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经济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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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22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经济体制改革
分类号: F321.2
页数: 1
页码: 35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镇海县于1983年进行了政社分设,建立了29个乡镇经济联社,并将444个生产大队改组为村经济合作社。全县生产队和水田、棉地均实行联产承包到户,而山林村部分面积划给社员自留山,并承包给农户经营。
关键词: 镇海县 农业生产 经济体制

内容

1979年,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继之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1981年春,县内有4个生产队推广包产到户。1983年政社分设,建立除城关外29个乡镇经济联社,并改444个生产大队为村经济合作社。1983年底,全县大队和生产队移交给村经济合作社资产计3915万元,包括工业、建筑、运输等企业642家,茶果场近百个。同年底,全县3561个生产队、31.5万亩水田和7.6万亩棉地均实行联产承包到户。山区半山区按“三定”口粮或按人口承包,占总队数8.95%;棉区按劳动力承包,占总队数6.25%;平原区按口粮数承包口粮田和按劳力承包商品粮田,占总队数84.8%。286个山林村49.70万亩山林,划给社员作自留山25.98万亩,占52.3%,承包给农户经营9.67万亩,占19.4%;仍由集体经营14.05万亩(含国营林场1.4万亩),占28.3%。县府签发自留山证共计41434户,证件4.86万份。1984、1985年继续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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