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侨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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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21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侨务
分类号: D634
页数: 2
页码: 335-336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镇海县在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侨务工作情况,包括机构及活动、政策落实、侨属企业与合资企业等方面。文章指出,政府重视侨务工作,建立了侨务工作委员会和归国华侨联合会等组织,通过各种活动和政策落实,激发了侨胞爱国爱乡热情。
关键词: 侨务 侨事 镇海县

内容

第一节 机构及活动
  民国时期,无官方或群众性侨务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重视侨务。1963年10月建立县侨务工作委员会。1978年7月县人民政府专设侨属办公室,推进侨事活动,旋又在侨属工作委员会基础上,改建归国华侨联合会。
  1965年1月5日,中共镇海县委城工部召开归侨、侨属、港澳同胞家属代表会议,到会95人。以后多次专程赴香港等地拜会部分侨、港胞,在广州召开港澳同胞座谈会,并通过甬港联谊会、中兴校友会等群众团体活动,采取函电交流等,扩大交往渠道,热心接待侨胞返乡扫墓、探亲、访友、观光、考察,无论资产多少、有无捐赠,一视同仁。对侨胞眷属作普遍调查,关心其工作、生活,落实侨务政策。侨胞亦常与旅居国的宁波同乡会、四明公所、联谊会等组织联系,关心祖国、家乡建设。
  第二节 政策落实
  1978年后,消除“左”的影响,落实各项政策。对受错误处理的58人全部予以平反纠正,其中含冤而死的2人得到昭雪;因海外关系被解职的3人重新得到安置;错划“右派”11人得到改正;“文化大革命”中被批斗、关押31人得到平反。全面清理归侨、侨属、港属的人事档案,销毁其中在“左”影响下作出不实之词和错误结论以及带有偏见材料。同时按德才兼备原则吸收其中部分人员参政议政。至1983年,已有69人加入中国共产党,12人入伍;被选为市人民代表1人,县人民代表3人,被推荐为市政协委员2人,县政协委员16人。
  保护合法权益,在经济上合理赔偿。全面清退“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95户归侨、侨眷、港属财物。其中15户归还原物,共41件;由财政部门折款赔偿的34户,共1.8万元;原物遗失酌情作价赔偿的18户,共1333元;对28户无法查证的亦讲明情况,做好工作。同时,清退归还“文化大革命”中被占私房8户、1425平方米。“文化大革命”前遗留的私房改造问题计31户、2732平方米,或归还原屋,或折价赔偿。“土改”期间没收房屋35户、8570.41平方米,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核实,按照政策,其中退还原房2046.48平方米,作经济补偿6523.93平方米。
  为安置归侨和眷属工作,1979年起政府帮助组织12家侨属企业,解决342名眷属就业。1980年6月又建立华侨企业公司。
  侨务政策全面落实,更激发侨胞爱国爱乡热情。1980~1984年的5年中,返县探亲侨胞、港澳同胞和台胞达3669人次,年平均730人次。
  第三节 侨属企业与合资企业
  侨属企业 1979年10月起,归侨、侨眷、港属在自愿基础上集资创办12家中心企业,并得到海外人士陈志耀等赞助。设在江北的有华联丝绸服装总厂、华侨砂轮厂、宁波砂轮厂镇海华侨联营厂、华侨运动鞋厂、华侨文体用品厂、华侨企业公司经营部、门市部等;设在江南的有华侨企业公司经营部、华盛服装厂、侨新童鞋厂、侨谊电器五金厂、华美鞋服厂、华侨节能设备厂、华侨服务社等。职工727人,其中侨眷、港属249人。拥有资金235万元,年产值2058万元。主要产品有丝绸服装、童装、运动鞋、砂轮、电器及五金零部件,部分产品已进入国际市场。
  中外合资企业 在原有侨属企业基础上,发展外向型合资企业,设在江北的有海昌房产有限公司、海隆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海星工业有限公司、华昌时装有限公司等4家,引进外资计港币628万元、美元5万元。设在江南的有华艺工艺鞋制造有限公司、申州织造有限公司、镇信羽毛球厂、锻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得利有限公司、东海电器有限公司等6家,引进外资计外汇人民币1373.63万元。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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