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劳动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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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19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劳动就业
分类号: D630.3
页数: 4
页码: 319-322
摘要: 本文介绍了民国时期的劳动就业形式主要包括职工雇聘制、学徒制、养成工制和季节性雇工制。新中国成立后,职工权益得到保障,实行固定工制和劳动合同制。针对失业职工和知识青年,采取了安置措施,包括城镇失业职工的录用就业、外地知识青年的安置回城就业等。同时,实行了职工调配、精简职工和待业青年安置等劳动力管理措施。
关键词: 劳动就业 职工权益 镇海县

内容

第一节 用工制度
  民国时期,劳动就业须挽亲托友自找门路,且随时受解雇失业威胁。企业主雇用职工主要形式有:
  职工雇聘制 工厂、作坊、商店、钱庄等聘用职工,须有人举荐、具保。职工受雇、解雇、薪金、红利均由企业主决定。纱厂女工雇佣条件更苛。
  学徒(艺徒)制 各企业招收学徒(艺徒),一般规定学艺期3年,年龄14~18岁。钱庄和大商号招收学徒,须有举荐人,还需中人担保。某些工场、作坊,企业主只与技师订契约,“雇师带徒”,徒随师行。学艺期间不支工资,只发“鞋袜钱”,供给膳食,不得中途退离企业,否则企业主可索赔“损失”。学艺期满后,留原企业工作,多数仅享受最低工资待遇,一年后再逐年加薪。
  养成工制 纱厂均招少女,每天工时长达12小时。进厂3个月内只供伙食,3个月后,最低日工资仅大米0.1升,6个月后再加薪。养成工学艺期间,厂方在工资中每月扣除“缴纳押金”,直至扣足大米1.5石。女徒学成期满如离厂他就,则没收押金。
  季节性雇工制 酒厂(酿造作坊),茶、茧加工,蜡烛工场以及弹棉花行业,其专业技工只在旺季雇聘,工时也较长。企业供给膳食,工资报酬略高。
  新中国成立后,职工权益得到保障,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社会就业,逐步做到统一招收,统一分配,建立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职工审批录用和调配制度以及工资管理制度,基本上实行固定工制,辅以各种形式临时工。1972~1975年曾两次将长期临时工转为固定工。1974年起从知识青年中招工,方式由“贫下中农推荐”,“生产队——公社提名”,改为公开报名,文化考试,择优录招。1984年下半年起,除高校、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分配和复退军人安置外,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
  第二节 就业安置
  解放初期,安置城镇失业职工230余人。70年代安置精简下放职工1000余人。1964~1978年全县动员上山下乡知识青年16968人。1979~1985年政府采取多种渠道安置下乡知识青年回城就业,同时安置待业青年2.2万多人。
  失业安置 1952年末,城关、骆驼、大碶、柴桥等主要集镇失业职工登记共238人。陆续由企事业录用就业20人,自谋职业10人,安排临时工82人,参加农业126人,其中有部分人员赴双石人山垦荒建茶场。
  精简安置 1959~1962年精简一批职工回农村务农,其中多为“大跃进”中所招农民工。1963年继续精简职工566人,压缩城镇人口及减少吃商品粮人口共14485名。1964年县精简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城镇人口回乡下乡安置办公室,主管动员和落实城镇人口回乡生产和知识青年下乡插队。1971年在原上海市精简回乡老职工中招收312人去安徽荻港、湖北宜昌等外地支援建设。以后6年间,根据精简人员专业特长,或从夫妻双精简职工中招收1人,或根据其子女条件吸收1人,介绍去贵州、上海、宁波等地工作,或在县内安置。先后共招收663人。尚有精简职工约400人安排临时工,以后也陆续转为固定工。
  知识青年安置 1964年首批城镇知识青年1138人至农村插队落户。1969年动员上山下乡知识青年5606人,支援边疆258人。1974年起,对城镇中多子女上山下乡家庭采取照顾措施,允许“选留”1人分配城镇工作,或从已下乡三个子女中“选调”1人回城安置。1964~1978年,16000余名插队落户知识青年中,上海、杭州、宁波等地回乡3071名,批准补办“下乡知青”身份1634名。同时,分配去省内和县内农林畜牧场585名,去黑龙江、吉林、内蒙古1172名。1978年10月停止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除历年安置外,尚留农村8281人。1979年始,下乡知识青年陆续回城就业。1979、1980年共招工安置12309人,下乡知识青年占60%以上;对外地来县插队落户未婚知青则协助给予迁回安置。1980年根据中央“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方针,加快安置进度,至1985年,补办知青身份544人中除部分人不能安置外,其余下乡知识青年基本安置完毕。
  待业安置 解放初期开始安置待业青年。1956年10月县建立劳动力调配组织,加强劳动就业管理。是年安置就业348人,其中待业青年8名,失业技工56名,复员军人284名。1957~1976年社会劳动就业门路狭窄与新生劳动力逐年增加矛盾突出,绝大多数初高中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动员上山下乡。1979年初,城镇待业青年4500余人。县人民政府改革劳动就业制度,招工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积极创办城镇劳动服务公司,发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鼓励自谋职业,并通过全民集体企事业退休顶替补员以及大中专、技校和职业中学招生等多种途径谋求安置解决。1979~1985年共计招工安置22781人,为1969~1978年招工9257人的2.46倍;同时办理退休退职职工子女顶替补员3328人。
  创办劳动服务公司 为扩大劳动就业,1979年建立县劳动服务公司,属全民事业单位,隶劳动局。城关、骆驼、大碶、柴桥4镇相继创办。各劳动服务公司先后举办工、商、饮食行业,对待业青年进行业务培训,介绍输送临时用工,推动集体经济发展。1979年底,各系统、部门积极举办集体企业,安置成批知识青年。县物资局兴办综合服务部,安置21名知青;城关镇劳动服务分公司联合商业局,于1980年4月兴办知青商场(1985年改名人民商场),安置38名知识青年,该商场1983年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1985年,县属工厂、商场(店)及劳务网点26个,从业人员729名,其中待业知青420名,占57%;同时介绍社会临时用工4898人次。1984年始,各系统和省市属单位相继建立劳动服务公司10家,下属75个生产服务网点,到1985年,安置待业知识青年2644人次。
  第三节 劳动力管理
  定员定额管理 50年代中期,县劳动部门加强对劳动力录用和调配管理。1958年工厂大量增人,劳动定员定额工作中断。1964年加以整顿。“文化大革命”期间,该项工作被否定和批判。1971年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17万元,1972年降为1.02万元。至1977年上升为1.37万元(按1970年不变价格计算)。1983年改进企业劳动组织,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列为企业整顿重要内容之一。10月,县劳动局举办第一期定员定额学习班,41个企业派员参加;翌年,配合县企业整顿办公室对企业逐个验收。1985年县属全民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66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
  职工调配 1972~1985年企业间职工余缺调剂753人,为解决职工家庭分居困难而照顾调动3034人。
  精简职工 1965年夏调查,全县精简回乡职工3026人,其中1957年前参加工作1291人(含外省、市精简回乡职工)。民政部门对部分退职老职工按月发给原标准工资40%救济金,并补助医疗费三分之二。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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