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运线及配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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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30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运线及配销
分类号: TS343
页数: 3
页码: 431-4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盐业在历史上的生产、配销和管理方式,涵盖了从南宋至现代的盐运输、配销以及销售方式的演变。其中提到了各个地区的盐运输路线、配盐方式和销售管理制度。最后提及了20世纪70年代镇海用盐由调入转为盈余,并描述了盐的销售方式以及销售量等情况。
关键词: 盐运输 配盐 销售管理

内容

南宋咸淳元年(1265)在杭、绍等地建校检批验所,元、明、清历代因之。镇海县引盐依制赴绍兴检校掣验。盐船需由钱清江达官河或经长山闸抵所候掣。掣毕停泊义桥新坝,候验开往浙盐各行销州县。
  清泉场引盐赴掣由三江口经余姚江过通明坝,从百官渡曹娥江抵所,水程350里。龙头场引盐过掣东从贵胜堰经慈溪县出场,西从宣家堰经鸣鹤场出场,俱由余姚至上虞过曹娥江抵所,水程320里。穿长场赴掣由穿山、三江二浦经蛟门海道进镇海关至宁郡内江,从余姚过梁湖坝,渡曹娥江换船,经会稽、山阴抵所,水程460里。凡商盐出场赴掣必须遵行规定线路,肩贩挑销也各有指定地点,以便沿途盐警查验。
  配盐方式分季、埠、肩、渔4项。清代镇海县季盐即引盐,需至检校所过掣。初分四季发行,后改一岁两掣,每掣两季。从绍所转运上江各路例配280斤。埠盐即注引,鄞奉等县开店住卖者领引随时到场买盐,每引例配400斤。销于肩贩与渔船之盐俱用“票引”,也称肩引。票引由窝商设局零销,每道票引配盐800斤。渔船向窝商买引后赴场对灶买盐,由场戳截再上船,经由汛地盘验相符,即收引移县注销,并于船照上印盖验盐戳记备各汛稽查。民国时期划属轻税销岸,无额引分配,主要配销本地肩贩。肩贩至秤放局纳税后赴场换取护票,即可向板户配盐。穿长场肩贩主要肩销场区范围。清泉场盐仅销及镇海城厢内外和崇邱、东管两乡。1934年穿长场肩贩亦准挑销如清泉场例。
  对浙江外海宁属渔船渔盐供应,规定渔船须具保结,分别种类,编号注册,请领浙江外海渔业总局旗帜以资识别,并规定配盐期限。
  1971年起镇海用盐由调入转为盈余,可供调出。第四、五、六3个“五年计划”期间调运量分别为1万吨、1.5万吨、2万吨。梅山盐场年调运量也在万吨以上。原盐经宁波中转至金华、杭州、余姚等地,少量直销上海,年销量为4000吨左右。销售方式有门市、批发和送货制。门市、批发专供在城关经营食盐之供销社、商店、个体店及批量用盐厂家;送货制则送达郭巨、白峰等40个基层供销社点。数量1500吨左右,约占本销数量40%,批发价格按当地零售价低12~14%。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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