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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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22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土地改革
分类号: F321.2
页数: 3
页码: 350-35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0年至1951年镇海县进行土地改革,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没收征收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进行土地分配,在整顿组织、划分阶级成分等阶段,共没收、征收土地311103亩,重新分配给农民,废除封建地租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劳动阶层占有土地498263.69亩,农民人均占有土地1.82亩。
关键词: 镇海县 农业生产 土地改革

内容

1950年10月,中共镇海县委建立县土改指挥部,在万嘉乡进行土改试点,83个乡镇分批开展土改,1951年春基本完成,年底复查结束。土改时执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路线和“小心谨慎、稳步前进”工作方针。经过发动群众,整顿健全组织,划分阶级成分,没收征收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进行土地分配,总结土改经验,组织新的生产高潮等阶段。
  通过土改,共没收、征收土地311103亩,其中没收地主土地91497.56亩,征收工商业者土地13784.9亩、富农和半地主式富农土地2868.39亩,其他阶层征收土地15896.07亩,公共土地187015.56亩。没收、征收农具共计98701件,耕牛404头,家具123675件,房屋11905间,粮食(折稻谷)366967斤,杂物16991件。保留少量公用房屋、家具和作机动地的14914.76亩土地,其余全部分配。63797户分得耕地362463.11亩,其中雇农10272户、23360人,分地50019.27亩;贫农21897户、89405人,分地134085.71亩;中农13210户、68393人,分地104152.45亩。土改废除农民年缴稻谷3000余万斤封建地租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全县劳动阶层84423户、326237人占有土地498263.69亩。农民人均占有1.82亩,比土改前0.4亩增加1.42亩。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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