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司法行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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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镇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17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司法行政
分类号: D926.1
页数: 2
页码: 301-302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宁波市镇海区在解放后司法行政方面的发展历程和成果,包括司法局、律师公证、民事调解等方面的工作和成就。
关键词: 司法行政 发展历程 镇海县

内容

解放后,司法行政工作由人民法院兼管。1981年2月开始建县司法局,并在各乡镇陆续配设司法助理员。
  第一节 法制宣传
  1981年以来,法制宣传从抓“禁赌”开始,编印《铁的事实、血的教训》教育资料,广泛宣传赌博为犯罪渊源及其对家庭的危害。继而对《宪法修改草案》和《刑法》、《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国家基本法律,通过报告会对干部和群众进行教育。
  1983年配合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于3月22日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4~5月又在骆驼、澥浦、贵驷、大碶、柴桥、郭巨、梅山等地进行法制宣传,并现场接待来访255人次,解答咨询251件,受教育群众6万余人次。1984年1月开展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中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会同县妇联培训宣传骨干计5758人,召开各种会议103次,直接受教育人数18万人次,占应受教育人数92%。1985年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经济合同法》,受教育65万人次。
  1985年5月建立县普及法律常识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普法办公室,执行县委制订的《关于基本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规划和1985年实施方案》,在全县进一步实施普法教育。
  第二节 律师 公证
  1957年检察院公诉案件、法院审判案件曾实行律师辩护制度,1958年停止。1982年4月成立县法律顾问处,下半年起,接受刑事辩护代理。1985年3月更名为律师事务所,有专职律师1名,律师工作者3名,特邀律师1名,开展法律顾问、民事代理、刑事辩护及代理、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代书等项业务。至1985年,参与刑事辩护130件、民事诉讼代理58件,其中经济合同纠纷46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6万元,接待、解答法律咨询859人次,代书270件。同时在柴桥、汶溪、河头、塔峙等乡镇建立法律服务所。1984~1985年梅山树脂化工厂、镇海发电厂等5家企业单位聘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1981年3月建立县公证处,7月开始办理公证业务。首先办理涉外公证,文书发往法、美、英、日、西德、挪威、新加坡、比利时、加拿大、瑞士、瑞典、马来西亚、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国内公证有收养、继承、遗嘱、工程承包、经济合同、购销、转让、招标、买卖等项。至1985年办结各类公证1389件,其中涉外公证354件,国内公民权利义务方面公证155件,经济合同公证880件,接待来信来访957人次。
  第三节 民事调解
  解放后各乡镇相继组建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1951年县人民法院召开全县第一次调解工作会议。1953年民主建政后,居民委员会及各乡镇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981年2月人民调解工作归司法局管理。8月,霞浦公社作为浙江省调解先进集体代表,出席全国第一次人民解调工作会议。当时全县有调解组织581个,调解人员1934人,全年调处纠纷7694件。1982年4月召开全县人民调解战线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大会,55个先进集体、66位先进个人出席会议。至年底全县有调解组织751个,调解人员2202人,全年调解各类纠纷9794件。1983年有调解组织746个,调解人员2196人,调解纠纷10073件。1984年整顿调解组织,并培训调解人员1344人,当年共有调解组织670个,调解人员1721人,调解各类纠纷7335件,帮教青年1137人,其中进步的724人。1985年柴桥、河头、贵驷、汶溪、骆驼等乡镇成立有3~5人组成的司法办公室,整顿、调整乡村调解组642个,对基层调解组织实行岗位责任评分考核制和调解承包制,实施人员、报酬、业务、制度四落实。至撤县前,全县调解各类纠纷5284件。

知识出处

镇海县志

《镇海县志》

出版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

1994版新编《镇海县志》对镇海建县千年历史的总结。记事上限不一,下限1985年。全志设29编,以引言、大事记总摄卷首,另增《镇海区新志备稿1986~1991》《北仑区新志备稿1986~1991》,记录1985年撤县后两区经济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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