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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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18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安置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308-3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0-1985年,镇海共接收复员军人2310名,安排工作500人,回农村生产1810人。伤病残军人由村、社队照顾,政府予以临时救济。1980年后转向扶持生产,给予物资、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支持。1982年起培养军地两用人才,1985年接收140人,推荐录用43人。
关键词: 镇海县 民政 安置

内容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1950年10月至1957年,县内共接收复员军人2310名,安排工作500人,回农村生产1810人。回村后有410人担任农业社长、生产队长等职,其中24人当选为乡镇级领导。1958年尚接收72人,至此,志愿军复员工作基本结束。1958年起实行义务兵退役制度,做到“妥善安置,各得其所”。1985年改革农村安置办法,在征兵入伍同时即安置为乡镇企业正式职工。是年85名农村入伍义务兵批准参军时均发给招工通知书。至1985年,共接收义务兵退伍战士11824人,其中复工复职和安置大集体以上单位4656人,回农村安置7168人。1963~1985年,下拨木材689立方米和部分钢材、水泥、砖头等建材,帮助无房及严重缺房退伍军人建房。1978年后,对原国家供应户下粮而未落实农业劳动的社供户退伍军人,照顾安置大集体单位,至1985年共安排221人。
  伤病残军人安置 回乡带病、带伤退伍军人,解放初期由村给予经济互济互助和代耕土地,政府予以临时救济。后由社队照顾轻便农活。1955年在大碶清水乡试办畜牧果林生产高级社,安置6人,政府拨给山地、房屋及款项。1957年安排14名伤、病残复员军人从事农村商业工作。1969~1973年安排67人至大集体单位,42人安置在社办企业。1978~1985年县安置评有伤残等级退伍军人55名,乡镇照顾安置带病伤回乡退伍军人206名。
  复员干部安置1969~1976年共接收军队复员干部313人,其中安置城镇工作311人,回村参加农业2人。
  扶持复退军人勤劳致富 1980年后,对农村退伍军人安置从救济、补助转向扶持生产,给予物资、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支持,走勤劳致富之路。至1984年4月,全县优抚对象勤劳致富183户,成为专业户、重点户192户。
  推荐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1982年以来,部队重视培养军地两用人才。1985年10月县成立军地两用人才介绍所。是年接收军地两用人才退伍军人140人,推荐录用43人。
  志愿兵安置 1984~1985年接收退役志愿兵42人,均安置全民企事业单位。
  离退休安置 1957年开始办理退休安置。至1978年,属民政部门管理退休人员345人,年支退休金17.73万元。此后,按国务院规定,退休人员归本系统管理。至1985年,民政部门尚管理退休人员302人,年支出退休费24.7万元,1963~1985年共支退休费324.55万元,占同期优抚事业费总数66.58%。1981年为军队离退休干部建房1400平方米,安置26人,1983年安置9人,至1985年共接收安置三批44人,建、购住房2743.52平方米、附属用房.380平方米。1985年11月建立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配备工作人员6名。
  移民安置 1952年后,因国防建设征用土地1437.3亩,涉及居民1405户。根据政策规定,办理群众住房、坟墓等迁移赔偿手续,至1954年共移民257户,一般就近插队安置。1951年10月,宁波市部分码头工人和人力车工人因失业、半失业而分迁镇海安置计440户、1760人,落实农业生产。分给每人土地一亩半左右,并帮助解决住房家具。
  支宁 1959年动员批准两批共765名城乡男女青年支援宁复回族自治区,多被安置银川市区和郊区各企事业单位。后多数陆续返回原地。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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