,由于货源不足,由商业部门发供应票通过机关、集体单位分发购买。1962年1月起,对26种百货商品凭购货券选购。1963年货源增加,凭证凭券供应百货商品由原来43种减至13种。“文化大革命”期间,文化用品销量大增,货源不足。1978年4月,除肥皂、火柴仍凭证定量供应外,余则敞开供应。1980年4月电子手表首次进入镇海市场,是年纸张实行由造纸厂直接供应印刷厂办法,百货公司纸张销售量相对减少。1982年秋起,学生作业本由镇海印刷厂自行加工经营。1983年机制版纸销售量增加而供应不足。1985年起,肥皂、火柴敞开供应。
  第二节 五金交电
  五金 1932年县城首家五金店恒泰昶开业,30年代后期全县有五金和铜锡店32家,从业人员76名。解放前夕仅存6家。1951年全县有五金店19家,从业人员30名;铜锡店11家,从业人员14名。1955年各区供销社开展五金批发业务,次年7月归首货公司经营。1958年“大办工业”时五金商品供不应求。1962年1月元钉、铁丝、修配用具凭购货券供应;9月敞开供应。1967年起上述商品货源不足,市场民用长期短缺。1972年3月釆取专项安排,元钉、铁丝凭证供应。1975年,境内重点建设工程开始,五金商品销量大幅度增加。1979年4月起,元钉、铁丝敞开供应。1981年后农民建房增加,五金商品销量也随之增加。
  交电 1955年各区供销社开展电料商品业务,全县私营五金电工器材商店6户,从业人员9名。1956年7月交电商品由百货公司经营。1961年灯泡、花线、胶质线凭证不限量供应,自行车临时发票供应。1962年1月起,手拉车、收音机、自行车凭选购券供应。1963年开展高价自行车销售业务。1970年黑白电视机进入城关市场。1972年电灯泡敞开供应。1978年电风扇、收音机、电视机进入农村市场;家用电冰箱首入城关。随着电视教育发展,电视机、录音机、扩音机、录音磁带销售数量增加。1979年胶质线、电灯泡、手推车等商品敞开供应。1980年后,电视机、录音机敞开供应。1983年3月家用洗衣机首次进入镇海。1984年家用电器已普及城乡市场。
  第三节 日用杂货
  1936年全县木竹藤器和杂货店108户,从业人员285名。解放后,日用杂货由供销社经营批发业务。1955年全县私营杂货商店37家,摊贩178家,从业人员共222名。1963~1965农村公共食堂解散,供应农户铁锅猛增至10.4万余只,瓷碗109万只。1971年供应萝卜干坛0.8万只,榨菜坛6.5万只,紫香菜坛0.8万只,酒坛0.22万只,乳腐坛0.3万只,大小缸0.11万只。1977年起货源充足,产品供过于求。竹木铁制品开始滞销积压,纸伞、油布伞、麦草扇渐为塑料制品代替。
  第四节 中西药供应
  1936年全县有中药店42户,从业人员240名。解放前夕有中药店80户,其中县城大生堂、柴桥养正堂创办最早;有西药店8户,其中县城普济药房创于1926年。1955年全县中药店62户,从业人员126名;西药店4户,从业人员8名。1956年私营药店改造,1958年全县有中西药店50户,从业人员124名;中西药合作小组41户,从业人员117名。10月大生堂药店改组为县中新药采购批发商店。1959年5月各公社供销部共有中西药门市部23个,从业人员73名。1963年7月县中西药商店成立。1985年从业人员105名,营业额693万元,全县另有中西药零售商店19家,个体药店2家,从业人员共106名。
  中药 1956年普查全县野生与家种中药材资源,共有152种。1957年全县种植白术108亩。1958年上半年收购中药材7.6万元,1960年收购3.3万元。1961年中药材收购实行奖售粮食、化肥、日用工业品政策。1974年种植浙贝、红花和其他中药材53亩。1976年丹参种植面积扩大至57亩。1978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185亩。1983年种植浙贝260亩、丹参75亩。1985年中药材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是年收购浙贝10吨、栀子2.8吨、陈皮1.8吨、丹参0.8吨。
  1955年起部分中药材供应紧张,1959年有162种中药材供应不足和脱销。1961年补药、补酒、补膏凭证限购。次年补汁、补丸亦凭券选购。同年12月补药酒敞开供应。1975年1月起,县医药公司开展中药饮片批发业务。1979年县医药公司确定中药材经营品种586种,中西成药283种。1985年3月起,全县实施《浙江省中药配方工作守则》和《中药煎药工作守则》。1975~1985年,共销售人参4357公斤,年均销售396公斤;党参50974公斤,年均销售4634公斤;当归39901公斤,年均销售3627公斤;黄芪34575公斤,年均销售3143公斤。
  西药 1954年6月下乡推广西药46种;11月增加阿司匹林等18种。1956年推行保健箱下乡供应。1957年全县供应避孕套3200套。1965年10月36种西药和1种避孕套等40种药品下乡供应。1974年1月起避孕药具实行免费供应。1979年全部西药敞开供应,并确定经营品种1003种,器械585种。1971~1985年共销售青霉素1704.4万支,年均销售113.6万支,以1985年销售189万支为最多。西药销售总额1952年为5万元,1956年18万元,1964年56万元,1971年105万元,1976年188万元,1979年263万元,1983年364万元,1985年369万元。
  第六章 土特产收购
  第一节 棉花
  解放前,私营纱厂委托行商在产地收购棉花。1950年9月至1951年4月,由花纱布公司在范市、柴桥、梅山设点收购。1952年起由县供销社代购。1954年实行统购政策,棉农除交农业税和自留部分外,余均售予国家。翌年实行预购合同,超售部分增供大米与棉布。1961年设贵驷、临江、大碶、柴桥、郭巨、大榭等11个棉花收购站。1962年实行奖售化肥、岙票政策,后奖售商品品种与标准有所变动。1985年取消奖售粮食,但收购棉花100市斤仍奖售化肥70市斤。1985年取消棉花统购,实行合同定购办法。
  第二节 茶叶
  解放前镇海主产绿茶,少量红茶。主产区柴桥、大碶,产品多由柴桥茶叶行经销,畅销宁波、上海、杭州、安徽等地。1933年产销茶叶154吨,约值15.2万元。解放后由县供销社统一经营。1951年5月设柴桥茶叶收购站。1956年设大睇收购站。60年代又增设长山、白峰、上阳、骆驼4个收购站。收购茶叶实行奖售政策,1980年对生产队茶叶确定5年不变收购基数,超售春茶、夏秋茶分别加价30%、25%。
  第三节 其他特产
  蚕茧 1958年在沿山七八个乡栽桑600亩,产茧3.45吨。1968年岙桑重新发展。至1984年供销社共收购岙茧155.7吨。以后面积锐减,1985年仅收2.1吨。
  苎麻 1952年、1958年供销社收购受麻分别为9吨与22.95吨。60年代中年均收购21.45吨,70年代为22.8吨。80年代艾麻地改种其他作物,1984年仅收购6.2吨,1985年减至0.1吨。
  毛竹 50年代自由购销。70年代由供销社统一收购。1982年毛竹市场开放,采取多渠道经营。1949一1970年,年砍伐量4万株左右,1971〜1978年年砍伐量5万株。1979一1985年年砍伐量增至17.5万株,年均收购量16.9万株。
  金柑 明清时柴桥、三山一带金柑已名传遐迩。解放前产品大多通过柴桥商行收购,运销宁波、绍兴、苏州、上海,一部分由柑农近地出售。解放后由供销社收购经营,1979年后实行合同与议价相结合,1985年实行多渠道经营。
  橘子 解放后种植面积逐年扩大,产品收购量也逐年上升。1964年收购93吨;1974〜1979年年均收购567.7吨。1980年后实行多渠道经营,年均收购298.4吨,其中1985年为229.6吨。
  第四节 畜废产品
  畜产品 解放初由供销社与小庾贩共同经营,1954年由供销社独家经营。
  1953年起,大碶、柴桥等地发展长毛兔,1955、1957年分别收购兔毛1.5吨。1966年收购量25.4吨。“文化大革命”期间饲养量减少,1970年降至8.6吨。1978年以后贯彻户养为主方针。1981年收购31.1吨。1983年兔毛滞销,仅收购18.65吨。1984年饲养量迅速上升,
  1985年收购45.8吨。
  废品 1950年县供销总社开始代省供销社收购废杂铜。1952年回收废金属15吨,支援抗美援朝战争。1954年回收82.9吨。1958年大搞废钢铁回收,仅9个月回收废钢铁485吨。1963、1966、1977、1978、1983各年分别投入收购资金18万元、49万元、53万元、65万元、95万元。1985年全县供销社共有废旧物资收购门市部24个,职工103人,是年收购废品125万元。其中收购杂铜51.5吨、废铝锡21吨、废钢铁5616吨。
  草制品 解放后农业社发展草包生产。1963〜1979年,年平均收购量33万只左右。1982年收购30万只,1985年24万只。包装粗草纸,解放前仅有新碶小山村生产,解放后有所发展,1965—1968年年均收购121.3吨,1978~1983年年均收购391.1吨,1985年为343.5吨。
  第七章 副食品购销
  第一节 生猪
  镇海生猪历来不能自给。1956年7月实行派购派养政策,并由食品公司系统统一经营。1959年6月釆取“卖猪留肉”办法,集体单位卖猪发给30%肉票,部队卖猪发给40%肉票,个人发给10斤肉票。1961年12月对投售生猪者实行奖励饲料和商品政策。1960一1962年生猪饲养量与收购量因农业生产连年减产而急剧下降。1961年仅收购生猪1819头,市场猪肉供应紧张。“文化大革命”期间,规定生猪只准卖给国家,不准上集市交易,收购量下降。1978年粮食丰收,收购量上升。同年11月起,卖猪留肉比例由原15%提高到30%。1979年4月生猪收购中心价提高28.9%,收购量比上年增加70%,下半年出现卖猪难局面。1981年后因养猪收益不佳,饲养量下降,收购减少。1985年取消生猪派购政策,实行合同收购和市场多渠道经营,猪肉集市贸易活跃,当年县食品公司收购2.8万头,供销社等单位收购3.78万头。
  1954年12月后,猪肉供应采取凭证、定量等办法,1979年起敞开供应。1984年全县猪肉零售量5073.5吨,年人均供应20.58斤。1985年4月起,猪肉实行多渠道经营,是年全县供应量为3862.6吨,其中县食品公司占58.25%,供销社占0.37%,个体户占41.38%。
  生猪调出县外数量最多为1971年,计5.44万头;调入最多为1985年,计1.5万头。
  第二节 禽蛋
  1954年起供销社开始收购鲜蛋,后组织公私联购。1956年7月由县食品公司“一条鞭”经营。1958年供销社收购家禽7570只供应部队与单位食堂。1959年4月禁止市场任意收购。1961年鲜蛋列为派购物资,并实行奖售商品政策。1964年供应好转。1965年4月全县禽蛋代购点增至91个。1971年安排部分生产队饲养蛋鸭2.9万余只,鲜蛋全部售予国家。1972年收购鲜蛋434.1吨,比上年增加60%。1976年收购11.85吨。1977年大碶镇红岩村办养鸡场,饲养肉鸡5万只。1978一1980年向香港岀口冻鸡16.01万只。1979年3月鲜蛋提价26.5%,是年各鸡场共投售肉鸡16.2万只,比上年增加25%。1980年9月实行家禽议购议销。1983年实行禽蛋合同收购。1984年收购鲜蛋采取保护价措施,每市斤不低于0.9元。
  第三节 烟 糖 酒
  卷烟 1956年5月全县有卷烟零售网点780个,其中供销社43个。私商改造时城关杨永昌烟酒店实行公私合营,有38户组成7个烟酒合作商店,722户组成37个烟酒合作小组。1953年1月卷烟实行统一包销政策。1954年各类卷烟销售量比率为:甲级烟0.2%,乙级烟8.2%,丙级烟30.1%,丁级烟61.5%。1959年卷烟调入量减少,7月起分区包干销售。1960年5月定量凭票供应。1963年11月在城关、柴桥等9个集镇进行卷烟高价供应业务。1965年7月改为敞开供应。1974年1月以货源不足,又恢复卷烟定量凭票供应。1977年卷烟销售中甲、乙、丙、丁四级卷烟各占1%、33%、41%、25%。1985年乙级烟以上凭票供应,余则敞开。
  食糖 1945年全县有106家南北货商店经营食糖。1954年供销社开展对私商食糖批发业务。1963年2月后,由国营商业经营食糖批发业务。
  解放前食糖来自台湾、福建、东阳、义乌等地。品种有台青、白砂糖、义乌青等。1953年起食糖供应偏紧,采取平日少供应,节日多供应,面广量少,限量供应办法。1963年供应高价糖计2966斤。1965年全国食糖增产,敞开供应。“文化大革命”期间又凭票证定量供应,城乡居民人均月供1.5斤。至1983年糖源好转,敞开供应。
  1971年霞浦、新碶等7个公社和国营棉场始种糖蔗2200亩,1972年全县社办糖酒厂12家。当年产鲜蔗1329吨,收购1089.8吨。生产红糖国家收购十分之九,社队自留十分之一。每亩糖蔗国家奖售化肥30斤。1973年东风糖酒厂试制土白糖。至1976年共产白糖70余吨。1979年因原料提价,土糖厂亏本停止生产。1972〜1979年共生产食糖5951吨,其中收购共计5460吨。
  酒 1946年全县有酿酒坊131户,农村家酿1383户,是年产黄酒185万斤。1948年有酿酒坊59户,产黄酒46万斤。1949年9月起实行专卖政策。对163户私营酿酒坊和421户私营酒商办理登记发证工作。1952年1月批准酒商101户,零销商310户,12月实行白酒统购政策。1953年因酿酒原料不足,试制大麦黄酒和薯干白酒。11月粮食统销后,酒类由国家统购运销。1957年6月试制合成黄酒,当年产403.9吨,但质次滞销。1962年开始以粮换酒。1972年新建社办糖酒厂12家,利用糖渣生产白酒。1977年高塘汽酒厂生产汽酒150吨。1979年3月起开展以粮票换购黄酒业务。1983年镇海啤酒厂建成投产。1984年11月取消国营商业专卖批发环节,全部酒类允许酒厂自销。
  1945年全县有酒商72家。1952年在城关、柴桥、大碶成立酒类交易市场,1953年取消。1954年全县有酒类零售网点361个。1956年5月全县有私营烟酒商466户。1960年粮食减产,酒类凭票供应。1960〜1983年酒类供应定量或凭证,均视货源多少而定。1979年9月起白酒敞开供应。1984年起黄酒敞开供应。
  第四节 水产品
  解放初期,澥浦、新碶两地渔行职工联合组建鼎兴、永泰两行,县城建水产合作社。1956年实行公私合营。8月成立县水产供销公司于城关远望道头,下属6个区供销社水产部。1971年后陆续在城关设南街、西街和炼油厂水产门市部。1982年后又在穿山、城关建水产冷库各1座,库容量各300吨级。
  1950年水产品仍由私营鱼行、冰鲜商和渔贩经营。1951年由宁波专署直接向渔场收购,推行联运联销,各地供销社、渔商贩共同参与。1956年后归县水产公司统一经营,派船向渔场收购和计划供应。1978年后水产品实行派购和议购相结合,派购比例为:远海水产品经济鱼类60%,近海水产品50%,淡水鱼集中产区60%,分散产区40%。一定三年不变。同时,国家按派购数量,平价供应柴油、竹木等渔需物资。1983年调整派购政策,由原来12种二类水产品减少至大黄鱼、带鱼等8种主要鱼类。1985年将水产品全部列为三类产品,取消派购,实行产销直接见面。
  1957年前,水产品年收购量在5000吨以上,市场供应富裕。1959~1961年水产品货源短缺,供应紧张,部分实行凭票供应。1963~1975年年平均收购量8000吨,当时县内年供应量约5000吨,运销县外2500吨。1976~1982年间,年收购量降至6000吨,县内供应趋紧。1983~1984年年收购量虽恢复7500吨以上,但外地来镇采购量猛增,鱼价上浮,市场日紧,县人民政府对城区居民实行凭票定量供应。1985年开始水产品放开,实行市场调节。1963~1985年的23年间,县水产公司直接收购水产品173564.35吨,同时由外地调入13947.05吨,合计187511.4吨,年平均8152.67吨,其中1969、1974、1983年超万吨。23年间县内销售总量138881.55吨,年平均销售6038.33吨,占收购总量74%;调出县外48630吨。
  第五节 蔬菜
  解放前,骆驼桥为著名蔬菜交易市场,常有蔬菜行11家,汇集余姚、慈溪、上虞各县菜蔬;县城小南门外,常有华顺、万顺等蔬菜行5家。1958年供销社在城关、柴桥、骆驼设蔬菜代理行式采购商店。1962年供销社设农民服务部经营蔬菜。1963年县贸易货栈在城关设立收购与供应部。“文化大革命”期间蔬菜产量、上市量相应减少。1975年起对临江乡等蔬菜基地实行计划种植,供销社统购包销。1976年1月县成立蔬菜果品公司。1977年县财政实行价格补贴,公司采取高进低出购销价格,调动菜农积极性,收购蔬菜2600.5吨,比上年增13%。1978年采用地膜覆盖栽培技术,促使品种多样,延长供应季节,是年城关收购4603.15吨。1984年城关设立蔬菜交易批发部,除包心菜、带豆、茄子、青菜等7种继续实行计划种植外,其余实行产销见面,市场调节,自由种植、购销,不限价、不包购、不补贴办法。1985年蔬菜公司收购蔬菜1926.4吨,从县外调入501.85吨。
  蔬菜果品公司以供应城关居民为主,1976~1985年年均供应3100吨,占城关蔬菜上市量49%。柴桥、大榭、郭巨供销社以供应部队为主。为调节丰歉,丰富市场供应,常年向鄞县、奉化、余姚、上虞等县调入毛笋、胶菜等约400吨,同时将雪里蕻、包心菜、大头菜、萝卜等腌制加工供应市场。
  传统和新品种蔬菜收购
  大榭萝卜干 解放前远销新加坡、香港。1955年收购208吨,1958年收购966.95吨。1965~1969年年均收购1190.7吨,1972年收购3824.1吨。1977年后市场开放,多渠道经营。1981~1985年年均收购1599.45吨,其中1985年收购1184.4吨。
  榨菜 60年代开始发展。1965年收购12.15吨,1967~1969年年均收购575.6吨,1972年收购1558.25吨。1973年后因质差滞销,一度衰落。1982年收购711.55吨。1983年起多渠道经营,1985年供销社仅收购123.8吨。
  蘑菇 1966年开始引入发展,1972年扩种至贵驷、骆驼、庄市、柴桥、郭巨等地。1973年收购285.1吨,1983年收购超500吨,1985年收购648.6吨。
  番茄 1967年由宁波罐头厂在长山区建立基地100亩,后逐年扩展,至1979年收购量为6368.05吨。1985年收购14450吨。
  芦笋 1980年梅山岛试种213.2亩,后扩至各棉区,1982年收购21吨。1985年全县共种植1100亩,是年收购69.15吨。
  小青豆 1976年骆驼、湾塘从杭州引进试种,次年收购317.4吨。1978年扩种全县各地。1979年收购719.1吨,1985年收购1235.95吨。
  第八章 饮食服务业
  1936年全县饮食店55家,从业人员118名。1945年为93家。1952年有私营饮服业399家,从业人员744名,1955年增至498家、659人。1956年私商改造后,全县有公私合营饮食店1家,合作饮食商店2家,合作饮食小组36个、395人。公私合营服务商店4家,合作服务商店8家,合作服务小组44个,个体21家、394人。1958年后饮食服务网点减少,城关原有饮食服务网点104个,1959年仅剩17个。1959年5月起,粢饭、年糕、淡包、大饼4种熟食品凭粮票供应。1961年成立国营饮服商店,有职工119人。1965年,重建35户饮服合作商店、204个合作小组和个体户。该年城关有国营饮食店3家,旅社、照相店、浴室各1家,计职工74人。农村供销社有饮食店8家,旅社5家,照相店7家。1968年9月成立县饮食服务公司。1978年建港口饮服大楼。1985年有国营饮服商店9家,人员174名;供销社饮服店23家,人员136名;合作饮服店113家,人员719名;此外尚有个体1505家,人员2090名。
  第九章 对外贸易
  解放前出口商品有大榭萝卜干、柴桥金柑、城关元记酱园的贡方乳腐等。1933年统计外销茶叶154吨,价值约3万元。60年代前后出口以蜂蜜、茶叶、大米、植物油等农副产品为主。70年代活鳗鱼、海蜇皮、海蜇头、黄泥螺等水产品相继出口。1974年5月县对外贸易公司成立。80年代后为开拓外贸产品新路子,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口岸出口,产品结构不断更新。1985年收购额478万元,实现利润16.33万元。
  第一节 经营方式
  组织货源 在上级公司计划指导下,组织适销对路的出口商品,增加收购额。
  扶持生产 以信息、技术、资金、物资等多种形式,发展农副产品出口基地。通过签订生产协议,为宁波、舟山、奉化、象山、鄞县等地罐头厂提供番茄、蘑菇、小青豆、芦笋、黄桃等外贸出口商品原料。
  来料加工 1979年5月,与日本横滨株式会社、日籍华裔隋振龙签订200吨鱼翅加工合同。80年代与10名客商签订羽毛球、小元宝、羊毛衫加工、裘皮加工、圣诞灯、尾包袋、绦纶纱等来料加工合同74份,履约率86.5%,合同金额港币2216.4万元。加工专业厂14家,1980~1986年为国家创外汇124.4万美元。
  中转 1985年由镇海外贸公司直接承办砩石中转,是年接收来自天台、遂昌、永康、龙泉、东阳等矿点的砩石共约1万吨在镇海港中转,出运至日本。
  第二节 出口商品
  金柑 传统特产。清嘉庆四年(1799),镇海金柑已自海道传入日本静冈县,被称为“宁波金柑”。解放后,1963年出口25吨。1977年在柴桥紫石建立出口基地1500亩,运销香港5.4吨。1982年出口91.83吨。次年价格放开,出口减少。1983年仅出口21.2吨。
  芦笋 为品味兼优的名贵蔬菜,经济价值高,国际市场上甚为畅销。1980年在梅山乡种植231亩,1982年起产,总收购量21吨,金额2.41万元,后扩大到郭巨、峙头、霞浦、湾塘、贵驷、临江等乡镇。至1986年全县芦笋种植面积680亩,收购量189.34吨,金额26万元。1982~1986年为宁波罐头厂提供出口芦笋原料670吨。
  鳗苗 1974年由县供销社组织收购,首次出口鳗苗209公斤。1980年始由外贸公司直接经营,是年出口81公斤。1981~1985年出口数为144公斤、90公斤、55公斤、78公斤、106公斤,主销日本。
  中猪(活大猪) 1979~1986年共出口中猪14260头,其中1982年出口1940头,1983年出口2069头,主销香港。
  大榭萝卜干 传统产品,清咸丰年间就开始加工,具有色泽黄亮,香气足,淡而味甜,脆嫩可口,条长均匀,干燥易藏等特点。40年代已进入香港和新加坡等地。解放后继续出口,1965~1969年共外销6000吨。后因质量下降、包装差,外销锐减。
  蜂蜜 60年代起通过上海口岸出口,主销日本,年产40~50吨。70年代出口量逐年下降,1984年仅出口7.39吨。
  珍珠 1974年开始人工育珠,1976~1978年由县医药公司收购,通过宁波市医药采购批发站择优外销,年收购量20公斤左右。1979年始由外贸公司直接收购,是年出口121公斤。1983年出口390公斤,金额35万元,为全省第五位。
  塑料编织袋 镇海塑料厂生产。1980年开始出口,年出口量50万条,由上海土畜产进出口公司经营。1982年后列入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重点出口产品之一。1986年出口621万条,主销香港、荷兰、巴西、瑞典。
  玩具 镇海玩具厂生产。1974年开始出口,当年产值30万元。活眼跳兔和跳蛙是首项出口产品。1980年后玩具品种增多,1981年出口金额153万元。至1983年一直保持良好势头。以后由于产品缺乏工艺更新,出口量明显下降。
  石膏笔刀 最早为柴桥东山门社办厂生产。1974年开始出口,有水果型、蔬菜型、花鸟型等品种,造型逼真,色泽鲜明。1980~1983年出口量43万箩,金额250万元,运销日本、东南亚各国。此后由于国际市场需要量减少,出口量下降。
  测电笔 大碶电子器材厂生产。1981年开始出口,1981~1983年分别出口10.2万支、23.5万支、14.6万支,运销巴基斯坦、印度、斯里兰卡等国。
  服装 1979年开始由镇海服装厂生产出口,1981年外销品种有唐装、童装、绣花大袍等8种、15.3万件,1984年和1986年外销16.2万件套和24万件套。主销香港、英国、美国、法国、日本和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1983年在全省50家外贸生产厂质量评比中获第一名。
  废棉毯 宁波棉毯厂生产。1983年开始出口,年产10万条,运销新西兰、新加坡、几内亚、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
  棉布、棉纱、涤纶纱 镇海棉纺厂生产。1986年出口棉布236763米,纯棉纱21635件,涤棉纱450件,合计金额600万元,运销英国、美国、前苏联等国。
  小空压机 镇海机械厂生产。1975年出口208台,1983年出口151台,由广东省机械进出口公司经营,1984年被评为省优产品。
  把斧、斧头 镇海东港工具厂生产,由天津市、浙江省机械进出口公司经营,1980年出口5万把,1984年增至11万把。主销英国、美国。
  多用斧 宁波第三动力机械厂生产。1980年开始出口,至1985年共出口17.82万把,主销美国。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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