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用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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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34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用电
分类号: F426.6
页数: 4
页码: 484-487
摘要: 本节介绍了镇海县从1965年到1985年的用电量变化情况,包括工业、农业、交通、市政生活等不同领域的用电情况。
关键词: 电力工业 电力设施 镇海县

内容

用电结构
  1965年全县用电量414.2万千瓦时。是年冬,110千伏宁波变电所投产,镇海始由华东电网供电。1966年春电灌基建开始,1970一1977年间110千伏穿山变电所,35千伏大碶、城关、长山、柴桥各变电所相继建成,供电范围逐年扩大,用电量递增。1969年全县用电量786.71万千瓦时,1978年8393.5万千瓦时,10年间增长近10倍。其中工业用电48.2%、农业用电(含社队工业、农村照明,下同)40.3%、交通邮电及市政生活用电11.5%。1978年后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年用电量平均以11一9%递增率激增,1985年全县用电量17878.41万千瓦时,比1978年增加1.13倍,比1969年增加21.73倍。其中工业用电36.73%、农业用电52.22%、交通邮电及市政生活用电11.05%。
  工业用电 70年代前县工业较少,1970年工业用电仅479.1万千瓦时。1975年以后,镇海石化总厂、宁波港务局镇海、北仑作业区、镇海发电厂、宁波渔业钢丝绳厂等部、省属大中型企业相继建设,县属和乡镇工业也陆续发展,工业用电量大增。1974年为823万千瓦时,1978年为4046万千瓦时(不包括省、部属35千伏直供企业),1985年增至6566.45万千瓦时。
  农业用电 1965年末江北地区已通电75个村,用电设备绝大多数仅1台电力抽水机。1966年县第一条10千伏电灌线路建成,至1970年基本完成江北农村电网建设,农用配变152台,总容量5021千伏安,用电量399.86万千瓦时,比1965年134.6万千瓦时增长近2倍。1970年起江南农村电灌建设逐年展开,1979年全县年农业用电量4142.66万千瓦时,比1970年增长9.3倍。1985年达9335.50万千瓦时。
  交通运输、邮电用电 改革开放以后,交通运输、邮电等事业迅速发展,用电量增长迅速,1985年为90.97万千瓦时,比1978年的37.79万千瓦时增长1.4倍。
  市政生活用电 50年代末,民用电力照明仅限少数集镇,用户不多。1975年城乡基本普及电力照明。1979年后家用电器进入家庭,生活用电负荷剧增。1965年全县市政生活用电59.8万千瓦时,1985年为1885.49万千瓦时,增长30.5倍。市政、生活用电在全县用电结构中已居重要地位。
  用电管理
  1958年4月宁波永耀电力公司供电县城后,派员驻城关镇管理收费,后在农灌季节派员至骆驼镇设点服务。1966年7月建立宁波电力公司镇海供电所,1970年11月划属镇海县,与县电灌基建办公室合并,成立县电力公司,隶县水利电力局,翌年1月1日办公营业。1981年5月参加省电力联营,1984年改为县供电局。
  镇海系浙江电网之趸售县,用电由宁波市计划分配,分两类:一为部、省属35千伏直供企业用电,由市直接供应,总数不计入县,也不
  列入县计划,1985年此类用电为4484.6万千瓦时,占全县总用电量19.14%;一为分配县计划数,由县自行调度,而实际用电量往往大于计划数,1985年计划分配13717.66万千瓦时,仅占实际用电总量18943.16万千瓦时72.4%。
  电力供应除计划供电不足,还存在用电负荷率低,峰谷差大等问题。1977年建立“县三电办公室”,对各乡镇、各系统和大用户进行负荷、电量分配,按照计划用电工作要求,进行考核和管理。
  计划用电 为缓解供需矛盾,保证工农业生产用电和人民生活用电,三电办公室釆取“包干使用,谁超限谁”办法,用电指标分解到各条10千伏线路,当市调度室要求拉闸限荷时,就实行谁超限谁。每年春灌和“双夏”高峰季节,采取调整上班时间和保、调、停、限等措施,三班制连续用电单位避晚峰,非连续性用电设备避三峰;双班制用电避早、晚峰,单班制用电轮流做日、夜班;安排停产检修企业在“双夏”检修;对产品滞销,经济效益差的实行停产让电;安排热处理、锯板机、橡胶碾胶机、轧泥机等大用电设备深夜用电。部分乡镇企业让电支农。县境内一些工厂企业鉴于用电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厂内装有柴油发电机组。此类机组容量不大,也不并网运行,但遇线路突然停电时或高峰限荷,可迅速启动供电。1985年底,全县共有自备柴油发电机155台,总装机容量8933千瓦。
  节约用电1978年国务院节能工作二号指令下达,三电办公室对大宗工业用户开展“一査四定"(査设备、定负荷、定电量、定用电时间、定单耗),釆取措施改变动力设备容量比用电设备超出过多的“大马拉小车”状况,取消企、事业单位内部宿舍和农村排灌机房包灯、包费制。在农村推广浅水勤灌,深夜灌水,并逐步推广远红外加热、硅酸铝保温、电焊机自动停电装置和推广使用低损耗变压器等一系列节电技术。
  农村用电 管理1966年前,农村抽水机埠一般配有抽水机手1名,由区、乡(镇)水利会、抽水机站管理。自1966年电灌基建开始,每村培训青年一二人参加施工,回村后大部分成为村电工,由公社机电站管理。电力公司于1978年始在各公社(乡镇)配设1或2名专职电工,各大队(村)配设兼职电工,逐步建立专职农村电工队伍。县第一个乡农电站于1982年在骆驼镇成立。1984年6个区、29个乡镇全部建立农电管理站,1985年2月建县农电管理站,至年底有乡镇专职电管员96名,村电工223名,均经培训考核合格。1984年5月起,增收大集体以下企业和农村用户百分之十电费,作农村低压线路维修费,专款专用,以电养电。1981年起在农村安装触电保护器,1985年底全县农村共安装23888台,其中家用触电保护器19888台。农村触电死亡人数1973~1985年共58人,最多1973年为8人,1985年降至2人。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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